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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6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33》人再怎麼會算,也算不過老天爺!

 最近的一些新聞事件,讓筆者重新思索了與投資理財相關的問題,像是主動與被動投資策略,以及商品選擇與槓桿操作。

話說在去(2020)年,由伍德(Cathie Wood)所操盤的ARKK,因為創下152%的超高報酬,吸引了許多投資人的搶進。但在今年,其績效卻是大幅落後美股整體表現。

根據知名投資部落客—綠角的資料(https://www.mirrormedia.mg/premium/20210816money002),截至上週為止,ARKK報酬是-3.5%。而代表美國整體股市的指數化投資工具VTI,則是上漲18.9%。ARKK的霉運還不只如此,根據818日的外電報導(https://news.cnyes.com/news/id/4705938?exp=a),電影《大空頭》的原型Michael Burry,正在做空「木頭姐(Cathie Wood)」的旗艦ETFARK Innovation ETF

Michael Burry管理的Scion基金所遞交的,截至2021630日的第二季持倉報告文件顯示,該基金新增了23.5萬張(價值3100萬美元)ARK Innovation ETF看跌期權。該ETF投資於一系列顛覆性技術公司,包括特斯拉、SquareCoinbaseGBTC

據媒體報導,Burry並不是唯一一家做空ARK旗艦基金的公司。Laurion Capital Management持有價值約1.71億美元的130萬份看跌期權,而Golden Tree Asset ManagementMoore Capital ManagementCormorant Asset Management也持有大量看跌期權。

說到這位Burry,其實也還不只做空ARKK,最近同樣增加長天期美債ETF的看跌期權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823005162-260410?ctrack=pc_money_headl_p01&chdtv)。Burry的做空是否會贏得勝利,目前尚未可知。但是,市場「翻臉如翻書」的行徑,恐怕不是投資機構或操盤人能夠精準預測的。

就以美債為例,原本在今(2021)年2月,美國公債殖利率走升之下,被許多投資機構視為經濟快速復甦,以及高通膨即將來臨,因此進場大量放空美債。

怎料到4月卻迎來軋空行情,使得3月看好美債殖利率持續走升、大力放空美債的避險基金Alphadyne Asset Management慘遭軋空。其所掌管的120億美元資產,總共虧損了15億美元之多。

以上這些則新聞,讓筆者想起最近才看的一本書—《撼動華爾街的數學鬼才(The Quants)》。根據這本書作者,美國財經媒體《華爾街日報》駐首都記者—Scott Patterson的歸納整理,造成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將「統計套利」理論(https://wiki.mbalib.com/zh-tw/统计套利)奉為神喻的「寬客」們,刻意忽略掉這個理論,其實有其局限性。

「寬客」們自認為對於定價,以及風險難測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瞭若指掌,同時又大幅採用量化交易策略(https://www.yuantafutures.com.tw/investment_school_03)、(https://www.rakuten.com.tw/magazine/feature/2020/061608/)並進行槓桿操作。糟糕的是,發生了「寬客」們認為,萬年才會出現一次的「黑天鵝」(「模型中萬年一遇的事件」,卻在20088月「連續出現3天」)。種種事件湊在同一時間發生,最終,就把全球的金融市場,推向一場史詩級的大災難。

而從這本書中,筆者認為可以讓所有大眾,學習到以下4大與投資理財相關的重點:

重點一、既然不能輕易相信「賺錢的機率及風險,能夠100%精準預測及算出」,那麼,就不要雖便相信,某個基金經理人,可以一直為投資人,創造出比市場投報率還要高出非常多倍的超額報酬。

1985年,一位天才交易員—格里˙班伯格(Gerry Banberger),創造了一種高明的股票交易策略,後來被稱為「統計套利(Statistical ArbitragerStat Arb)」。它號稱是有史以來,最強大的交易策略,幾乎無懈可擊,不管市場運動方向如何,都能達到盈利。

之後多年,統計套利迅速大行其道,並且成為華爾街盛久不衰的賺錢方式。雖然「統計套利」經歷了19871019日的美股黑色星期一,以及1998年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倒閉,對全球金融市場的劇烈晃動,但它仍被視為能戰勝市場的最佳解決方案。

不過,一直到2008年世人才了解:所有的數學、所有的理論「通通失靈」,而統計套利並非像它所號稱的那樣「戰無不勝」,且還可能像核彈一樣地,瞬間把金融市場全面摧毀。

因為根據量化模型,20078月發生在華爾街的金融市場大崩盤,機率是非常低,在人類區區幾萬年的歷史中,「根本不應該發生」。然而,最不該發生的,還是發生了。為什麼?

書中特別提到:「為什麼數學可以在物理世界大顯神威,可以將人類送上月球,可以造出飛越大洋的飛機,可以駕馭微波給三明治加熱,卻在金融市界一敗塗地?原因就在這裡—物理世界是中庸的,鐘形曲線可以完美地描述人群的身高和體重,如果你測量一千個人的身高,再量一次也不會改變平均值。但是在金融世界,突發價格波動可以改變一切」,且更重要的是:「極端事件所造成的市場波動程度之猛、幅度之深,任何量化模型都無法補獲」。

而在《風險之書(Against the Gods)》中,也曾提到出生於瑞士的數學家Jakob I. Bernuoulli就曾承認:除非假設未來一定會重複過去的軌跡,否則,就根本無法依據實際數據來計算機率。筆者認為以上這兩段話,很值得堅信透過數學或電腦程式運算,便能夠創造超額利潤的投資人牢記再三。

事實上,1980年代以後華爾街所流行的量化投資,就是挑戰「有效市場假說(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EMH)」的理論—持續戰勝市場是不可能的。

然而,正如同該書作者Scott Patterson所說:長期以來,這些貪婪的食人魚,無時無刻都在尋找短期無效性,卻沒有發覺有一種無從控制的力量,也在吞噬著自己。

所以,就如同政大財務系教授周冠男所說的:「短期市場的波動是無法預測的,你唯一能把握的只有長期上漲趨勢」。那麼,不再相信基金經理人或自己,有通天的好運氣,而只是老老實實、定期定額投資一整個市場,恐怕才是一般投資大眾長期能夠投資獲利的最大保證。

重點二、衍生性金融商品日趨複雜,不論是定價或風險都難以計算,連專家都弄不懂了,更何況是一般非財務工程專長的一般散戶?在《撼動華爾街的數學鬼才》這本書中,很誠實地揭露了透過「證券化」的方式,推出了一系列分割成不同份額、結構複雜難懂,定價困難到必須靠「寬客」們啟動計算器、翻開微積分課本,還不見得能正確定價的衍生性金融商品。舉例來說,引發2008年金融海嘯的主角,就是抵押擔保債券CMO、擔保債券憑證CDO及信用違約交換CDS…等這些衍生性金融商品。

既然衍生性金融商品結構複雜,且又難以真實訂價、風險難測,那麼,想要避免突如其來鉅額虧損的投資人,勢必要讓自己的投資組合選項,遠離這些標的。

重點三、被金融機構刻意包裝之後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其「毒害」可以說是無所不在,常讓一般投資散戶忽略掉它的存在。儘管保守投資人,或是強調穩健投資的退休基金或養老基金,都會儘量避開這些高風險的商品。

但在經歷了2008年金融海嘯之後,許多投資人及退休、養老基金才「突然驚覺」,自己所買到的標的的風險之高。《撼動華爾街的數學鬼才》一就特別提到:「在寬客的妙手之下,某些次級債券擔保憑證的份額,照樣能獲得標準普爾等機構的AAA評級,獲得了受監管機構(如養老基金)持有的許可證」。

該書又舉一例:在2008年金融海嘯之際,差一點就倒閉的美國國際集團(AIG),就是因為其旗下總部設於英國倫敦,得以規避嚴格的美國銀行法規,由於該部門擁有AAA級信用,所有投資者—從避險基金到受嚴格監管的養老基金—無不對其業務趨之若鶩。

也就是說,儘管屬性保守的投資人,不一定直接投資複雜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所持有的退休或養老基金,卻有可能是押在這檔歷史攸久、具有AAA評級的美國國際集團,或是由其提供「保險」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於是在金融海嘯暴發後,這些投資人與機構法人才知道:就算自己沒投資衍生性金融商品,也一樣被金融機構高明的包裝,以及複雜的隱匿風險方式所蒙蔽。

更重要的是:信評機構對AIG事後才火速降評的措施,也紮紮實實地讓所有投資人「上了寶貴的一課」—所謂的信評資料,竟然與該企業的實際狀況「名不符實」,且一旦出現大問題,再高的投資等級,也會跌成垃圾等級。

當然,單單是專業的信評機構,也難以看出企業的真實面貌,一般投資散戶,自然很難辨別清楚。所以,筆者想要在此提醒投資人的是:既然不能太過於相信信評資料,甚至連「投資等級」的標的,都不太能夠相信;那麼,那些被評為「垃圾級(非投資等級)」的標的,恐怕就更該遠離才是。

重點四、小心槓桿操作,很可能讓自己的投資萬劫不復。在金融市場應用有其局限性的統計套利模式,加上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價值難以確定,可能就已經拉大的可能損失的風險。如果再透過高風險的槓桿操作,恐怕不只是會讓整個金融市場變為廢墟。

《撼動華爾街的數學鬼才》書中,就曾舉當時摩根史坦利用於投資的每33美元中,有32元是借來的,只有一美元是「自己所有」。而其他投行的槓桿率,比如倒閉的貝爾斯登與雷曼兄弟與高盛,全都高得離譜。

另外書中也提到,當時最流行的策略是所謂的「一百三/三十」基金,也就是運用槓桿和量化操作,使多頭部位規模達到資本的130%,同時賣空相當於資本30%的股票。而有些對沖基金的槓桿率,更高達「一百七/七十」。

正因為在2008年金融海嘯之前,各家金融機構或對沖基金,幾乎都把槓桿拉到最大,而在金融商品盤根錯節、環環相扣之下,當有任何風吹草動,立馬就產生了「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毀滅性影響。

事實上,槓桿操作對於股市暴跌的催生作用,不只是是2008年的金融海嘯。根據《金錢決定歷史》這本書的作者—洪椿旭的說法,美國華爾街1929年的股市大崩盤,也是槓桿投資惹的禍。

根據他的資料顯示,在1924年末,當時槓桿投資的規模約為22.3億美元。到了1927年末,這個數字已經翻了約一倍,達到44.3億美元。等到1929104日(股市在10月底暴跌)為止,桿桿規模更再翻了約一倍,達到85億美元的水準。

儘管槓桿操作,並不是造成股市下跌的主因,卻有可能是讓股市「多殺多」之下「超跌」的幫兇。且當槓桿操作者財力不豐厚,或是不甘投資價格暴跌的虧損,而不願意支付保證金之下,投資人的財富就會「瞬間歸零」。所以,想要安穩獲利的投資人,能不從中記取教訓嗎?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21年8月19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32》勞保再怎麼好用,也只保障懂得的人!

 前幾天,筆者在每日固定瀏覽新聞時,發現一則也許沒有多少理財大眾關心及在意,但卻攸關近千萬勞工退休權益的事件(https://udn.com/news/story/7324/5636167)。

話說這則新聞事件的投訴人,是一位家住桃園的羅姓男子。他表示他的家人差半年滿55歲,工作投保勞保繳費已經24年,最近疫情影響因病往生,向勞保單位申請勞保金給付,卻被勞保單位以年齡未滿55歲,及投保未達25年理由拒絕給付。

該羅姓男子不滿的是:勞保的這項硬性規定,對於之前家人是以勞保最高保額繳交勞保費24年,最後卻一塊錢都拿不到,24年保費如同「充公」的結果而言,實在是「情何以堪」!

新聞中,記者同時採訪了律師,以及勞動部勞保局桃園辦事處人員均表示:「依法」而言,結果就是如此。但筆者認為,目前投保人數約千萬的廣大勞工,每一位都應該從這則新聞中,獲得以下的「lessons」。

首先的第個「lesson」是,勞保所提供的保障範圍相當廣泛,從「性價比(所繳保費,相對於所獲得保障)」來看,比任何單一商業保險都要好。然而,一般勞工並不清楚它的「好用」,而感覺勞保「可有可無」,並疏忽了它的重要性及保障不中斷。

事實上,目前屬於基礎社會保險的勞工保險,提供了「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共5大範圍的保障,且實際理賠金額還會依照「普通事故」與「職業災害」的不同,而有所差異(請見下表一)。

 

表一、勞工保險提供給被保險人的各項給付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

項目

請領資格

給付標準

生育給付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投保滿一定日數的分娩、流產或早產

按分娩或早產當月前6個月月投保薪資,一次給付60天(雙胞胎按比例增給)

傷病給付

普通

遭遇普通傷害或罹患普通疾病;因住院診療不能工作,而未取得原有薪資

從住院第4天起,按日以月投保薪資50%發放,最高可給1

職災

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經門診或住院治療而「全日」不能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

從不能工作第4天起,第1年內按日以月投保薪資70%發放、第2年按日以月投保薪資50%發放,合計最高可給2

失能給付

普通

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治療後症狀固定,經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可選擇「失能一次金(民國971231日以前有投保年資者)」或「失能年金」

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失能一次金

失能年金(=平均月投保薪資x年資x1.55%,最低保障4000元),有符合條件眷屬者,加發眷屬補助(=每1人加發25%,最多加發50%

失能一次金=依等級發給(最低第15級,發給30日,最高第1級,發給1200日,最高給付1200日)

職災

失能年金(=平均月投保薪資x年資x1.55%,最低保障4000元),確定「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再加發「20個月職災失能補償一次金」,有符合條件眷屬者,加發眷屬補助(=每1人加發25%,最多加發50%

失能一次金=依等級發給(最低第15級,發給45日,最高第1級,發給1800日,最高給付1800日)

老年給付

老年年金

年滿60歲(自民國107年起,逐步調高到65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或擔任特殊危險工作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

依下列方式擇優給付

1.平均月投保薪資x年資x0.775%+3000

2.平均月投保薪資x年資x1.55%

老年一次金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不滿15年者

年資每滿1年,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超過60歲之後年資最多以5年計)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民國971231日前有年資,且離職退保時,符合一定規定者

按退保當月起前3年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超過15年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為限(超過60歲之後年資最多以5年計,但合併60歲前的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死亡給

本人

遺屬年金

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死亡,且年金實施前有年資者

1.遺屬年金:平均月投保薪資x年資x1.55%,最低保障3000元(如果保險年資滿15年並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條件,於未領老年給付前死亡者,其符合條件之遺屬可在「遺屬年金」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中「二擇一」)

2.喪葬津貼:不論在年金實施前,有沒有年資者,都可按「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5個月的喪葬津貼(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發給10個月的喪葬津貼)

3.因職災再加發「10個月」的職災補償一次金(只限於選擇「遺屬年金」者)

在領取老年年金或失能能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在以下者中擇一領取:

1.遺屬年金:依失能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x50%,最低保障3000

2.差額給付:被保險人在971231日前有年資者,遺屬亦得選擇一次請領失能給付,或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年金給付總額的差額。

失蹤津貼

特殊職業失蹤者

按失蹤當月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給付,在每滿3個月末給付1次,至生還、失蹤滿1年,或受死亡宣告判決確定的前1天止

遺屬津貼

民國971231日前有年資者

普通傷病死亡:年資未滿1年,發給10個月;滿1-2年,發給20個月;滿2年,發給30個月

職災傷病死亡:發給40個月

家屬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

父母或配偶死亡:發給3個月

年滿12歲的子女死亡:發給2個半月

未滿12歲的子女死亡:發給1個半月

醫療給付

職災醫療給付

發生職災門診及住院的勞工

1.免繳勞保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2.享有住院30天內膳食費半數的補助

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符合31類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被保險人,且連續加保滿1年者

每年度可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1

註*:符合領取「遺屬年金」資格的同一順序遺屬(符合標準請見勞保局網頁)有2人以上,每多1人加發25%,最多加發50%

說明1:有關新的勞保職災制度,將在明(11151日)正式上路,相關內容將有所變動

說明2:以上因為受限於表格,許多詳細內容未全部完整露出,相關資料及實際規定,請見以下勞保局網頁:

1.生育給付:http://www.bli.gov.tw/sub.aspx?a=J%2bflUdzrp%2f0%3d

2.傷病給付:http://www.bli.gov.tw/sub.aspx?a=d4TzGP4OD3k%3d

3.失能給付:http://www.bli.gov.tw/sub.aspx?a=ZBIVZgrYKGo%3d

4.老年給付:http://www.bli.gov.tw/sub.aspx?a=WPmC7q5mef0%3d

5.死亡給付:http://www.bli.gov.tw/sub.aspx?a=qUCie6dSe14%3d

6.(職災)醫療給付:http://www.bli.gov.tw/sub.aspx?a=VagjjQHoZio%3d

 

實際以35歲、工作年資10年的女性上班族為例,假設她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0300元,每月所繳勞保費只要少少的697(含就業保險,但不含職業災害保險費:https://twworkforce.com/2020/12/09/2021-3in1/,且一般公司行號投保的勞工,只需負擔總保費的20%,但掛在職業工會之後,勞工的保費負擔是6成,也就是每月1882元),但她在工作期間發生生、病、死、殘等情形,或是選擇在65歲退休、投保年資超過15年,都可以領到不同金額的各項保險給付(請見下表二)。

 

表二、實際以「月投保薪資30300元」為例的各項給付金額:

給付項目

給付假設條件

給付金額

生育給付

生一個小孩

60600

傷病給付

因普通傷病住院4

每日505元,1天共505

因職業傷害住院7

每日707元,4天共2828

失能給付

民國971231日前沒有年資,但達第一級殘,終身無工作能力,先生有工作,2小孩均未成年

《普通失能》

失能年金:本人每月4697元+2個未成年小孩每月眷屬補助2349

《因職災失能》

失能年金:本人每月4697元+2個未成年小孩每月的眷屬補助2349元+職災失能補償一次金606000

老年給付

假設年滿65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

月領5348

死亡給付

本人在加保期間身故(遺屬年金),已有年資10

每月最低保障4697元(因職災則再加發303000元的職災補償一次金)

父母身故(家屬死亡給付)

父母死亡:每人發90900

說明1:以上數字均為四捨五入至元

說明2:以上僅為在假設狀況下的舉例,實際核發應以勞保局規定為準

 

這則新聞的第二「lesson」是:勞保所提供的保障,是給懂得相關法律條款的人。就以此新聞案例來看,根據熟悉勞工相關法規,且過往實際輔導過許多中小企業的張國鼎顧問的說法,雖然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一項(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58)的規定,這位羅姓男子家人,確實不符合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的資格。

但是,如果當事人的家屬了解相關法條,也許還有請領其他勞保給付的可能。因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20)的規定,退保後一年內身故,如果身故原因(例如中風或癌症)發生在投保期間,且能證明有因果關係者,則可以領勞保身故給付。然而張國鼎特別強調,其請領的「眉角」,必需是以當事人的「病例」做為佐證。

然而,由於多數勞工並不熟悉相關法律條文,一旦遇到這樣的事情,不是像新聞中這位羅姓男子一樣,只能透過新聞媒體「吐吐苦水」之外,就只能以抽佣1-3成的費用,委託專門代辦的公司或人「代為申請」。

至於這則新聞的第三個「lessons」就是:正因為勞工保險的「性價比」高,且保障範圍只限於「投保期間」,所以,一旦開始投保勞保之後,就算傷病或轉換工作、失業等,也儘量不要讓勞保中斷。

類似此一新聞的案例,張國鼎說他在20年前,就已碰過類似的案例。該案主是採取「先離職,再找工作」的方式。不過在找工作期間,他就因為中風而身故。

所以,張國鼎一直以來都會奉勸有勞保的民眾,特別是已經投保很多年,再幾年就可以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人,儘量不要讓兩個工作之間的「空窗期」太長。如果能夠「無縫接軌」,那當然最好。

當然,一般人換工作,都會採取兩種方式,一是先找到再離職;另一個則是先離職再找。張國鼎的建議是:儘量讓前、後企業所投保的勞保保障間,沒有「空窗期」存在。

當然,除了換工作之外,有的勞工會斷保,最常發生的原因,就是因為生病常常請假,而被公司以暗示或明示的方式「請人走路」。但張國鼎指出,依《勞基法》43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43)「勞工請假規則」的規定,在「未住院」的前提下,勞工一年最多可請30天病假;而在「有住院」的前提下(哪怕只住院一天),兩年內可以請到「1年(365天)」的病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N0060041&FLNO=29&ty=L)。

且一年之後,如果生病的勞工,還想待在原公司,卻不想斷掉勞保,張國鼎建議勞工,可以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另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9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60041&flno=29)規定,在職災尚未確定前,勞工可先申請「普通傷病假」,期滿後,雇主應給予留職停薪。一旦啟動留職停薪之後,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9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9),勞工「留職停薪」可要求續保一年。如此一來,勞工等於總共可以爭取到「兩年勞保不斷」的條件。

之後,假設原公司拒絕留職停薪,但勞工仍有部分工作能力,也可以儘快找到新工作。張國鼎表示,在新的投保單位加保之下,勞工至少能夠讓《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的保障持續生效。

最後,張國鼎對於廣大勞工的建議是:由於勞保保障範圍廣,千萬不要輕易中斷它的保障。特別是在發生重大傷病之際。當然,依照《勞基法》第11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1),雇主有資遣員工的權力。但是他不忘強調,工作累計超過15年的勞工,還是可以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9-1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9-1)所提供的保障,去勞保局加保到「依法可領退休金」的年齡(滿55歲或投保年資超過25年),讓自己的勞保保障不致於中斷。千萬別讓自己,面臨文章開頭那位新聞事件當事人「繳了保費24年,結果退休金一毛都拿不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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