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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9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561》投資、投機與賭博

 前一陣子,筆者看到一則有趣的新聞(https://news.cnyes.com/news/id/4049440想與讀者們一同分享。新聞中引述股神巴菲特的戰友—芒格(Charlie Munger)所說:有3樣東西會使聰明人破產,那就是酒、女人及槓桿(leverage)。

儘管巴菲特對此話深信不疑,但也不忘澄清實際的情況是:會讓人破產的是槓桿,至於「酒(liquor)」跟「女人(ladies)」,則純粹是因為都有「L」的開頭,而順便加入其中。

巴菲特就曾在致股東公開信中再次強調,避免用借來的錢投資。因為,他認為這麼做就是「賭上自己的身家,去追逐自己不一定需要的東西」。所以嚴格來說,會使用槓桿的人,多半是有不小的「賭」的成份在其中。

而說到賭與槓桿操作,就不能不提台灣期貨交易所一再大力推廣的各種期貨及選擇權商品。並讓筆者想起有位在期貨業任職朋友的這句話:「在台灣,中下階層在『賭』大家樂,至於中上階層,則是在『賭』期貨」。

不過,儘管兩者都是「賭」,且都有槓桿操作的成份,但在普羅大眾的觀點中,前者(賭大家樂)「惡」的成份,要多於後者(賭期貨)。因為像期貨或選擇權這類高槓桿、披了「投資」名義的賭博,可能更會「害人不淺」。

說到這裡,讀者還記得26日的國內期貨市場大屠殺事件嗎?先是美股22日重挫665點,接著又在隔週一晚上,大跌了1,175點。此舉不但讓台股暴跌542點,期貨市場也出現恐慌性的殺盤。

就在此時,由於期貨商啟動強制平倉措施,更是加重了選擇權進一步的賣壓,並導致違約金額擴大。根據統計,210日當天期貨商所申報的違約金,就高達了13億元,創下國內期貨市場的歷史新高紀錄(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226fin013/)。

以上新聞撇開是否商品設計上,或是期貨商對於補繳保證金的做法不當的問題,期貨及選擇權商品再怎麼說,都會是極為投機,或者可以說是「賭性堅強」的標的。

筆者並不想在此細談期貨與選擇權的操作內容,只想藉此機會再次提醒投資人,若把「賭博」當成投資,其風險恐怕是難以預料的。因為首先,千算萬算,也算不過決定輸贏的機率。也就是說,就算當事人擁有過人的頭腦,並且可以透過數學計算,可以透過跨期間、跨商品等方式,讓整個投資組合沒有任何風險。但只要是進行單一部位的投資,其風險就有可能是「無限大」。

更重要的是,類似這種高槓桿的操作,就算當事人「做對」了,且贏了那99次,但最後一次輸掉,不但有可能輸掉之前所有賺的,更可能導致高額的負債產生。讀者可千萬別忘了,這世界有不少的「股神」,卻幾乎沒聽到「永遠不敗的期神」!

其次,投資人千萬不要以為這種高槓桿的投機「風險很有限」,就可以任意進行投資。因為只要當虧損累積的次數夠多、時間夠長,整體資產還是會變成負數,而不可能越積越多。

再者,要特別注意「披著『保本』外衣的投機商品」。從早先年的連動債商品(包括結構債保單)、至今仍在打官司中的「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TRF)」,到最近國內流行、投資人普遍認為風險最大只有損失「權利金」的認購(售)權證,哪一個不是槓桿操作的商品?

只不過在金融機構的善於包裝及取名之下,讓投資人完全失去了戒心,以為在「損失有限」之下,自己有幸可以獲得「超額報酬」。例如結構債商品,就取了個「保本」的名字,但實際上,與結構債綁在一起的,就是不折不扣的選擇權商品;又例如TRF,裡面的每一個字,都讓人看不出與期貨或選擇權的關聯,但卻是不折不扣、用高槓桿倍數「賭」匯率方向的「選擇權」商品。

一段時間之後,有些民眾是忙了半天,原本預期的收益是「零」(例如保本型的連動債商品),當初還不如老實地將錢存在銀行,利息雖然低,但至少比「忙了半天,就只拿到本金」要好;有些投資人則是嚴重虧損後,才知道這商品根本不是銷售人員口中「穩賺不賠」的標的,而是風險及虧損極大的工具。

最後,投資與投機、賭博之間,界線其實很模糊。事實上,就算是常見的、不具槓桿倍數操作的投資工具,就不一定與「賭博」無關。其中的最大關鍵就在於「有沒有努力做功課」的心態。

筆者一直堅信,只要當事人不做功課、完全以他人明牌為投資依據,像這樣的投資,也一樣應該被歸類在「賭博」,而非純投資之列。更重要的是,當民眾在「投資」時,眼裡只看到「可能報酬」,卻完全無視「可能風險」時,那就只是「賭博」或「投機」,而完全沒有「投資」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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