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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6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512》現在,只剩3招可以救救你的退休金!

報載針對年金改革議題,總統蔡英文於103日在第一次「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裡表示,未來卸任後的禮遇期間,他們所領取的禮遇金金額,將不會超過年金改革的所得天花板。
老實說,「正、副總統的卸任禮遇」,怎麼能與年金制度相提並論?更何況,一個國家最基礎年金制度的重點應該在於:「全國統一」地提供退休者,「生而為人」的最基本生活品質。而如果連最上位的人,都分不清楚年金改革到底要改的標的與內容是什麼,一般人民又如何相信年金改革能夠成功?
關於年金改革公平合理的方向,筆者曾經在20121018日的《「我是有錢人」迷思3603大重點,替自己守住退休老本(http://swlee0630.blogspot.tw/search?updated-min=2012-01-01T00:00:00%2B08:00&updated-max=2013-01-01T00:00:00%2B08:00&max-results=1)》專欄中提及。只是這次,將會寫得更加清楚一些。簡單來說,筆者對於年金改革的重點,就只有以下3大點:
首先,將過去假設錯誤的「確定給付(Defined Benefit Plan, DB)制」,全部改為符合世界潮流的「確定提撥(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 DC)制」。
熟悉世界各國退休金制度發展的人都知道:「確定給付制」與「確定提撥制」的最大差別在於:前者(確定給付制)不用太在意提撥率,只要後代子子孫孫眾多,可以繼續繳交保費,整個制度就不會倒,且前面提撥的人就算沒有提那麼多錢,也一樣可以「領多多」,就像現在的軍公教退休金與勞退舊制一樣。
所以,當精算不夠確實(也就是提撥率不足),以及後代子孫變少的前提下,政府為了不讓各大退休基金倒閉,不是靠政府用預算去「撥補」(過去,政府已撥補過軍公教退休基金,但從未撥補過勞退),就是靠「後面沒退休的人多繳、少領、延後退休」來因應。只不過,這種做法也同樣有「對未退休者不公平,未兼顧不同世代正義」的弊病。
至於後者(確定提撥制)的主要精髓,就在於「自己的退休金自己準備」。年輕人完全不用擔心,自己累存了半生的退休金,都給前面先領的人領光了。如果自己沒有提撥那麼多的退休金,或自己不繳交保費,未來當然沒有任何權利要求一個「最低生活費」的退休金。
在此很重要的是:在將「確定給付」改為「確定提撥」制的同時,政府也必須全面將提存退休金運用的權利,交給人民自行處理。這是因為過去「全數委由政府代操」的情形,有兩大缺點:一是「製造出更多藉政府基金為自己謀利的『謝青良們(指用政府退撫基金,替受政府委託代操者個人買的股票護盤,或是把自己虧錢的爛股票,通通丟給政府基金去持有)』」;其二是「政府必須為退休金提供最低獲利保證」。
但是,凡有「最低保證」,就表示虧錢的時候,是拿全民的錢去彌補,這是極大的不公平。因為,既然每一個人,都只能為自己的退休生活負責,那麼,政府就沒有理由去「保證退休金有最低獲利」這回事。
其次,打破過去軍、公、教、勞、農、國保各自不同的基礎退休金制度,改為全國統一的基礎年金制度。這是因為依據聯合國規劃,健全的老年經濟保障制度有三層,第一層是基本最低經濟保障,由政府透過稅收或社會保險方式提撥基金,例如內政部的國民年金方案,第二層是強制性儲蓄,透過雇主及員工強制提列,例如企業退休金及員工福利計畫,第三層則是自願性個人儲蓄。
至於我國的三層退休金支柱,最底層的是被稱做「社會保險」的各種基礎年金,總共有勞保、公保、軍保、農保與國民年金;中層的是不同職業類別的年金,例如勞退及軍公教退撫制度;最上一層的,則是由民眾自行選擇購買的商業年金(請見下圖)。


圖、我國的三層退休金支柱:
所以,這次政府需要改革的,就是下圖中最下面的那一層,至於中間的第二層,原本就是可以容許各行業間的差異,政府沒有必要去幫各行各業,設定相關的標準。
而政府唯一該做的只有兩項:其一是「設定基礎年金的最低標準金額(筆者建議可以「最低基本工資」為標準)」。也就是說,用實際精算的方法,計算出「能夠維持退休後基本生活費下的退休金額(例如年輕人最低薪資-22K)」、「退休金提撥率(例如35%)」,以及「合理的退休年齡(例如工作30年後在65歲退休,所準備的退休金還夠活30年,也就是活到95歲時)」。
也就是說:只要工作者月薪有22K以上,在一定的提撥率、年複利報酬率與一定的累積年數(工作年期)下,保證當事人在退休後,可以達到「至少每月領取22K以上」的目標。
其二,則是「日後不再由預算,撥補軍公教退撫的虧損」。事實上,如果全部採取「確定提撥制」,也就是在「自己的退休金自己存」、「自負盈虧」的前提之下,根本就不可能有虧損(不足)的情形,而需要由於政府來「補足」。
再者,根據「已退休」與「尚未退休」的族群,進行差異化的處理。
一、尚未退休者:因為還在「退休金累積」的階段,且只要過去每月有確實提撥退休基金,就以過去提撥總金額,併入個人基礎年帳戶中,等於自己所存的退休金是「一毛不少」地,持續累存退休金。之後,則類似勞退新制的「個人可攜式」帳戶一樣,採用新的提撥方式,繼續累積退休金。
當然,為了讓「多存退休金者有更多的退休金可領」,過去勞保投保薪資天花板(目前為45800元)勢必取消,才符合軍公教勞農國保者,在累積退休金這件事上,擁有最基礎的平等。
如果工作者想要提早退休,由於這筆錢全都是工作者自己的錢,當然可以完全交由當事人全權處理。因為提早開始領,只會讓退休金提早花光而已,反而會讓當事人小心謹慎地「使用」這筆錢。
以上的做法,完全符合「確定提撥」制的精神:過去提撥多少,就領多少。因此,想要讓自己未來退休生活「過得更有尊嚴」,唯一的方法就是靠自己的努力「多存」,而不是像過去一樣,單單是靠「未來有更多子子孫孫幫忙支付自己的退休金」。
二、已退休者:可參考「最低基本工資」為準發放,只要是已退休者,不論是軍公教勞農國保的人,超過此一數字時,就只能領「最低基本工資」的退休金;低於此數者,不足者,則可以「考慮」補足到此一數字(詳細做法請見下圖)。
說明:軍公教勞農國保平均每月退休金數字來自「行政院」

這樣做的理由有三:
1.退休前,每人收入或許會因為個人貢獻不同而有差異;但退休後,「人人平等」(且別忘了基礎年金的目的,是為了提供所有退休國人的最低生活水準,就像中、低收入戶,國家會提供最低生活費的概念是一樣的),每個人該拿的最低基礎年金,沒有理由是不同的。假設民眾想要過更好、更舒適、更優渥的退休生活,每個人該「拼」的是第二層「職業年金」,與第三層的「商業年金」才是。
2.既然這筆是屬於「基礎年金」,它就屬於「社會保險」的概念。而社會保險的特色,最重要的就是「劫富濟貧」。就像「全民健保」一樣,富人多繳費用,以便讓沒有能力支付基本醫療費用的人,享有同樣的醫療資源。
3.過去的「確定給付」制,完全是建立在「擁有眾多子子孫孫持續繳錢」的大前提上,但是,時代已經完全不同了,未來已經沒有那麼多的「後代子孫」可以「壓榨了」。
因此,所有已退休者雖然口口聲聲說「過去有提撥較多的錢」,但別忘了,如果真要精算起來,退休後直到其身故所領的總金額,絕對會低於之前所提撥的金額。
過去,「繳得比領得少」這樣做之所以沒大問題,完全就在於「後代子孫眾多」的假設前提。這道理就跟「老鼠會」一樣,只要下線人數大增,最上一層的老鼠就永遠不愁沒獎金可領。
但任誰也知道,台灣現在的出生率,已經降到「一對夫妻生不滿2位子女」的窘況了,且台灣老年化的情況又非常嚴重。根據《聯合晚報》引述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國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已高達12.87%,預估到了民國107年,也就是後年,老齡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將達到14.53%,正式邁入「高齡社會」。等於是每10位人口當中,就有1.5位是65歲以上老人。
資料來源:2016/9/29《聯合晚報》

且根據國發會的預估,10年後(民國115年)是「每3.2位青壯年養1位老人」;200年後(民國125年)是「每2.2位青壯年養1位老人」;30年後(民國135年)將是「每1.7位青壯年養1位老人」。如此一來,未退休的年輕人就算把全部的薪水,通通用來繳交保費,各大基金也還是無法「不倒」?!
當然,關於以上的建議,也許有人會質疑:每個人拿的錢一樣,那富人跟窮人怎麼可能相提並論?更有已領高退休金的軍公教會不滿:當初提撥明明很多,為何未來只能拿最低工資?且這樣的低薪,如何維持一個還不錯的退休生活?更何況,確定提撥制仍會面臨台灣人越來越長壽的風險。
關於這些問題,筆者也想到了:首先,排不排富?怎麼排?用什麼標準排富?都是可以談的。但是,由於台灣地下經濟興盛,再加上很多富人,是沒有薪資所得可「稽查」的。所以,「排富」的設計雖然立意良好,但恐怕還是無法做到真正的公平。
其次,最低工資只是基礎年金的部分,軍公教已退休者們不要忘了,還有中間第二層的「退撫」制度。也就是說,雖然未來基礎年金只有最低工資標準,但退撫部分還是有「加薪」的可能,到最後不會只領22K而已。
至於第三項的「長壽」,再加上「全球低利率」的風險,也的確是滿棘手的問題。但至少根據筆者的大致估算,只要在年複利2%報酬率、提撥率35%之下,至少工作30年的年輕人,在65歲歲退休後,每月領個22K95歲,還是綽綽有餘的。
最後不可否認,關於筆者以上的建議,一定會面臨既得利益者的全力反彈。特別是每月退休金高的軍公教一族。對此筆者認為,不論是廣大的勞工階層(目前投保勞保人數超過1000萬人),或是退休金福利早就沒有已退休者好的軍公教現職者,勢必要有這樣的共識:如果繼續這樣下去,「多繳、少領、延後領」解決方案到最後的下場就是「年輕一代的軍公教勞們繳了一輩子,到最後一毛錢都可能領不到」。
如此一來,筆者唯一的建議就只有兩條路。其中一條就是:假設既得利益者「抵死不從」,年輕人就起來「抗繳」,直接讓軍公教勞保「現在就倒」。因為,唯有讓各大基金真正倒閉,才有轉機的可能。
至於另一條,老實說是聊備於無的辦法:未退休者想盡法辦,讓自己現在提撥的金額降低,並且從此打定主意,知道未來自己退休後,各大基金絕對已經沒有半毛錢,可以支付自己退休金了。年輕人唯有靠自己現在另存退休金一途,才是最真實可靠的退休計畫。
除此之外,保費計算基礎該用什麼標準?沒有工作者,該如何繳交這筆保費?….等,都也是值得討論的問題。但是筆者認為,如果核心的基礎年金制度不徹底改變,單單是要未退休者「多繳、少領、延後退休」,絕對是徹底不公平的世代剝削,也只是讓各大退休基金再茍延殘喘一段時間而已。
因為根據媒體的報導,光是18%優惠存款,一年就要花掉國庫801億元,年終慰問金則是202億元,再加上公股銀行退休員工13%優存的39億元,這筆總計1042億元的支出,已經超過全國18縣市的年度歲出。每年這樣花下去,台灣還有多少「家底」可以這樣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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