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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574》面對重大疾病的風險,你除了買保險,還要在事前擬定好健康大計!

 最近,衛福部公布最新癌症登記報告顯示,2016年新發癌症人數為105832人,與2015年相較增加676人,癌症時鐘又快轉2秒,平均每4分鐘58秒就有一人罹癌(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560440)。

一直以來,就有不少網友詢問如何投保癌症險的問題。其理由不外是:媒體常常出現國人罹癌人數增加的新聞,且保險業務員也不斷強調各種新的癌症治療方式與藥物之「所費不貲」。

而在實際回答並提供讀者建議之前,筆者想先提一下高雄醫學大學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助理教授黃莉文,在「醫學檢驗數據整合判讀暨病理分析」課程裡,所說的一段她自己的「面對癌症因應之道」。

筆者覺得黃老師講的滿有道理,且非常認同,因此,想在此分享給讀者參考。黃莉文認為,面對這種重大疾病的治療,必須在萬一不幸罹患之前,就應該思考清楚,才不會在不幸罹病後「手忙腳亂而亂投醫」,甚至花了大錢而「根本無效」。

因此黃莉文表示,在未確定罹癌前:最重要的是「努力過好每一天」,隨時隨地做好很多「自己覺得很重要的事」。例如保持心情好、降低壓力等,如此,才能讓癌細胞「沒有發展的機會與空間」。

假設萬一不幸確定罹癌後,她認為「有錢者」與「沒錢者」的抗癌做法,應該是有所不同的。且更重要的是:目前所有的癌症治療方法,都沒有人可以「100%保證絕對有效」。

所以,如果你很有錢,當然可以用錢去買生命;但如果沒錢,也有沒錢的抗癌做法,那就是選擇健保給付的傳統抗癌方式,或是其他完全不用花錢的方法,像是:保持作息正常、維持好心情、練氣功等。黃老師特別強調,只要當事人相信方法有效,就是好的治療方式。「因為,信心可以提升個人免疫力,自然也有助於抗癌」,她說。

筆者非常認同黃老師的這種抗癌做法,並想在她的規劃基礎上,再進一步延伸,並提供給所有擔心及「談癌色變」的民眾們,在癌症險投保上的一些方向如下:

首先,把包括癌症在內的重大疾病風險規劃(並非「只買保險」而已),擺到跟購屋、子女教育及退休規劃一樣重要。筆者強烈建議讀者,買保險的目的不是阻止風險的「不發生」,而是為了在風險發生後,相關的費用支出超出自己與家庭的能力負擔。所以,比投保先一步重要的是「及早思考可能的因應知道」,才不致於事到臨頭而一陣慌亂,甚至是急病亂投醫。

其次,癌症險應該是個人整體風險規劃中的一環,而非全部;它可以是相當重要的一環,但絕對不是唯一必買的保單。所以,民眾在進行整體保險規劃時,千萬不要把重要加保順序弄錯了。

與「每個人的出生都一樣」不同,每個人離世的方式,卻是有千百種。至於癌症,則只是眾多方式中的一種而已。也就是說,罹癌率雖高,但它畢竟不是每一位國民在死亡前的「必經之路」。

所以,若要排出投保的順序,癌症險至少是排在死亡險與住院醫療險之後的第三位。這意思是說:當民眾以上保障都還未規劃之前,別把癌症險擺在投保的第一張保單。

再者,要買多少保額,要根據個人預算多寡而定,絕對不是「保額越多越好」。筆者完全不建議民眾把太多資金比重「全放在投保高額癌症險上」,只因為「癌症的治療越來越貴」。

道理很簡單,保戶為了將高額的癌症治療費用風險,移轉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會收取一定的「對價」,且保戶的保額買的越多,就要花更多的保費。

更何況,各種新式療法不斷推陳出新,且費用也越來越貴。民眾很難有「真正買足」的一天。且前面也曾經提到:罹癌率雖高,卻也不是每一個人的「必經之路」;新藥再怎麼「號稱治癒率高」,卻也不是100%保證有效。

第四,要買哪一種保單,則要視自己「會選擇哪一種治療方式」而定。就以黃老師所提到的建議重點來看,罹癌者就算沒錢,也不表示「完全沒有治癒的希望」。

更何況,目前健保仍有針對傳統的放、化療及手術而進行給付。就算民眾不幸罹癌,也還是可以用相對低廉許多的費用,來對抗癌症病魔;且這些傳統癌症治療方法,並不是每一種都對每一個人「無效」或「副作用甚大」。

現階段,商業癌症險有兩種,一種是傳統的「分次給付」型,另一種則是新型的「一次給付」型。前者是當被保險人不幸罹癌(確診)後,保險公司先給付一筆癌症保險金,之後再按手術、住院、放、化療情形,由保戶拿著醫院收據,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

後者則是在被保險人確定罹癌後,就像重大疾病險一樣,由保險公司一次、整筆給付保險金(契約就此失效)。保戶可以拿著這整筆保險金,隨意去支付治療癌症的各種費用或營養品、無法工作的收入損失等。

甚至,保戶想直接拿這些錢,去進行一趟環遊世界也行。因為,以上這些決定並沒有絕對的是非對錯,主要視每一個人對自己身體與生命的看法及意義為何?

但總的來說,傳統分次給付型的缺點在於:分次給付的金額不高,且因為癌症放、化療方式日新月異。所以,保戶很可能因為採用的是新藥,而完全無法補貼高額治療費用;甚至,還有可能因為治療方式或藥物「不符保單條款定義」,而被保險公司給「拒絕給付」。

至於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也不是「只有優點,毫無缺點」。因為,假設保戶投保金額不高,其所能提供的保障,恐怕也「相當有限」。特別是當民眾願意採取傳統、健保都有給付的癌症治療方式,且治療的時間都很長時,那種「治療得越久、領的越多」的傳統分次給付型保單,反而可能更能突顯其優勢。

所以,建議對於罹癌風險特別恐慌的民眾,筆者建議在投保前,要根據自己的財力,以及想要選擇的治療方式及用途,在傳統「分次給付」型與新式「一次給付」型中進行選擇。

最後,既然沒有人能夠保證,哪一種癌症治療對自己「絕對有效」,民眾就不該迷信「越貴、越新的藥越有效」,或是輕易聽信才剛問世,可能還在人體試驗階段的「昂貴的新式療法或用藥」,更應該在徵求「第二意見(second opinion)」後,做出最後的決定。

筆者可以體會罹癌者就像落水者一樣,具有「有浮木就抓」的心情。但是,就像黃老師所說的,至今並沒有哪一種癌症治療方式,可以「保證治癒所有癌症患者」。

例如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黃達夫,就個癌醫界熟悉的例子:「約20年前,放射治療科醫師根據質子照射較傳統放射線精準的學理,開始用質子放射技術治療攝護腺癌,宣稱質子治療可以減少尿道,與腸道受傷的副作用。後來,有些醫師質疑質子治療實際上,並沒有想像的優越,且價格還貴很多,才開始做對照組的臨床試驗。果然發現質子放射治療不但沒有比傳統放射治療好,副作用還更大。同樣的,在肺癌的治療上,2018年初,對照組臨床試驗揭曉,也證實質子治療並沒有比較好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7397/3566331)」。

因此筆者認為,人類在面對「生命」這個議題時,絕對沒有「人定勝天」、「錢多好辦事」這回事。只有謙卑以對,並且在事前做好預習準備,才不致於在面對病魔襲擊時「亂了手腳與方寸」、「病急亂投醫」,反倒可能讓疾病更加難治!

所以,筆者在此更想提醒所有民眾:不是越貴、越花錢、有保單可以理賠的治療,就應該依醫師的建議「照單全收」,應該要再多聽幾位醫療專家的意見,並與自己預先擬定好的治療策略,才有助於找出一條最適合自己期望的「治癌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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