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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1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542》健康險的理賠牽涉醫療專業,不是業務員說賠就「一定賠」!

 過去,筆者對於許多業務員「拍胸脯保證XX疾病一定賠」的說法,常會很「雞婆」地提醒保戶特別注意:除非對方敢白紙黑字寫下「一定賠」的文件,否則,最好不要信以為真。

因為,保險公司賠不賠,除了看被保險人所得的疾病,是否清楚明列在保單條款之中(例如健康險)外,最大的關鍵恐怕還在於:被保險人所罹患的疾病或健康狀態,是否能清楚地被歸類為某一理賠定義?

話說前幾天,有位網友在翻閱保單條款時,發現多年前所買長照險(在金管會公佈長期照顧保險示範條款之前,名稱都簡稱為「長看險」)的關於「失智」理賠定義中,居然都沒有國內常見的阿茲海默型失智的名稱及編號。他看了非常緊張:莫非日後罹患阿茲海默型失智後,所買的這張保單「一毛錢都不會給付」?

按照醫學定義,阿茲海默症(又稱「阿茲海默型失智」)是名為「β類澱粉蛋白(Amyloid beta peptide」的蛋白質廢物,以及名為「濤蛋白(Tau protein)」的物質,累積在腦內,破壞神經細胞網路而引發。簡單來說,阿茲海默症是因為腦細胞發生退化或萎縮現象,帶來健忘(記憶障礙)及判斷力降低等症狀的失智症類型之一。

以阿茲海默症為例,凋亡的神經細胞主要以大腦皮質聯合區、以及海馬迴等區塊為主。大腦皮質聯合區是掌控高度精神活動的區域,海馬迴則是職司記憶與學習能力的區域。這兩個部位退化,將會很早就發生記憶力障礙、定向力障礙,出現不安、憂鬱、幻想之類的精神症狀。

而依衛生福利部民國100委託「台灣失智症協會」進行的失智症流行病學調結果,以及政部1059月人口統計資料估算:台灣65歲以上老人共3051893人,其中輕微認知障礙Mild cognitive impairment MCI563147人,佔18.45%;失智症人口則有243430人,佔7.98% 包括極輕度失智症98747人,佔3.24%;輕度以上失智症有144683人,佔4.74%。也就是65歲以上的老人,每13人即有1位失智者,而80歲以上的老人,則差不多每5人,即有1位罹患失智。

在台灣失智症協會網頁的失智症分類上,主要是依照發生原因,分為「退化性」及「血管性」兩大類。前者最常見的三大類分別是:阿茲海默、額顳葉及路易氏體型。

另根據衛福部所發佈的《失治症診療手冊》中的統計,阿茲海默型失智佔比有60%,其次是血管型失智的10%-15%。也就是說,國人罹患阿茲海默型失智的佔比非常高,假設舊長看險保單真的「不賠阿茲海默型失智」,那保戶的權益將影響甚大。

筆者也認為「一旦不理賠」的影響深遠,因此拿著最早推出長看險的保單條款,以及在新的長照險示範條款出來之前所銷售的長看險保單條款,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委張冠群請教。

他單從契約條款解釋的角度表示,契約條款還是必須優先依據文義解釋,撇開醫療上的專業,如果保戶所投保的舊長看險,用阿茲海默失智理賠困難,也許只有兩條可獲得保險理賠的路:一是因阿茲海默智導致失能的,可走「失能」的定義;另一是由醫師證明「阿茲海默型失智就等於是器質性痴呆」。

事實上,自從民國84年,國內第一張長期看顧險推出以來,有關「失智(心理功能障礙)」方面的定義,就進行了兩次的修改。最早的版本,是下圖一的分類;之後,則是以「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ICD)」的編號,做為「器質性痴呆」的認定(請見下圖二)。

 

圖一、最早推出長看險保單條款有關器質性痴呆疾病分類:

資料來源:某壽險公司「長期看護終身保險保單條款」(民國841020日核准、92218日備查)

 

圖二、示範條款之前舊長看險保單條款中的器質性痴呆疾病分類編號:

資料來源:某公司長照險保單條款

 

筆者拿著以上兩種不同條款,直接找到熟識的開業醫師楊聰財看。他在分別看過最早,以及示範條款出現前的兩份長看險保單條款之後表示,以其最早推出的長看險理賠病義(上圖一)為例,阿茲海默型失智至少可以被歸類為第一、二、四類;第五類是一般所指的「血管型失智」;至於第六類則包括了:路易氏體失智、額顳葉型失智、帕金森症型失智等。也就是說,就算保戶買的是最舊的這張長看險保單,一旦罹患各種類型的失智,似乎還不至於「因為名稱不同,而完全領不到保險理賠金」。

至於另一類多數壽險公司所銷售的舊長看險保單,則在理賠定義中特別寫明:「本款所稱『器質性痴呆』係指按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編號第290號及第294號所稱病症(圖二)」。然而,目前罹患失智症的主流—阿茲海默型失智的「331.0」編號,並未出現在保單條款中。

那麼,以上文字是否就可以認定:假設專科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就只有寫阿茲海默症的編號—331.0,就代表「保戶有可能請領不到長期看顧保險理賠金」?

為此,筆者打了電話問了最早推出長看險的一家,以及另外兩家也在非常早期,就推出長看險的公司理賠部門主管。其中一位壽險公司的資深理賠部門主管解釋,雖然過去長照險在理賠定義上,是可能會有爭議,但就算舊保單條款沒有阿茲海默型失智的331.0編號,也不致於完全影響理賠的有無。

他特別強調,長照險在「失智」理賠的認定時,必須要有以下兩大條件,一是醫師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二是醫師進行「失智」程度的各種「失智量表(臨床失智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 CDRhttp://hpcare.taiwan-pharma.org.tw/Downloads/CDR_A-1021025.pdf,或簡智能測驗—Mini Mental State Examination, MMSEhttps://zh.wikipedia.org/wiki/簡短智能測驗)(目前醫師開立最普遍的是CDR量表,以上測驗內容量表請見以下網址:http://www.tds.org.tw/ap/download_list.aspx?bid=49)」。也就是說,長看險或長照險中有關「失智」的定義,不是只有「疾病病名」的確認,還需要相關失智量表分數的確認(主要評量重點在「記憶力」),缺一不可。就算「病名確認」,但相關失智量表分數未達標,也一樣是領不到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

因此,這位理賠部門主管認為,過去或未來理賠常有爭議的部分,並不是在病名的確定上(例如舊保單沒有阿茲海默失智的編號—331.0),而是在於被保險人在各項量表的檢測結果上,無法達到「中、重度失智」,例如「符合臨床失智量表(CDR)—2分及以上」的失智理賠標準。

特別是根據2010年林士聘所撰寫的「長期看護保險商品及消費者購買須知之探討」論文指出:「失智症分類中,阿茲海默氏症(Alzheimer’s Disease)佔率達50%-60%,屬於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公布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編號第331.0所稱病症,惟國泰、台壽及國華人壽條款約定所謂『器質性失智』,係指按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公布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編號第290號及第294號所稱病症,另外,新光人壽係以『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編號第290號所稱病症為主。若依上述大型保險公司保單條款約定,並未包含阿茲海默氏症(Alzheimer’s Disease)。目前國內長期看護保險理賠審核實務上,若長期看護保險保單商品設計有包含認知功能障礙之失智症給付(先進國家例如美國、日本,其長期看護保險皆會包括阿茲海默氏症,理賠實務作業上已包含阿茲海默氏症(Alzheimer’s Disease),認定審核認知功能障礙之各項保險金給付範圍。本研究建議保險產業在將來開發新長期看護保險商品時,應該將阿茲海默氏症(Alzheimer ’s Disease)明確列入保單條款內容,以避免日後理賠審核原則調整,影響保戶權益,造成理賠爭議」的內容及建議來看,舊型長照險中,雖然沒有ICD編號331.0的阿茲海默症,也應該被列入長照險理賠範圍之內。

但另一位公司的理賠人員的回覆則是,在201571日起實施的新長照險示範條款中,才有將阿茲海默型失智(阿茲海默氏症)的編號—331.0,納入疾病分類定義中(請見下圖三)。

 

圖三、長照險新示範條款中的器質性痴呆疾病分類編號:

資料來源:某公司長照險保單條款

 

假設被保險人的診斷證明上是「阿茲海默症」,且只符合後者(分辨上有障礙)的標準,由於之前保險公司銷售舊型長看險的定義只有「符合編號290294的失智症」,亦即:「阿茲海默症並不屬『失智』類型」,這家保險公司回覆。但對於是否能獲得理賠,該公司理賠人員並未做出「肯定不理賠」或「100%會理賠」的明確答案。

只不過該公司仍強調:阿茲海默症是屬於「漸進型的退化」﹐最嚴重時仍有可能導致長期臥床等6種失能程度。因此,阿茲海默症雖不屬於舊長看險的「失智」定義,但只要被保險人符合「生理功能障礙(失能)」條件,不管是新的或舊的長看險保單,都能獲得長看理賠金。

(附註:有資深理賠主管提醒,CDR量表主要是評估及判斷當事人的「記憶力」(佔有一半以上評分比重),且不是每一位失智者的「自我照料能力(與「失能」程度高低有關)」都相同。因此,很可能被保險人的CDR量表評估為中或重度,但在「自我照料能力」上,卻不見得達到中、重度失能的標準。假設保單不用失智標準評估,卻走「失能」標準評估,仍有可能發生「失智」已屬中、重度,但因為「失能」未達中、重度,而無法請領保險理賠金的情形)

至於另一位理賠部門人員,雖沒有將話說死,但坦言未來在理賠上,恐怕是會「有困難的」。且這些舊保單,未來是否會開放理賠編號「只寫331.0的阿茲海默型失智」,他只表示「公司可能還要開會再做討論」。

專業醫師楊聰財進一步指出,一般失智的認定,是專科醫師用其臨床經驗進行診斷。目前,阿茲海默型失智用目前常用的CT(電腦斷層)、MRI(核磁共振攝影)及各種量表(臨床失智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 CDR,或簡智能測驗—Mini Mental State Examination, MMSE),都不能100%確診。

也就是說,除非醫師使用最先進的腦血管攝影儀器,來針對當事人進行診斷,不然,就只能等其身故後將其腦部檢體送驗,才能正式確認是阿茲海默型失智,而不是其他類型的失智。

且他也不忘強調,就算在填寫註記時,他也很少用到331.0的編號(原因如上,因目前臨床診斷的儀器或量表,無法100%確診),多數都會寫ICD-290的編號,而他所知道的其他許多醫師,也都是寫ICD-290編號的比較多。

再加上根據他的臨床經驗,約佔所有失智症中一半以上的阿茲海默症,其中有一半左右會跟血管型失智(符合ICD編號中的290.40290.41290.42290.43,甚至是範圍更廣的294.9)並存(即所謂的「混合型失智」),而多數醫師在撰寫病歷時,也並不會只寫一個編號(一般來說,至少可以寫5個編號不成問題)。

所以他認為,只要保險公司「不拘泥於保單條款中的文字有無」,保戶不論買的是沒有「331.0編號」的舊長照險保單,或是特別針對阿茲海默型失智(編號331.0)的特定傷病險,只要嚴重狀況符合「認知功能障礙(3項中要符合2項以上)」或「生理功能障礙(6項中要符合3項以上)」的條件,要領到保險理賠金,應該不至於遭受到太大的刁難。

筆者之所以花了非常多的時間,不斷反覆向專科醫師、壽險公司理賠部門主管再三確認,就是想要呼應文章開頭的那句話:所買保險(特別是健康險)的未來理不理賠,絕對不是「100%一定賠」或「一定不賠」的過於簡略的答案。

而且,絕不是由保險公司,或是開立診斷證明書的專科醫師「單方面就可以決定」。當然,就更不是非醫學或理賠專業的業務員,可以「拍胸脯保證一定賠」的。

因為,整個理賠過程,就是一長串的疾病事實與程度輕重的認定,以及「是否符合保單條款的定義」。所以,一般大眾在投保前,最好要有以上的正確認知才好。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541》超過50歲了,還能為退休規劃做些什麼準備?!

 這兩個星期,筆者為了新書—《錢難賺,退休金別亂擺》的上市,而有不少的打書活動。其間,有位50歲左右網友來信詢問:自己結婚、生小孩得晚,雖然知道退休規劃很重要,但是,在同時兼顧子女教育及退休規劃兩件事上,總覺得心力交瘁而難以兼顧。

特別是另一半,對於退休規劃這件事總是「興趣缺缺」。因此,她想知道如果年齡已超過50歲了,在退休規劃這件事情上,是否有哪些值得特別注意的重點?關於此,筆者的建議如下:

首先,一定要設定一個定期討論家計的時間表。

為什麼定期討論家計大事如此重要?完全是因為退休規劃,本就是一個長期不斷動態調整的過程。它不可能只設定一個累積退休金的數字後,就不再管這個金額,是否足以支應退休後的生活?或是這個目標根本就難以達成?

「定期討論家計」的目的,主要是拉近夫妻雙方對於退休後,生活水準及消費的「共識」。假設永遠對此避而不談,只是讓問題越拖越久、越來越沒有共識,最後也越沒有獲致目標的可能。

事實上,由於「人只要活著,就得花錢」,而一旦「缺乏正確訊息」與「夫妻沒有共同討論」之下,只會加劇對老後生活的不安全感。且更重要的是,只有當夫妻雙方能夠掌握住具體的退休金數字,就一定能找到確實可行的解決之道,也更能務實地隨時檢視計畫是否能順利達標?!

當然對於晚生小孩的族群來說,要同時兼顧子女教育及退休規劃,肯定不是件容易的事。記得在2016713日,滙豐集團所發佈的最新調查顯示,台灣一個小孩讀大學,父母平均1年需準備費用達8188美元(折合26.4萬元台幣),在受訪的15個國家中,排名第6

另外,為了支持子女的大學教育,全球6成家長願意負債,其中中國比例逾8成,為全球最高,台灣佔比則為64%可見台灣父母對於子女教育的重視程度。甚至,就算負債,也要讓子女唸個好學校。

但是,許多天下父母可能並未認真想過:撇開「唸了大學或研究所,找更作恐怕依然辛苦」之外,無限度地對子女進行資助,到底有多少實質的幫助?特別是筆者認為,每一個人此生都有自己要做的「功課」,而一旦自己此生的問題,都處理或照顧不好,對於子女或孫子女來說,恐怕還更是他們未來就業及生活上的一大嚴重負擔。

其次,不管退休金準備充足與否,一定要「降低生活層次(水準)」,並且努力戒掉使用信用卡習慣。因為,「就算準備再多錢,在奢侈浪費之下,錢都有可能提前花光」,再加上「由奢入儉難」,所以,千萬要避免提高生活享受。且生活水準一旦拉高,就很難再恢復了。

一般來說,退休前因為還有收入,且50歲的階段,還是處於高薪資的階段,還有一定的能力可以過著較高水準的生活。只不過,一旦正式退休之後、收入中斷,就會出現兩種情形:一種是繼續花大錢過高水準生活,然後原先準備的退休金,就會快速減少;另一種則是會產生很嚴重的心裡不適應。

特別是之前都沒有成功戒斷過信用卡使用的人,為了避免退休後的衝動購物,更應該要從此時開始,努力戒掉使用信用卡消費的習慣。至於那些越來越方便的手機行動付費方式,恐怕也要一併取消而不使用。

然而,儘管此一階段差不多已進入「退休金準備」的衝刺期,但有些必要的花費,還是不能省的。這裡頭就包括「培養夫妻兩人的共同興趣」,以及「培養退休後創業或再就業實力」的相關開銷。只要這筆錢,能從平日其他消費上省得下來,就不是該省的對象與項目。

再者,重新檢視夫妻兩人的保單:其目的有二,其一是趁自己還能用少少的保費,購買到一定的保障之前,看看「兩人還有沒有保障不足的地方」?其二則是「正確設定保險理賠金的受益人」。

一般來說,保單的最高投保年齡,終身型大約落在50-65歲之間,定期險種則多半可以投保到70歲,甚至還有80歲的,就比較不用這麼擔心。當然,終身險保費都不便宜,因此,如果預算不是很多之下,並不建議此時還去選擇終身型保單。

且儘管有一定的風險缺口,但由於50歲時才投保,相關年繳保費金額都不低。因此在以上考量下,值得買的險種已剩下不多。購買原則就只有「發生率高,且一定都會常用到的保單」。

從這個角度來看「唯一值得買」的保單,首先由於老年人較常發生意外事故,因此,意外險仍是必買的;其次是老年人住院機率高,住院醫療險也仍是必備保單之一。

在以上原則下,長照險由於目前只有保費非常貴、繳保費跟自己存錢已差不多的終身型保單,所以,並不建議購買這種終身型長照險(除非保險公司推出定期或不還本的險種,或許可以考慮)。

至於年金險,如果是風險屬性非常低,完全不希望因為生存時間的不確定性,造成每期生活費的起伏變動、預計會有一整筆退休俸,但又擔心三大退休金破產,未來可能無法定期領到退休金的人,可以在準備退休前,把一整筆的退休金去購買「即期年金」,以便未來可以持續領取一筆年金當退休金。

當然,由於保戶在購買即期年金之後,保險公司會立刻在隔年,就開始給付年金,因此,在正式領到退休金的前、後,才來思考購買即期年金險這件事,也還來得及。

第四,開始逐步更換適合自己投資屬性的投資理財商品。筆者在第14本新書—《錢難賺,退休金別亂擺》這本書中,特別再三強調「退休前、後應該使用不同的投資理財工具」。

然而,儘管還未到真正退休的年紀,投資工具的選擇仍然可以屬於「穩健積極」的標的,但由於已經接近退休階段,會希望有比較穩定及可預期的報酬,因此建議在這個階段,可以將原本積極成長型的資產配置,逐漸調整為穩健型的資產配置。例如將過去積極成長型的標的比重,由70%降為60%50%40%

另外,同樣是「成長型」的標的,也可以透過「投資範圍的擴大」,來降低一定的投資風險。例如將股票型基金由原本的「區域型」或「新興市場」,轉換成「全球型」。

至於很多讀者都在問的短天期儲蓄險(真正的名稱應該是保單中,有「養老」兩字),到底可不可以購買?筆者的制式回答都是:因保單有解約金問題,提前贖回會有解約上的損失(也就是無法100%拿到本金與利息),所以,購買保單的錢,一定是「到期前絕對不會贖回」,且最好是台幣計價的標的,以避免未來出現匯兌風險。

此外,那些需要自行解約或部分解約的保單,像是增額終身壽險等,保單名稱裡凡有「終身」二字的保單,由於保戶得自行解約,且不同解約時間的IRR報酬率都不同,恐怕並不是保戶可以用來「100%保本+保息」的儲存退休金工具。

最後,如果退休後要工作,那就要及早開始儲備工作技能。特別是經濟與財務上的安排,還不足夠的人,除了要降低退休後的生活水準外,另一個就是要積極考慮退休後的「再就業」。

但以「再就業」為例,就得提早思考「找什麼工作」?「提早保持什麼樣的人脈關係,以便退休後能夠被聘用」?或是,另外培養一個適合退休後生活型態,且自己又有興趣的專長,以便在退休後能夠產生收入。

此外,正由於退休後的時間,可能長達30年,如果想要再創一番事業,也並非是不可能。只不過,如果有這樣的夢想,也必須在50歲就開始準備,甚至,要開始學習相關技能或知識,甚至,還可以在這段不算短的時間裡,預先考一些相關的證照。

為什麼要從50歲起,就要開始培養對感興趣事務的相關知識與實力?記得《50歲開始,優雅過好日子》的日籍作者保坂隆就曾說過:一旦上了年紀之後,任何人的記憶力或意願,都有可能衰退,想要跨出未知的領域,將會變得越來越困難。

所以,自覺退休金有可能不夠的朋友,也許趁自己還來得及「做些什麼」的時候,儘早採取行動並儲蓄可以在退休後再就業,或是創造事業第二春的工作技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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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0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540》回答好這4個問題,這世上就沒有不能做的投資!

 這麼多年來,不論是受邀演講或寫專欄,很常被問到的一個問題就是:「有人推薦我投資XXX,請問它可以投資嗎」?面對這樣的問題,我向來的答案通常是:「天下沒有不能做的投資,而是要看你有沒有回答正確以下4個問題」?

問題一、做什麼用?

這個問題是用來決定投資人的「投資期間長短」以及「可承受風險」?舉例來說,買房的資金與時間都較有彈性,且會隨著不同時間、區域、坪數而有差別;但是以子女教育金為例,每一個學習階段的時間都是固定的,且只要確定了受教育的方式,所需資金也不可能有大幅折扣存在。

一般來說,較無時間及資金彈性的理財目標,以子女教育金為主;至於購屋、退休金規劃等,則有一定的彈性存在。當然,也不可能是零與千萬元之間的差異。

而以上的「彈性」,又決定了「投資人可以承受的風險高低」。舉例來說,當準備時間與金額準備彈性低的子女教育金時,投資人就沒有選擇「高報酬、高風險」工具的可能。

一旦投資時間長、資金準備具彈性,投資人該優先選擇的,是「風險高一些,但報酬率也要相對提高」的標的,並不是只求保本、保息的商品;而當投資的時間越短、越不能遭受虧損(資金準備彈性低)的理財目標,就只能選擇「投報率低,但相對保本、保息」的商品。

舉例來說,像是定存或債券等固定收益型商品,而幣別的選擇,則必須與「支出標的相同」(一年後買車,就採用台幣定存、五年後子女去美國唸書,就可購買以美元計價的固定收益型商品)。

問題二、準備投入多少錢?

投入資金的多寡,也是決定投資是否可為的重要關鍵之一。假設讀者的答案是「資金很少,只佔個人或家庭資產中的1%」,老實說,就算錢全部虧掉,對個人或家庭的財務安全影響,根本是是很微小的。所以,如果投資人想「賭賭看自己的判斷力」,筆者也不認為這種做法有啥大奸大惡。

但如果所投資的資金,佔個人或家庭整體資產很大的比重,至少1/31/2以上,筆者就認為「不預先做好投資的功課,就千萬別隨便投錢下去」。且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單次投資金額只佔資產1%,一旦「連續虧損許多次」,它所累積起的資金,也會造成個人或家庭財務安全上的一大危害,不得不慎!

事實上,投入金額與對於所投資標的的預估準確度,其實也有相當的關聯性。也就是說,越是對投資標的預估上漲的把握度越高,可以投進去的資金,佔個人或家庭總資產的比重就可以高一些;假設僅僅只是賭賭對於所投資標的未來行情的上漲,則所投資金額最好越低越好,心態就僅止於「買彩券」而已~

問題三、投資標的的風險屬性及成本?

假設投資標的的投資標的範圍廣泛、風險低,且相關成本低廉(例如投資全球市場的ETF),投資人不但可以長期投資、不用時時盯盤,搞得完全沒有生活品質。

當然,這時候投資人的心態也要調整,因為值得長期投資的標的,因為風險較低,其報酬率也會比較低。所以,投資人千萬不要「吃在嘴裡、看在別人的碗裡」,總覺得別人「賺」的比較多,而捨棄掉自己長期穩健,又不傷腦筋調整的投資標的。

此外,所謂的「可以長期投資」,也不代表投資人永遠都不用查看這檔投資標的的績效表現。因為就算基金或ETF的下市風險,較直接投資股票來得低,但也並非「永遠沒有下市的可能」。

所以,投資人如果想要求一個較為保險及穩健的做法,可以搭配以下「問題四」所提到的方式,先設好投資的停利點,將停利後的收益轉到獨立帳戶,至於原本投資的本金,則可以繼續投資、不間斷。

問題四、有沒設好停利及停損,以及儲存收益的單獨帳戶?

筆者認為這是一招非常重要,且可以把「所賺的錢,牢牢攢在手裡」的重要方法。不誇張,如果善用此法,就算讀者拿點小錢,投資那些高利吸金的地下投資公司單位,也不用擔心「賺不到錢」(唯一要注意的是:這期初投資本金就算全虧了,也不影響個人及家庭整體財務安全。簡單一句話,就算這錢投入水裡「沒了」,也不會覺得心疼或影響家計)。

因為用這樣的方法,投資人永遠可用一單位的本金,賺到每一次的高額「配息」(重點前提是「不論推銷人員說破了嘴,也絕對不要增加投資金額,包括所賺的利息,也不能滾入本金中進行投資」)。

當然,「設好停利、停損,並且把賺的錢轉到儲存收益的單獨帳戶」儘管重要,投資人卻仍要謹記問題二的「投資金額多寡」的重點-對於「高報酬、高風險」的投資標的,永遠都只用期初投入本金繼續投資,絕對不能一再加碼,甚至是把房子拿去抵押借款再投資的離譜做法。

筆者認為,投資工舉取捨的道理,就跟每個人選擇另一半一樣,這世界不可能有滿分的丈夫或妻子,而在芸芸眾生之中,你(妳)之所以會選擇另一半,最主要是因為「對你(妳)來說,她(他)是有限的選擇中『最好的那一位』」!

因此在筆者來看,這世界從來就沒有什麼「無敵萬能」的投資理財標的,其中的取捨,完全在於投資人自己的用途、風險屬性,以及怎麼利用及好好掌握住獲例而已。

期待每一位投資人,都能透過以上簡單的4個問題,順利找到適合投資,且能夠幫助自己賺錢的適合標的!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17年8月3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539》這世界上只有兩種人會騙到你:(像)家人與專家的人!

 根據筆者多年來的觀察,每一個人都會有防人之心,所以,在大多數的情況下,一般民眾都不容易受到傷害。但只有以下這兩個情形,才有可能上當受騙。首先就是(像)家人一樣的人,其次則是「偽裝成專家」的人。

在正式進入主題之前,筆者先舉個最近才發生的新聞,以突顯問題的嚴重。例如前兩個星期,中華郵政驚傳瑞芳分局一名張性女經辦員,疑似為了提升業績,以優惠利率吸引客人購買一次繳清的保單,實際上郵局根本沒賣這種保單,接著經辦員分期繳交保費,一共300多人受害,侵占金額高達3億元。

但另有新聞指出,根據中華郵政的發言人的說法:該員只是「私自代管保戶的保費,再代為分期繳納保費」。但是,其中的疑點仍然重重,因為,新聞報說該員為了衝業績,所以,先躉收保費,再幫客戶按年支付保費。

一般來說,躉繳保費一定比分六年繳加總的要少,保戶才願意,但,如果該員後續幫客戶繳保費,到底又圖個什麼?因為據媒體報導,郵局銷售保單的佣金,每件是2%-5%,其實也並不頂高。所以,業績之說又很難解釋。

而金管會則發新聞稿表示,本案是中華郵政壽險處收到客戶陳情,由客戶檢舉,並非金管會金檢發現。是有客戶在6月下旬向郵政壽險處陳情,郵政壽險處在7月初做重大偶發通報,並進行內部核,目前了解牽連有800多件保單、保戶約360多人。

事後,有媒體採訪其中一名保戶-L女:「因為張姓女員工很親切,跟親就像自己家人,而且聽她家經濟狀況不錯,大家也不疑有他;而且婆婆媽媽有不安全感,聽到可以存錢還有保險,最重要利率又比定存高,所以大家就保了」。

又例如之前某媒體,就刊登了某業者所提供「勞工保險與民間殘扶險給付方式」比較表。其刊登的目的,就是告訴民眾:不要太依賴政府社會保險有關失能方面的給付,因為勞工保險提供保障低,最好還是「加保民間殘扶險」才是。

該表是以40歲男性發生意外,並活到90歲為例。勞保失能年金加總只能領取550萬元,但壽險公司所提供的殘扶險,則可以領取2800萬元。但如果真的熟悉勞工保險與商業殘扶險的不同商品及給付內容,就可以發現其中破綻甚多。

也許讀者乍看下表整理資料中的「總給付金額」那一列,會覺得不論失能年金或失能一次金的數字,遠遠低於商業殘扶險的3000萬元。但不要忘了,如果加進總繳保費之後的理賠倍數,就可以看出商業殘扶險的CP值比勞工保險還要低,或是「差不多」,更不是媒體原載圖表中的「差很大」!

 

表一、勞工保險與商業殘扶險的比較:

 

勞工保險

終身殘扶險

投保金額

最高月投保薪資45800

300萬元

總給付金額

失能年金:1832000元(因職災為2748000元)

失能一次金:每月14198元(因職災為每21297元)

3000萬元(最高理賠金額為投保金額的10倍)

總繳保費

208848元(月投保薪資x9.5%x20%x年資)

708000元(118x300萬元x20年)

理賠倍數(總理賠金額/總繳保費)

40.8

39.9

說明:以上案例假設男性從20歲開始投保、40歲發生全殘,並活到90歲,總共領50

 

也就是說,商業殘扶險之所以「領得較多(原表領取上限高於勞保6倍)」,完全是因為「保費也繳得非常多」!而以上只是隨手捻來,非常容易「誤導」一般大眾的例子之一。另一個則是前幾天看到的,以下這張「壽險公司最推薦40歲保戶的美元保單」。

 

表二、壽險公司最推薦40歲保戶的美元保單:

 

保單類型

繳費年期

宣告利率

A公司

利變壽險

6年繳

3.61%

B公司

利變壽險

3/6/10年繳

3.7%

C公司

利變壽險

2年繳

3.66%

D公司

利變壽險

/3/6/10年繳

3.85%

 

上表只是將原表去掉無法相比的利變年金險、利變增額還本壽險,以及沒有6年繳費率的利變壽險等3張保單後的資料。但在表格的背後,其實隱藏了幾個一般保戶容易忽略的事實:

首先,宣告利率≠IRR,實際以壽險公司DM上的優惠保費進行試算,扣掉兩張年金及還本險,其餘5張保單,只有210年期的IRR有超過3%6年期IRR最多也不過2.6%左右,跟宣告利率3趴多的數字差距甚大(請見下表三)

其次,依照主計處歷年來的資料,受薪階級的儲蓄率約為20%,並以該公司保單DM上的最低投保金額所換算的年繳保費,回推繳費者的月薪資料(請見下表三),便可以看出這類保單適合的購買對象,可不是一般平民百姓,而是有錢的高薪族群。

 

表三、以上推薦美元保單的實際IRR等資料:

保單

A

B

C

D

舉例性別年齡

35歲男

30歲男

40歲男

40歲女

舉例繳費期別

6年繳

6年繳

2年繳

3年繳

最高保費減免下的實繳保費

7500多美元

9萬多美元

3萬多美元

1萬多元

10IRR

2.8%

3.11%

2.97%

3.08%

保額

2000美元

10萬每元

6萬美元

3萬美元

年繳保費以儲蓄率20%回推的月薪

9萬多元

121萬多元

38萬多元

13萬多元

舉例宣告利率

3.61%

3.7%

3.66%

3.85%

保單預定利率

2.5%

未公告

1.75%

未公告

說明:以上來自各保險公司商品DM上舉例,IRR僅為幫讀者試算的參考,實際請以公司正式提供為準

 

且上表三所回推的月薪,還只是假設保戶20%的所有存款,都用來買保單;如果保戶的儲蓄金額中,還有其他的用處,那當事人的月薪還必須更高,才有合適的財力可以購買這類美元保單

長期閱覽筆者專欄的人,應該都知道筆者最常做保單方面的比較。這是因為在眾多投資理財工具中,除了定存及債券外,保險是可以在「購買之前」,就算出「未來可以獲得的理賠金額」,而其他投資工具則完全無法預期未來的收益。

假設等到十幾、二十年後,投資收益完全不如預期,投資人除了自嘆機運不如人外,恐怕也找不到當初推薦標的的人來「算總帳」。屆時,投資人除了徒呼負負之外,就別無其他更好的方法能夠「預知」。

但所有投資理財中,只有保險商品可以算出未來可以拿到多少錢,而其他投資工具,絕大多數都只能「預測」,而沒有一個確切的數字。因為,只要是非固定型收益商品,都沒有「保證收益」這回事。

正由於保險商品(除投資型保單外)幾乎都可以在民眾購買之前,就清清楚楚地算出「在什麼樣的狀況下,被保險人可以領到多少錢」。假設在購買之前,能算得一清二楚,就可以完全避免事後上當、受騙的結果。

回到本文的核心主題-最容易騙到你的2種人。第一種類型之所以會騙到人,一是因為他就像家人一樣親切討喜,總是容易讓當事人放下心裡的防備;其二,則是因為「越是熟悉的家人、越了解你,也才越知道可以騙到你的罩門,更容易上一般人『全盤相信』」。

至於第二類的人,正是因為偽裝成專家,一般投資理財大眾又很難察覺,自然就很容易上當受騙。而根據筆者過去實際接處理財大眾的經驗,最常見的「偽專家」,就是借由媒體之手,發佈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假設一般大眾不察,就會輕易地「上鉤」。

而以上文章中的舉例,只是眾多活生生、隨時隨地發生在投資理財大眾周遭的案例。筆者認為,如果讀者想徹底避免以上案例的輪迴,最好是做好以下的「準備」:

首先,一定要牢記「親兄弟還是要明算帳」的原則,所有事涉投資理財之事,不管自己跟對方到底有多熟,所有該問的、該了解的資訊,可千萬別因此就省略掉。

且千萬不要只聽到對方說:「不要想那麼多,我是你朋友,放心一切交給我」,就什麼原則會堅持都沒了。別懷疑,筆者過去看過不少的案例-儘管向客戶拍胸脯保證,但最後卻連自己都上當、受騙。所以,假設讀者的個性,完全拒絕不了朋友的「熱心推薦」,也許,「朋友歸朋友,絕對不涉及任何投資理財之事」,才是唯一的解決之道。

其次,看到任何媒體上的數據或訊息時,千萬別信以為真。所有數字最好親自動手算算看、所有敘述的優點,最好找幾位不同公司或立場的業務員反覆詰問、再三確認才是!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