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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22》有關退休現金流的3大迷思

 上個星期,金管會公佈了「老人逾2成資產竟重押3大項高風險商品,金管會要擴大金檢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603/BJZ2GCUZXZDSPEC6KJFTUAYH5E/)」的新聞,裡面有幾項重點如下:

首先,新聞裡點出已回報的97萬老人,佔了銀行總客戶數的16%,但資產卻佔銀行財管資產總額的28%,顯示各銀行有3成的財管商品,都是賣給65歲以上的銀髮族。

其次,單單是較高風險的資產—投資型保單、高收益債券(註:高收益債券高收債基金),以及衍生性結構型商品這3大項,就買了6826億元,佔了老人理財資產的22%。

而筆者依照新聞裡的有限資料換算出,每一位65歲以上銀行財管客戶,就買了260多萬元的投資型保單、140多萬元的高收益債,以及370多萬元的衍生性結構型商品。

根據政大財管系教授兼商學院副院長周冠男的說法,國外有一個理論是,風險性資產佔總有資產比重,是依年齡而降低的。也就是100減去年齡。如果以65歲的民眾來說,風險性資產佔比不能超過35%。

根據以上的理論標準,三項較高風險的資產佔銀髮族整體資產22%,乍看起來還不算高,但是,這裡面還藏著許多「風險黑數」,並沒有真正顯露出來。

因為首先對於65歲以上銀髮族來說,真正「高風險」資產項目,並不只有投資型保單、高收益債券與衍生性結構型商品3項而已。一般人熟知的股票、股票型共同基金或ETF,也全都算是「風險性資產」的一部分。如果依此標準,國內65歲以上銀髮族的風險性資產的比重,將遠遠超過理論上的「100—年齡」後的35%。

其次,有很多乍看起來「風險很低」的投資標的,在現有「制度」之下,根本不足以彰顯其高風險性,當然也未被列入金管會「應該認為」被警示的項目。其中最容易被人所忽略的,就是「高收債(又稱為「垃圾債」,https://www.sitca.org.tw/ROC/HighYield_EmergingMarkets/HE0001.htm#a1)基金」了。

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國內「風險報酬等級Risk ReturnRR」的錯誤設計所致。一直以來,國內金融機構在向客戶推薦商品時,依法都會依照客戶在KYCKnow your customer)問卷上所選擇的答案評比,推薦風險報酬等級相當的基金產品。

但問題是,這裡的風險報酬等級標準,就只有「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完全不談基金(主要是債券型基金)的其他「主要風險」,也就是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

簡單來說,實際上風險等級相當高的高收益債(實際上就是所謂的「垃圾債」)基金,卻被包裝成「風險等級很低」,跟一般民眾以為的美國,或台灣公債一樣,是具有安穩收益的標的。有興趣的讀者,請參考筆者之前寫過的專—《「我是有錢人」迷思596》自認保守的投資人啊~你真的了解所承擔的所有風險嗎?!(https://fund.udn.com/fund/story/7488/5063225)。

再者,筆者非常懷疑金管會這次進行的檢查,也只是隨便敷衍一下社會大眾而已。因為,資料根本已經「嚴重失真」。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撇開投資型保單,高收益債券及衍生性結構型商品,依現行規定就只能賣給專業投資人(https://twse-regulation.twse.com.tw/TW/law/DAT0202.aspx?FLCODE=FL049926&LCNOS=%20%20%201%20%20%20&LCC=2)。至於所謂的「專業投資人」,先不談其投資門檻有「往來資產超過1500萬元、單筆投資超過300萬元,以及財力證明超過3000萬元」的規定,至少也須「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所以,這樣的對象,能夠列入「必須保護的弱勢銀髮族」嗎?而如果金檢資料把這些專業投資人都計算進去,得出的結果,能夠顯現出什麼問題,並且從源頭進行徹底解決嗎?

這則新聞曝光之後,不同專家的解讀不同。例如周冠男就表示,退休銀髮族相對來說,是金融知識不足的一群,如果他們僅僅只是因為理專的推薦就買,那會是很大的利益衝突問題。

周冠男進一步解釋,由於現行的理專收入,是來自於「銷售佣金」。這個時候,理專一定會面臨「我賣的這檔金融商品,到底是對客戶好,還是對我的收入好」的兩難。這也是他為什麼一直推廣,要將金融機構現有的「佣金制」,改為「依資產規模(https://webline.sfi.org.tw/download/resh_ftp/research/Abstract/a108_2.pdf)」收取模式的原因。

周冠男相信很多銀髮族,之所以會買這些所謂的高風險商品,應該是根本不了解這些金融商品。「更何況,銷售是活的,就算理專把該交待的風險,全都告知客戶。但是,仍舊可以透過一些話術,把客戶的心思,『導向』對理專利益高的商品」,他說。

當然,現階段金融商品銷售採「佣金制」,幾乎可以說是所有「錯誤銷售」的罪惡淵藪。但事實上,一直以來也非常支持,佣金改採「客戶資產規模」計算的筆者也心知肚明:要這些既得利益的金融機構脫離安適圈,轉向業績挑戰性非常高的「依客戶資產規模收費」,著實是非常困難的「不可能的認務」。

但在此之前,筆者想從這些年來,所觀察到的銀髮族在退休「現金流」上的錯誤迷思開始談起。因為撇開衍生性結構型商品不談,銀髮族所買的三大高風險金融商品中,其實最大的「主成份」還是與「高收益債券」有關。

不管是現行所銷售的投資型保單連結標的(特別是類全委帳戶)、高收債基金,或甚至是目標到期基金、平衡型基金中,都有滿大或一定的比例,擺在所謂的「高收益債券」上。

長久以來,很多理財大眾都以為退休後,反正只要定期有現金流入袋就好。且儘管退休後理財的最大原則是「宜守不宜攻」,也就是應該要將所有資產,放在能夠「穩定提供現金流」的標的上。但事實上,許多退休銀髮族常常會有以下的「退休現金流」迷思。

迷思一、領取收益的時間也許固定,但本金或領取金額可能大幅波動,這裡指的「波動」,也就是來自於「本金的折損」,以及「匯損風險」。也許讀者會抗議:我投資高收債基金這麼多年了,不但固定領息,本金也沒有大幅折損。

對此,筆者的回答是:這段期間高收債基金,之所以能夠達到以上的「既有高配息,又沒有折損太多本金」的原因,只是因為全世界市場利率持續往下走的緣故。

然而,現在市場利率趨近於0,已經降無可降,這就代表過去投資高收債有嚐到甜頭的投資人,應該要懂得「適可而止」的道理了。更何況,高收債基金多半是外幣計價,只要台幣一升值,那個「穩定的月配息」就會跟著縮水。假設真的是要靠這筆錢,做為每月生活費的話,就必須面臨「每月收入不穩」的風險。

迷思二、以為風險很低或無風險,但實際風險卻可能很高。也許這幾年,投資高收債基金的投資人,之所以感覺不到「高收債=高風險」的原因,還是跟上面迷思一裡面,所談到的市場利率持續走低密切相關。

然而,市場上短暫的特例,並不代表「高收債=高風險」的這個理論永遠不成立。且高收債基金的風險,有時還不比投資股票低;甚至,還可能比投資「配息穩定」的績優股股票還要高很多。

迷思三、只看高配息率,卻完全忽略有其他隱藏成本。這裡的隱藏成本有兩大塊,一是前面曾經提到的「匯率風險」,另一個則是連結商品的投資成本,特別是透過變額(萬能)壽險持有高收債基金時。

撇開其他保險費用成本不談,變額萬能壽險為了要提供被保險人的身故(死亡)保障,必須支付一筆「危險保費」,且這筆危險保費,是會依被保險人的年齡增加而大幅拉高。特別是當被保險人年齡超過70歲時,危險保費將會「驚人的高」。

所以,筆者並不是說,含有高收益(垃圾)債券的基金絕對不能碰,而是投資人(特別是銀髮族)必須仔細思考以下幾大重點:

首先,必須清楚了解高收債基金的風險非但不低,還可能很高。所以,不能把所有退休時所儲蓄的資產,全押在這單一一檔商品上。畢竟,現在因為市場利率低,月配息還可能不會大幅吃到本金。

但是,退休後不是三、五年的事,而是在平均壽命逐年增加之下,可能會長達2030年。相信任誰都沒法說的準,未來2030年的市場利率,會走到什麼樣的一個高水準?

屆時,高收債券價格因為利率走高而大跌,再加上月配息持續吃掉本金,這雙重的損失,可能會嚴重影響完全倚靠月配息高收債基金過生活的銀髮族,不可不慎!

其次,根據自己的用錢需求,選擇最速配的標的。現階段,國內民眾最常使用的退休金來源理財工具,大概是股票、即期年金、月配息高收債基金與房產出租4種。但是,都各有其優、缺點(請見下表)。

 

表、民眾常用退休理財工具優、缺點比較:

 

優點

缺點

即期年金

1.每期所領金額固定,不必擔心每期金額不同,且「活多久,領多久」

2.如果是不保證領取期間的年金險,因為預定利率稍高,期初投入本金可望下降

3.在保證領取期間身故,未領的年金可依「折現」方式,由指定受益人一次領取

4.年金領取者僅限於被保險人本人,本金部分不會被有心人詐騙一空

1.因為預定利率低,所以期初投入本金高

2.多數年金險在保證期間過後,領取金額大約只剩下原領金額的1/10

3.如果是「無保證領取時間」的年金險,當被保險人身故時,沒有身故給付可以留給指定受益人

月配息高收債基金

1.因屬於境外收入,且境外所有收入只要不超過基本所得額670萬元以上,既沒有海外最低稅負制課稅問題,也可能不用繳交健保補充保費

2.當配息率越高,期初投入本金也可較低

3.基金可以移轉給繼承人

1.多為外幣計價,會因為匯損而減少月配息金額

2.僅配息頻率固定,但每期金額(配息率)並不保證

3.當市場利率走高時,投資人會有嚴重的本金折損問題,配息率也會降低

4.如果沒有事先做好信託規劃,基金有可能因為當事人失智,而被詐騙一空

5.基金依淨值,全數計入被繼承人的遺產中計算,沒有遺產稅節稅空間

(國內)股票

1.如果是賣股而非收股息,且單筆不超過2萬元,不會有個人綜所稅課稅,以及繳交健保補充保費問題

2.股票可以移轉給繼承人

1.若選股不慎,股票價格大幅降低或下市,退休金可能面臨嚴重不足窘境

2.如果沒有事先做好信託規劃,股票有可能因為當事人失智,而被詐騙一空

3.股票依淨值,全數計入被繼承人的遺產中計算,沒有遺產稅節稅空間

房子出租

未來房子整棟可以移轉給遺產繼承人,且列入被繼承遺產的標準是按公告現值,具有一定節稅效果

1.投入金額可能最高

2.會有額外房屋稅等維修成本必須考慮

3.斷租期會影響收入來源

4.如果沒有事先做好「預告登記」,房屋所有人很可能因為失智,被有心人詐騙一空

製表人:李雪雯

 

舉例來說,如果民眾希望未來每月生活費來源是「固定不變」,也就是「一毛都不能少」的話,那麼,最適合投入的金融商品,應該是台幣計價的即期年金險,而不是單押在外幣計價的月配息高收債基金上。

筆者實際算了一下,假設是65歲的男性,未來希望退休後每月能領到1萬元的生活費。那他現在可以投入266萬多元,買一張即期年金險(台幣計價)。當然,已退休的民眾也許只要花個240萬元,就可以買到一個「年配息5%」的外幣計價月配息高收債基金。

看到這裡也許讀者會說:240萬元的本金,至少比266萬多元要「成本低很多」。但是不要忘了,未來這「每月1萬元」的年金,是紮紮實實固定不變動的,不會像外幣計價月配息基金一樣,雖然每月都會固定配息,但由於配息率並非固定,金額也會跟著匯率而波動,就不見得是「每月固定開銷至少1萬元」那種退休族的最佳選擇。

所以從個人退休理財規劃的角度來說,筆者並不建議一般民眾,將月配息高收債基金,列為退休後生活費的第一線首選來源,其最大的理由就在於:它的每月配息金額是不固定的。

再者,同時把稅負等成本列入考慮。雖然高收債基金的持有者,因為屬於境外來源收入,每月配息多半不用計入個人綜人所稅,或是收取健保補充保費。但是,如果把遺產稅考慮進去,它就可能不是非常理想的標的選擇。

而除了稅負考量外,假設理財大眾又轉了一個彎,透過變額(萬能)壽險這樣的商品,來持有高收債基金,也許有考慮到遺產稅的規劃,卻是忽略了所增加的成本。

所以總的來說,儘管月配息基金具有「投入本金較低」的優勢,但是,這個世界上根本就不可能有那「什麼都好」的金融商品,或是投資理財解決方案。

所以筆者想要再三提醒:當一樣東西,有了一好,就不可能有二好之際。理財大眾在做任何決策時,永遠不能以「單一標準」,例如「成本最便宜」來選擇,最好是根據個人的主要需求,在通盤的考慮之後再做決定。

最後,也許很多人的問題,並不在於「買不買高收債基金」上頭。舉例來說:當銀髮退休族感覺退休金遠不夠用之際,問題的癥結可能在於「過去所存的退休金太少」,而不是「選擇麼金融理財工具」。

這個時候,理財大眾該做的,是在退休後找一份有不錯收入的工作,或是降低不切實際的生活開銷,而不是去找一個「高月配息」的高收債基金,就認為所有問題全已解決。

老實說,這樣的做法,只不過是把未來的自己,推向更深不可測的「退休金嚴重不足」的風險中。當事人的問題並沒有真正解決,只是把問題延後而已,退休銀髮族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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