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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48》金錢買不到親情,但可以幫助子女順利長大!

 前一陣子,筆者一位班上同學癌末過世,並留下一個7歲的女兒。幾位好同學加上老師,因為深知這位同學生前,非常不捨及放不下的,就是她那來不及看著長大、嫁人的女兒。所以,就指定筆者幫忙想一個,能夠幫忙解決同學這份遺憾的計畫。

為此,筆者先與同學的先生,了解他跟小孩現有的保險保障,以及相關債務與大概的每月生活開銷,並且透過保經公司進行商品詢價後,向老師及同學們提出了一份計畫報告。筆者同時經過當事人的首肯,把他的案例以匿名的方式公佈,希望能夠幫助到其他,也許有相同困擾的讀者。

筆者必須澄清的一點是:老師及同學的愛心,並不是擔心男女兩方家人,未來不會善待這位小女兒。相反的,男女兩方家族成員眾多,且對同學的女兒呵護倍至。所以,筆者老師及同學們想做的,只是多幫同學的女兒多一層保障,並不是要完全取代同學的先生,以及雙方家庭的所有照顧責任。

簡單來說,老師及同學們是希望在林小妹成年之前的這段期間,提供她更多額外的保障,而不是一肩擔下林先生及兩家父母的照顧責任。畢竟,親情無法以金錢做為衡量,但是,許多現實世界的責任,卻是可以用金錢量化及提早準備的。

特別是凡事如果能提早準備,總是比風險發生後,大家再伸出手來幫忙的金額要更具「槓桿效果」。更何況,筆者同學先生目前還有高息債務在身,恐怕能買的保額也不多。

以下,是筆者先整理出的同學先生與小孩已買的保險(請見下表一、二)。

 

表一、林先生(1982年生)現有保障內容:

保障類型

保障來源

保障內容及金額

身故保障

分紅終身壽險(20年期繳費)、意外身故及傷害保險、重大疾病終身保險附約(20年繳費)、癌症醫療終身保險附約(3單位)

一般身故:150萬元(終身壽險100萬元,再加重大疾病險所理賠的50萬元)

意外身故:200萬元(終身壽險100萬元,再加意外險理賠100萬元)

癌症身故:180萬元(終身壽險100萬元,再加癌症險理賠30萬元、重大疾病險理賠50萬元)

重大疾病保障

重大疾病終身保險附約(20年繳費)

罹患重大疾病:50萬元

住院

住院醫療定期保險附約(計畫A)、日額型住院醫療終身保險附約(20年繳費10單位)、癌症醫療終身保險附約(3單位)

一般住院:每日2000

因癌症住院:每日5600元(加癌症險每日3600元)

因意外傷害住院:每次住院花費3萬元內可實支實付

住院雜費:每次住院花費6.6萬元內實支實付

癌症保障

癌症醫療終身保險附約(3單位)、重大疾病終身保險附約(20年繳費)

初次罹癌:59萬元(重大疾病險賠50萬元、癌症險賠9萬元)

癌症住院:每日3600

放療:1500

化療:2400

癌症門診治療:1500

癌症手術:4.5萬元

說明1:以上各保單保障,只列出重要項目,未全數列出

說明2:以上保單全為同一家壽險公司保單,其中20年期繳費保單(包括分紅終身壽險、終身重大疾病附約、終身癌症附約)的保費均已繳完

 

針對林先生現有保單內容,筆者所看到的問題與建議如下:

一、壽險保額明顯不足(請見下表三的「生活費用及債務分析」)。

二、重大疾病,主要是癌症保障不足(初次罹癌兩張保單總共理賠只59萬元,其餘都是按住院、門診放化療理賠,但現在罹癌後,需要住院治療機率不大,再加上門診治療及放、化療理賠金,才各1500-2400元,並不足以支付新式昂貴標靶藥物),建議補強一次給付型癌症險。

三、因為疾病或意外造成失能,而需要長期照護所產生的各種生活費及照護費用風險的保障,也最好列入考慮。

 

表二、林小妹(2015年生)現有保障內容:

保障類型

保障來源

保障內容及金額

住院

1.兩張「日額千元」的住院醫療附約,但一張保障到69歲,另一張保障到75

2.一張「日額千元」的終身住院醫療險(保障終身);另一張終身住院醫療險(集中保障75歲以後)

1.一張終身健康保險附約(5單位)

一般住院:每日4000元(75歲以後每日可達6000元)

因癌症住院:每日14000

因特定重大疾病住院:每日5000元(75歲以後每日可達9000元)

住院雜費:75歲以前每次5萬元,75歲以後每次20萬元

癌症保障

終身健康保險附約(5單位)、終身保險(保額20萬元)

初次罹癌:45萬元(來自癌症險理賠25萬元,來自重大疾病險理賠20萬元)

住院日額:1萬元(住院每日5000元+出院療養每日5000元)

化療、放療保險:每次5000

門診治療:每次1500

癌症手術:4.5萬元(住院)7500元(門診)

重大疾病

終身保險(保額20萬元)

20萬元

手術

終身手術醫療保險(保額800元)

保額800元乘手術倍數

儲蓄險

增額終身壽險(6年繳費、保額6萬元)

身故保障6萬元(15歲以下身故只退還總繳保費)

說明:以上各保單保障,只列出重要項目,未全數列出

 

針對林小妹現有保單內容,筆者所看到的問題與建議如下:

一、年輕時住院雜費太低(只考慮75歲以後醫療的規劃可達20萬元,但75歲之前住院雜費只有5萬元),建議補強年輕時住院雜費不足的保障。

二、癌症保障不足(初次罹癌只有45萬元,其餘都是按住院、門診放化療理賠,但現在罹癌後,需要住院治療機率不大,再加上門診放化療理賠金才各5000元,不足以支付新式昂貴標靶藥物),宜加強一次給付型癌症險。

三、那張「儲蓄險」,實際上是增額終身壽險,除非自行解約或被保險人身故,是沒有任何錢可以領的。且是從2015年開始繳費、繳費期間6年,應該已經繳完了,不需要再繳保費了。

四、當初因為年繳保費金額高,保費是採「月繳」方式,但由於月繳總繳保費高於年繳保費(因為月繳保費為年繳的0.08812個月繳下來,等於是年繳保費的1.056),所以,建議將「月繳」改為「年繳」。

 

表三、兩人每月生活費預估:

 

只有林小妹一人開銷

父女2人目前開銷

房租

1萬元(以租套房為例)

2.4萬元

學鋼琴月費

4800

4800

行(主要是油錢)

2000

2000

4000

1.5萬元

加總

20800

45800

粗估每月生活費

3萬元

6萬元

16年預估金額

576萬元

1152萬元

說明1:教育費估200萬元(媽媽已留約100萬元教育基金,故約需再準備100萬元)

說明2:林先生現有負債160萬元(有付高利者約100萬元,其餘為無息借款)

說明3:以上費用不包括兩人月繳保費支出

 

表四、風險金額估算:

 

身故風險

罹患重大疾病風險

失能風險

風險內容

林小妹一人16年生活費及學費100萬元

兩人16年生活費、重大疾病治療風險

兩人16年生活費、請看護支出

身故保障

636萬元

1212萬元

--

重疾保障

--

2人各100萬元(主要是癌症風險)

--

長照失能保障

--

--

2人每月生活費:約6萬元

每月看護費:每月約4萬元

說明:因為林先生家族,並沒有特殊家族病史,只有罹癌的案例發生,所以在風險規劃上,以罹癌風險保障為優先考量

 

在了解林先生父女的現有保障、每月概略的生活費用支出狀況、可能風險的金額估算,並且在透過熟識保經公司業務員,幫忙找尋「用最低保費,獲得最高保障」的保單組合後,整理出兩人的「現有、新增及加總後保障金額」與「新增保障年繳保費初估」(請見表五至表九)。

 

表五、林先生現有、新增及加總後保障比較:

 

現有保障

新增保障

加總後保障

身故保障

一般身故:150萬元

意外身故:200萬元

癌症身故:180萬元

一般身故:700-720萬元

意外身故:300萬元

一般身故:850-870萬元

意外身故:500萬元

癌症身故:180萬元

重大疾病

罹患重大疾病:一次給付50萬元

罹患重大疾病:一次給付100萬元

罹患重大疾病:一次給付150萬元

一般住院

住院一天:2000

住院雜費:每次6.6萬元

住院每日:2500

住院雜費:每次25萬元

住院一天:3500

住院雜費:每次18.6萬元

意外傷害住院

每次3萬元內實支實付

意外傷害住院每日:3000

意外傷害住院每日:3000

住院每次3萬元內實支實付

癌症保障

初次罹癌:59萬元

癌症住院:3600元放療:1500

化療:2400

癌症門診治療:1500

癌症手術:4.5萬元

初次罹癌:159萬元

出院後門診腫瘤治療保險金:6萬元內實支實付

初次罹癌:159萬元

住院日額:3600

出院後門診腫瘤治療保險金:6萬元內實支實付

長照保障

--

每月給付5萬元

每月給付5萬元

說明1:考量通膨因素及未來可能生活費變動,林先生加買身故保障拉高到700-720萬元,比原訂林小妹一人16年生活費636萬還高

說明2:長照保費因考慮其他同學們的負擔,所以先暫時只考慮林先生發生事故時,聘請看護或入住機構,以及相關雜費的費用,並將金額訂在每月5萬元

 

表七、林先生新增保障年繳保費初估:

保障類別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傳統通路終身壽險主約

XX人壽終身壽險20萬元:年繳8280

--

--

傳統通路定期壽險主約

XX人壽定期壽險100萬元(20年期繳費、保障20年):年繳6300

XX人壽定期壽險100萬元(20年期繳費、保障20年):年繳6300

XX人壽定期壽險100萬元(10年期繳費、保障10年):年繳4000

網路定期壽險

XX人壽)好享退定期壽險20年繳費、保障20年、保額600萬元:年繳24060

XX人壽)好享退定期壽險20年繳費、保障20年、保額500萬元:年繳20050

總壽險保額

620萬元

600萬元

意外傷害

XX產險方案C)意外身故、全殘300萬元、每日住院3000元:第一職業類別年繳3272

以上身故保障保費小結

年繳42388

年繳26350

年繳24050

住院醫療附約

XX人壽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計畫三)日額給付2500元、每次住院25萬內實支實付:40歲年繳9081元(保費每年增加,55歲時年繳18926元)

重大疾病附約

XX人壽重大傷病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保額100萬元(包括罹癌保障):40歲時年繳8000元(保費每年增加,55歲時年繳23000元)

長期照顧附約

XX人壽長期照顧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一次給付120萬、每月再給5萬元:15年期、40歲年繳5150元(保費每年增加,55歲時年繳24100元)

豁免保費附約

XX人壽豁免保險費健康保險附約B型):40歲時年繳2968

以上4張附約保費小結

25199元(40歲時)-68994元(55歲時)

加總年繳保費

67587元(40歲時-107634元(55歲時)

51549元(40歲時-95344元(55歲時)

49249元(40歲時-93044元(55歲時)

說明1:以上均以在「獲得最基本保障及保額」的前提下,選擇保費最便宜的保單。一般來說,終身壽險保費貴於定期壽險(網路商品又低於傳統通路),定期壽險又貴於一年期定期壽險,主約又貴於附約。所以,「目前主約+一年期附約」的保單組合,是目前最便宜的選項

說明2:之所以有方案一、二及三,是因為以定期壽險為主約的保單組合,總繳保費最為便宜。其中,10年期定期壽險,又比20年期定期壽險更便宜。但相對的,當主約期滿之際,所有附約都將會隨之失效。因此,另外再提供一個「最低終身壽險主約(該公司最低保額為20萬元)」的組合方案供參考

說明3:以上年繳保費因採自然費率,所以只代表今年所繳金額,之後每年保費會上調。儘管有此缺點,但目前要解決的問題,是林小妹未成年之前的二人風險,至於保費逐年提高問題,可等林小妹成年,且林先生有經濟能力之後,再自行繳交保費,或投保其他終身型保單

說明4:之所以以XX人壽的主、附約為主,是因為目前市場上,只有該公司有推出住院、重疾與長照這3種健康險附約,如此一來,會比分散在不同保險公司投保,更加節省保費

說明5:之所以加買「豁免保費」附約,是為了避免被保險人(林先生)因為發生保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疾病或需要長期照顧)時,一方面收入來源中斷、各項支出增加,又還要繼續繳交保費,以取得後續的保險給付。因此,雖然需要額外支出一筆保費,但絕對是有必要的投資

註:長期照顧險附約因為保費較貴,所以,只選擇15年期繳費的保單,提供保障到林小妹大學畢業之際

保單資料提供:「保險本舖」諮詢顧問駱潤生

 

表八、林小妹現有、新增及加總後保障比較:

 

現有保障

新增保障

加總後保障

一般住院

日額4000

住院雜費:75歲以前每次5萬元、75歲以後每次20萬元

日額3000元(自負額1000元)

住院雜費:75歲以前每次20

日額7000元(自負額1000元)

住院雜費:75歲以前每次20萬元、75歲以後每次40萬元

癌症保障

初次罹癌:45萬元

住院日額:1萬元

門診化療、放療保險:每次5000

門診治療:每次1500

癌症手術:4.5萬元(住院)7500元(門診)

罹癌一次給付100萬元

初次罹癌:125萬元

住院日額:1萬元

門診化療、放療保險:每次5000

門診治療:每次1500

癌症手術:4.5萬元(住院)7500元(門診)

重大疾病

20萬元

--

--

手術

保額800元乘手術倍數

--

--

儲蓄險

6萬元(15歲以下退還總繳保費)

--

--

說明1:以上年繳保費因採自然費率,所以只代表今年所繳金額,之後每年保費會上調。但目前要解決的問題,是林小妹未成年之前的風險。等她成年、有經濟能力之後,可以自行繳交保費,或投保其他終身型保單

說明2:實際以「住院雜費20萬元、自負額5萬元」為例,假設當次住院總花費15萬元,5萬元保險公司不理賠,只理賠10萬元;假設當次住院總花費是35萬元,保險公司只理賠20萬元)

 

表九、林小妹新增保障年繳保費初估:

 

保障金額及年繳保費

保險公司

選擇理由

癌症保障

100萬元:599元(保費每十年增加,22歲時為1856元)

XX產險癌症健康保險

一次給付,且產險公司癌症險比壽險公司更便宜

住院雜費保障

住院日額(3000元,自負額1000元)、住院雜費20萬元(自負額5萬元):907元(保費每十年增加,22歲時仍為907元)

XX人壽自負額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補原另一壽險公司住院雜費保額不足的部分;且因附加在原主約上,不用再買壽險主約,可省下主契約保費

年繳保費

1506元(癌症保險保費每十年增加,22歲時年繳保費為2763

說明1:以上年繳保費因採自然費率,所以只代表今年所繳金額,之後每年保費會上調,XX產險癌症險最高保障到75歲,年繳保費59820元;XX人壽自負額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最高續保到75歲,年繳保費12903

說明2:雖然直接從同一家壽險公司,挑選住院醫療險附約進行補強,等於把附約的佣金,都給了前一任保險業務員,但卻可以節省另外投保主契約的保費,是對當事人最有利的做法

 

事實上,不論是整理當事人現有保障、生活費用與未來可能風險預估,以及找尋「用最便宜保費,獲得最高保障」保單,恐怕都還不算是頂困難的事。而對於筆者的老師及同學們來說,最大的挑戰可能是來自於「到底要幫助林先生父女到多大的程度」,以及「除了幫他們投保,還有沒有其他更便利的好方法」?

對此,筆者曾經跟老師及各位同學的分析,「幫忙林家支付最基本保險保費」,或是「幫忙林小妹進行定期定額投資」,其實都各有優、缺點(請見下表十):

 

表十、代買保險及定期定額投資的優、缺點分析:

 

優點

缺點

保險

1.提供受益人一定金額的保障,不致於因為被保險人身故、投資儲蓄未達一定金額時,缺乏充足的保障(保險的保障槓桿效果最高)

2.未發生保險事故之前,要保人(林先生)就算中途解約,一來,沒有多少解約金;二來,必須考慮「保障將會中斷」的後果

1.保障只有在被保險人身故時,受益人才能領取,但要保人仍有解約的權利

2.保單買了,如果後續沒法繼續繳交保費,保單將會失效,而無法提供原訂保障

3.多人一起支付保費,且年年增加的保費,會有拆帳及付款等問題,例如總繳保費除以分攤人數,可能會「除不盡」

定期定額投資

1.投入金額100%進行投資,所以,投資報酬率最高

2.後續不繼續扣款,該筆資產永遠存在

1.一旦被保險人中途身故、投資儲蓄未達一定金額時,當事人將缺乏充足的保障

2.投資儲蓄中途,擁有印章、存摺的人,隨時都可以將錢提走

 

簡單來說,投資不會有「保費分攤」的問題,對老師及同學來說較為便利,且可隨個人意願提撥投資金額,但相對的,就沒有提供短期高額保障的好處;至於幫林家代繳基本保障的保費,是可以提供林小妹妹短期高額保障,但得擔心每期保費不同(會持續增加),日後持續分攤費用難以持續的可能性。如此一來,不但想提供的保障沒了,之前所繳的保費,也全都拿不回來。

所以對此,筆者個人的建議是:首先,假設老師及同學們的最後決議,仍舊是以「買保險」,代替「定期定額投資」,也許可以採取「只幫林先生代繳壽險保障保費,以及林小妹住院醫療及癌症險保費」的方式(兩人總年繳保費請見表十一),理由如下:

一、以上不論是終身壽險、定期壽險的年繳保費,都是平準型(每年繳費金額不變),容易計算及分攤。

二、林先生的其餘附約,由於這次已買好壽險主約,可以隨時加買同一保險公司其他附約,且因為保費不貴,負擔也不致於太重。特別是林先生未來收入也可能增加,可解決掉保費隨年齡增加的問題。

 

表十一、林小妹22歲前,兩人每年總繳保費金額: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林先生

42388

30098

27798

林小妹

1506-2763

總年繳保費

43894-45151

(加健康險附約:66125-107429元)

31604-32861

(加健康險附約:53835-95139元)

29304-30561

(加健康險附約:51535-92839元)

說明1:以上保費區間,為林小妹22歲大學畢業之前,兩人每年總繳保費金額

說明2:括號內金額為「幫林先生加買健康險附約後的總年繳保費」

 

其次,當筆者的老師及同學,選擇「代為繳交保」的幫助計畫時,也是有一定的困難度存在。因為,老師、同學及林先生散居各地,每年要收齊及繳交保費,恐怕是一大麻煩之事。

所以,為了便利性考量,筆者最後聽從具實務經驗的保經公司業務員的建議,採取「林先生先用信用卡扣款(應該會有保費折扣),老師及同學再將個人分配金額,匯入林先生帳戶」的方式。

當然,除了「幫忙代繳交保費」之外,筆者還是建議老師及同學,可以另外隨喜幫忙林小妹進行定期定額投資,以累積更多未來大學教育基金。至於標的的選擇,個人建議最好選擇整個市場的ETF或共同基金(例如投資國內,則可以參考選擇0050;如果選擇投資海外,則可以選擇佈局全球市場的標的),而不是風險較高的單一產業。

當然,假設一般讀者擔心這筆投資金額,未來不能專款專用在接受捐助的當事人及其子女身上,也有熟悉實務操作的專家建議,可由開戶的當事人(未成年子女,則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為執行)親自出具證明,將存摺及印章先暫交出資者代為保管。

最後,林先生的身故保險理賠金部分,建議可以在收到保單之後,先與銀行辦妥「保險金信託」的開戶動作(預開型信託只收開辦手續費,信託資金未入帳之前,可暫不用支付管理費),再向保險公司進行保單批註。因為,這種採取「分期給付保險金」的方式,才最能提供林小妹長期且穩定的現金流,供她每月生活開銷之用。

值得一提的是,筆者之所以公開這樣的計畫內容,其實是有幾點個人的心得與看法,想與眾多讀者一同分享:

首先,世間上許多事,不可能只有一個選項,當然就沒有唯一解方。這是因為,方法是死的,人生則是活的,每一個人只能從眾多選項中,挑選一個對自己相對有利,且最容易負擔成本的那一個。

其次,金融商品(特別是保險)所能提供的,不會是心靈上的滿足,而是財務上的部分,而非全部補貼。而關於財務方面的需求,是可以透過一套公式計算出來的。

再者,同樣的保額,「會不會搭配」的結果非常重要,因為,它完全關係到「要保人能不能用最低的保費,換得最大、最需要的保障」。畢竟,人的欲望總是需求無限,但金錢卻是極為有限的,必須小心規劃及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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