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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2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61》抓好重點、做對方向,才能安穩退休

 前幾天,筆者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新聞(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20509/QW4DDFHCRNAJDMSKXVQGFPGWPQ/),裡面提到一位民眾G小姐向媒體投訴,已退休的媽媽被某銀行理專誘騙簽署「專業投資人」文件,開始購買高風險的境外結構商品,卻慘賠幾十萬美金。且因為這位媽媽傻傻簽了銀行文件,被定義為「專業投資人」,並不受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保障。

G小姐說她的母親64歲,是國小退休教師,退休近10年,向來保守理財,名下資金、退休金多數以台幣、外幣定存、買保單、平衡型基金為主。之前,她媽媽多次向理專表明帳戶資金為退休養老之用,希望保守投資,波動不超過10%...

老實說,筆者過去也接觸過不少類似案例。其中一方的「苦主」,聲淚俱下地控訴銷售的理專,欺騙他們簽下不該簽的文件,或是將他們辛苦存下來的銀行定存解約、改成投資,最後落得血本無歸。

另外在理專、業務員這廂,也常是「苦水滿腹」。因為凡是低報酬率、沒有高配息的標的,客戶全都不看在眼裡。他們(指客戶)一心一意,只想要媒體常常點名的高配息、高報酬率商品。

事後,客戶只要是不賺錢、出現虧損了,就透過各種方式,說自己全是「被理專所騙」,並要求拿回原投資本金。這樣的做法,讓理專心裡實在「很是無奈」。

由於筆者不在現場,面對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形,也不能判定哪一方說的是真話。所以只能在此,提供一些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及建議,期望這種投資被騙的案例數,能夠降到最低。

首先在「正確觀念」方面,就是一定要建立「凡投資,必有風險」的意識。當理財大眾自知沒有那個承擔風險的能力時,就千萬不要輕易受到他人的鼓動而投資。

這位退休老師買境外ELNEquity Linked Note股權連結結構型商品)所面臨的風險有二,其一是「投資ELN本身」的風險(它是一種結構型商品,也就是結合固定收益商品〔Fixed Income Instruments〕—買入零息債券〔Zero Coupon Bond〕,以及衍生性金融商品〔Derivatives〕—賣出選擇權〔Short Stock Option〕的一種新型的理財工具,號稱投資人可以收取債券的利息,以及賣出選擇權的權利金。筆者很久以前寫過的,也曾造成許多國內投資人大幅虧損的結構債,以及雙元貨幣等商品,就是屬於類似的設計架構。相信投資人,就算不了解ELN的全貌,單單是聽到「選擇權」及「衍升性金融商品」這幾個字,就應該知道這種商品的風險不低了),其二則是外幣計價的「匯兌」風險。總的來說,她等於是承擔了不只一道,而是雙重的風險。

假設投資人自認「非常保守」,老實說,唯一「勉強」適合的金融商品,就只有「絕對保本、保息」的銀行定存(因為政大教授周冠男就表示,這世界上沒有什麼金融商品是「100%安全」的。就算是銀行定存,在巨災風險之下,也沒人敢說存款保險公司就一定不會倒)。

所以,筆者只能在此奉勸投資人:千萬不要「吃在碗裡,看人鍋裡」,明明自己承擔不了任何風險,卻因為看了他人賺錢的樣子而心動不已,就把銀行定存解約去投資。萬一遇到虧損,則又回過頭來責怪他人,然後再想方設法撇清自己的責任。

就以這則新聞所提到的苦主為例,她說她是一位「保守的投資人」,所以,其對於投資標的設定的標準是「波動不超過10%」。對此,筆者詢問了教授財務管理的周冠男教授,在學理上,保守型客戶是否是以「波動性」來進行定義?

他解釋,國內金融機構在向客戶銷售金融商品時,是根據「客戶投資風險屬性評量表(PIW)」進行評量。而評量表的內容,包括了客戶「可容忍波動性」、「可承受損失」以及「資產規模大小」,並不只有「波動性」這一項。

周冠男更以股市為例指出,台股一年波動率,大約是30%~40%,美股也有個20幾趴。也就是說,凡投資,必有風險。股票投資一天的漲跌幅,就有可能超過10%。所以他認為,既想要投資收益,卻又提出「波動率不高於10%」這種要求,其實是非常矛盾的。

其次,在「解決之道」方面,筆者還是誠心建議已經退休、完全沒有固定收入的人,最好將自己的財產交付信託,或是放在其他完全不要再有任何動用權的金融標的,例如即期年金險。

在此附帶一提的是:儘管終身還本型壽險,也一樣具有「活到老、領到老」的優勢。但是,由於保單預定利率不高,在「每月領取同樣金額」之下,購買終身還本型壽險的投入本金,要比購買即期年金險要高出很多。

退休後把資產交付信託,或是放在其他完全不要再有任何動用權的金融標的上的優點有二,其一是:避免退休族曝露在被亂慫恿投資的風險之中。因為,只要民眾把錢存在銀行,並擁有100%的投資決定權,就只會把自己曝露在更高的風險當中。

理由很簡單,理專也得要生存。更何況,他們銷售金融商品給客戶,並收取相對的佣金回報,是完全天經地義的事。個人對此的看法是很中性的。因為在現有制度下,理專不靠佣金收入,又該如何養家糊口?

可以這麼說,正是現有金融機構的敘薪制度,才是造成投資人虧損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只要這樣的薪資結構一天不改,理財大眾擺在銀行裡的錢,就一定逃不掉「頻繁被理專要求轉換投資標的」的命運。個人認為其中唯一的差別只在於:有良心的理專,一年要求客戶轉換投資標的的次數,會比較低一些而已。

儘管理專頻繁讓客戶轉換投資標的,不一定代表「投資績效一定為負」。但是至少,頻繁交易所產生的成本,一定會吃掉不少客戶原本該有的獲利才是。

在民眾與銀行簽定老人安養信託之後,信託委託人(客戶)就暫時將投資決定權,交給了信託受託人(銀行),而當投資決策權,不在民眾這一方時,銀行理專也就不會繼續再「慫恿客戶頻繁轉換投資標的」了。

上海商銀信託部協理李根田表示,基於退休金必須符合穩定及保守的原則,假設民眾與銀行承做「安養信託」業務,一般受託銀行所採取的方式,就只有「存銀行定存」一途。

但如果客戶不想把信託資金,放在收益率極低的銀行定存上,李根田建議客戶可以採取「安養信託+特定金錢信託」或是「安養信託+指定用途信託」的方式進行(相關業務運作方式,以及費用成本比較請見下表)。

 

表、民眾與銀行往來的3種常見信託業務比較:

程度

最單純

較複雜

最複雜

名稱

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安養信託+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安養信託+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全委代操)

法條

《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8

《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7

投資決策

客戶

受託人(銀行)

承做門檻

單筆或定期定額1000元以上

100萬元以上註*

1000萬元以上

投資範圍

股票或債券型基金、ETF

股票或債券型基金、ETF

理論上,範圍可以超出股票或債券型基金、ETF,包括上市、櫃股票、集合管理帳戶等

外加費用

申購手續費、贖回費用(信託管理費,年率0.2%

申購手續費、信託管理費(年率0.3%~0.5%

申購手續費、信託管理費(年率0.6%~0.8%,有些更複雜的操作,費用可能更高)

註*:此為上海商銀「安養信託」的承做規定,不同銀行門檻金額不同

說明1、《信託業法施行細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10028

說明2、投資決策是指投資標的類型、股債比例及買賣時點選擇

說明3、安養信託+全委可以包裝為一個商品,也可拆開來,單純只做安養信託(例如資金只放存款不投資),或是將不涉及每月生活所需的部分,單純交由銀行做全委投資

 

當然,由於信託契約是可以量身訂做的,所以,假設安養信託的客戶資金不多,或是不想交由銀行信託部全委代操,也可以選擇「指定由其指定的信託監察人或第三人,代委託人進行投資標的的選擇及變動」,或是「預先指示就一直放在某一標的(例如0050),永遠都不更換標的」。

至於即期年金險保戶,在躉繳保費之後,就可以立刻由保險公司處,定時領取一筆「年金」。而且,這筆錢理論上就是「活到老,領到老」(保證給付期過後,有些保單給付會降低;超過約110歲之後,契約即終止),當事人至少比較不用擔心「退休金太快花完」的「長壽」風險,以及「自己亂投資,導致退休金大幅縮水或歸零」的風險。

不過,如果是年金險與信託進行比較,安養信託契約因為可以指定信託監察人,萬一委託人不幸發生事故(例如中風、失智)而無法「表示意思」時,受託銀行還可以按照監察人的指示,將資金匯往指定的帳戶中,讓資金100%運用在當事人身上,這是單純保險所做不到的。

優勢之二是:避免退休之後,越來越高的失智風險。就算當事人「管得住自己不亂聽信他人的慫恿而投資」,但萬一自己不幸罹患失智(通常在初期,包括自己及周圍的家人,都不易提早發現;且過去的經驗顯示,「當事人失智」這件事,通常都是在財務嚴重受損之後才被發現),就給了有心人很大的「發揮」空間。

當然,就算民眾每一個月的生活費,還是有可能被騙或被挪用,但是,由於金額最高的那筆錢,是擺在信託帳戶或保險之上,都不是掌握在當事人的手裡,這一大筆退休金,會被有心人一次騙光的機率並不太大。

簡單來說,「安養信託+指定用途金錢信託」的運作模式,也許不能帶給當事人(委託人)「收益最大化」,但卻可以讓當事人,將「能夠事先避免發生的風險」降低。

只不過,每當筆者過去如此建議時,很多讀者都不願意採納,理由不外乎以下兩點:

一、信託要額外收一筆管理費。目前,安養信託所收取的費用,一是簽約手續費(差不多是1000元);二是每月「依資產淨值年率0.3%~0.5%」的信託管理費;若有修約的話,每次加收3000~5000元(https://www.trust.org.tw/tw/old-disability/trust/2)。

儘管有些銀行信託部門的信託管理費,可以低到年率0.2%,畢竟不是完全「零成本」。話雖如此,但投資人得要仔細思考:「固定但不高的費用」,與「萬一可能的投資失利或被詐騙的風險」,到底哪一個是自己最不能承受的?

更何況,從「使用者付費」的角度來看,當銀行提供固定處理(投資及保管帳目),以及日後分期給付時,個人認為這筆「服務費用」,也是非常合理的支出。

二、因為自認所存資產不夠多,所以,才想在退休後,繼續投資生利。然而,這個想法從財務安全的角度來看,可是大錯特錯的。筆者想再三強調:假設投資理財大眾錯誤看待問題的原因,後面所選擇的任何投資結論,都將很難順利解決自己的問題!

關於這一點,筆者過去已經多次指明:如果退休後,才發現退休金不夠,那問題是出在「沒存夠」。所以,理財大眾該做的先是「節流」,也就是儘量降低退休後的生活開銷。萬一省無可省,民眾接著該做的是「老老實實穩穩當當」地去找份「薪資收入」,而不是把已經不足的退休金,再丟入一個「未知風險」的標的上!

理由很簡單,薪資收入是「只要你肯工作、有勞動付出,就一定會有的收入」,除非當事人每月工時不一,否則,會拿到的薪水,絕對是固定不變的。簡單來說,薪資是可以「保本、保息」的,但是,任何投資(包括時下非常流行的「被動式收入」)可是有風險,且完完全全「不」保本、保息的。退休族群可千萬別抓錯重點、做錯方向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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