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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34》面對勞保「世代不公」問題,年輕人(勞工、上班族)要更懂得投資理財才行!

 在筆者採訪上上期專欄—《「我是有錢人」迷思632》勞保再怎麼好用,也只保障懂得的人!(https://fund.udn.com/fund/story/7488/5685238)一文時,發現一個政府單位一直以來低調、不聲張,但卻攸關所有年輕勞工權益的問題—勞保給付中,存在著極大的「世代不公」差異。

所以在這一期,筆者想詳細向讀者們交待差異的內容,以及在勞保存在著這樣「世代不公」問題下,年輕一代的廣大勞工,又該透過哪些方法「自保」?

話說勞保最近一次大修法,是在民國972008)年717日三讀通過「年金化」制度,並於民國982009)年1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熟悉勞保及勞工權益的張國鼎顧問的說法,當初修法的最大重點是「勞保給付年金化」及「漸進式調漲保費」,前者目的是為了因應老年化(養老的時間拉長)、少子化(繳費的人變少)的人口結構改變,如果持續採取「一次給付」的方式,容易讓領到一整筆勞保給付的勞工「因不擅理財而很快花光後,就喪失了保障」。至於後者的目的,則是為了改善及解決勞保財務入不敷出的問題。

話說自民國1002011)年開始,嬰兒潮世代已開始屆滿65歲,因此就完全進入勞工退休的高峰期。如果將勞保老年給付,由一次性給付改為年金,將可稍稍緩解勞保面臨所謂「破產(入不敷出)」的財務危機。

但問題是,修法之後請領老年年金的金額,只要領超過7年左右,就等於一次請領的金額。可以這麼說,儘管勞保大修法的目的之一,是為了解決財務問題,但實際上,也沒有真正根本性的解決勞保財務問題,甚至,某種程度而言,是一種飲鴆止渴(因為平均餘命減去退休年齡,比7年更久,之後的財務包袱還會更大),估計民國982009)年實施的年金化制度,也只能撐到了民國1162027)年。

理由很簡單,勞保之所以發生財務問題的核心,就在於「費率結構」上。記得前桃園地區選出的立委楊麗環在修法時,曾經提出「修法後勞保老年年金所得替代率1.55%過高(事實上,即便維持與國保的所得替代率1.3%,一樣也都還太高)」的問題。但是,當時朝野立委為了討好勞工、爭取選票,沒有民意代表認真及嚴肅面對此一問題。簡單來說,勞保財務問題由來以久,既有行政機關怠惰的問題,再加上政客的選票考量,反而是「一路往上加碼到1.55%」。

回到本文的主題—勞保在民國972008)年大修法之後,出現了「世代不公」的問題,就必須先提一下修法前、後之間最大的差異,就在於「失能」、「老年」與「死亡」給付,都從原本的「一次請領」,改為「按月給付(年金化)」。

且給付差異的分水領,就是以「民國972008)年1231日前有沒有勞保年資」做為依據。也就是說,如果要在「勞保年金給付」實施(民國9811日)前,就具有勞保年資的話,依年齡反推,差不多是民國751986)年以前出生的勞工,才比較有可能在97年底之前加入勞保,也因為才比較有機會在舊制的「一次請領」,與新制的「年金」之間,擁有「二擇一」的選擇權。

以下,筆者將特別針對「失能」、「老年」,以及「死亡」給付間的「世代差異」進行解說:

一、失能給付方面:一般初期發生失能狀態時,相關就醫及復健的花費可能更高,恐怕是更需要金錢資助的時候。如果是在「勞保年金給付」實施(民國9811日)前,就具有勞保年資的勞工,則是可以選擇「一次請領失能給付(以第一級失能為例,發給1200X平均投保薪資)」(新、舊差異請見下圖一)。勞工一次拿到一大筆錢,可以做很多元的運用。

 

圖一、失能給付方面的新、舊差異:

繪圖:李雪雯

註:有關新的勞保職災制度給付,將在明(11151日)正式上路,因為內容有所變動,所以,這次並未列入以上給付說明中

說明1:最高60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X年資X1.55%,最低保障4000元。有符合條件眷屬者,加發眷屬補助(每人加發25%,最多加發50%)

說明2:依失能等級發給(最低第15級,發給30日;最高第1級,發給1200日,最高給付1200日)

 

但是,在「勞保年金給付」實施(民國9811日)前,不具有勞保年資的勞工,恐怕就很「辛苦」了。因為,一旦發生這種「終身無工作能力的失能」情形,由於只能選擇「失能年金(且金額還可能因為年資短、投保薪資不高,每月可能只有4000元可領。相關計算請見下表一)」,恐怕連日常生活都發生問題,更遑論請看護照顧。有關年資短的失能問題,據了解在明(2022)年51日之後,將對職災部分有所改善,但普通事故「領的少」的問題仍然存在。

在領取「失能年金」時,雖然還可以有領到「眷屬補助」的可能性。但是,由於這裡的「眷屬」,只限於「配偶」及「子女」,且還有年齡等各種嚴格限制。

舉例來說,配偶必須年齡滿55歲,子女基本上必須是「未成年(目前是20歲,但1122023)年開始,將降為18歲,等於子女高中畢業後,如果不繼續唸書,就將領不到眷屬補助。請見《勞保條例》第54條之二(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54-2)」)

假設一青壯年的低薪勞工,在沒有配偶及子女的狀況下,恐怕只能領到「每月4000元」或再稍高一些的失能年金,其他眷屬補助,則可能是一毛都拿不到。但如果是在年金實施日前有年資者,卻還可以選擇「一次領121萬多元」的「普通失能一次金」(相關計算,請見下表一)。

 

表一、同樣以40歲、投保年資10年、勞保月投保薪資30300元的勞工,發生「終生無工作能力」的失能狀態為例,在年金實施前有沒有年資,可領金額會差很大

 

選項

領取金額

年金實施前有年資

1.失能年金=30300X10X1.55=4697

2.一次請領失能給付=投保日薪X1200=1212000

「月領4697元」或「一次請領1212000元」1

年金實施前無年資

無「二擇一」選項

失能年金=30300X10X1.55=4697

製表:李雪雯

1:如果「年金實施前有年資」的勞工,選擇「失能年金」,但沒多久就身故(所領失能年金加總,不超過「選擇一次請領失能給付」的金額)時,其遺屬還可以選擇領取「兩者間差額(差額給付)」,或「原領取失能年金半數,但不低於3000/月」之遺屬年金。以上例來看,如果只領5個月就身故,總領取失能年金是23485元,所以,其遺屬還可以選擇領回1188515元的差額給付,或是「原領取失能年金半數,但不低於保證給付」之3000元(遺屬年金)

 

二、老年給付:97年勞保修法之後,在勞保年金制度實施之前有沒有年資,將會大幅影響「老年給付」的「選擇權」,以及「有沒有差額給付」這件事(《勞保條例》63條之一第二項: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63-1,相關差異請見下圖二)。

 

圖二、老年給付方面的新、舊差異:

一張含有 文字, 標誌, 藍色 的圖片

自動產生的描述

繪圖:李雪雯

註:在勞保老年年金實施之前有年資者,才有「差額給付」可領(請見下表二註1的解釋及試算)

說明1:按退保當月起前3年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超過15年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為限(超過60歲之後年資最多以5年計,但合併60歲前的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說明2:依下列方式擇優給付

(1)平均月投保薪資x年資x0.775%+3000

(2)平均月投保薪資x年資x1.55%

說明3: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不滿15年時,就只能領「老年一次金」

說明4:有關新的勞保職災制度,將在明(11151日)正式上路,因為內容有所變動,所以,這次並未列入以上給付說明中

 

在一般狀況(年資不太長、薪資中等)之下,只要選擇領取「老年年金」超過7年多(以下表二為例,領取老年年金者,領超過7.9年,總領金額就超過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金額)。所以,在勞保年金實施之前沒有年資的人,不但在「選擇權」上吃虧,還更少了「差額給付」的好處。

 

表二、同樣以65歲、投保年資35年、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30300元的勞工離職退保,在年金實施前有沒有年資,可領金額會差很大(不考慮展延或減額):

 

選項

領取金額

年金實施前有年資

1.老年年金=30300X35X1.5=15908

2.一次請領老年給付=30300X45個月=1363500

可選擇「月領15908元」或「一次領1363500元」1

年金實施前無年資

只能選老年年金2

老年年金=30300X35X1.5%元=16438

製表:李雪雯

1:如果「年金實施前有年資」的勞工,選擇「老年年金」,但退休後沒多久就身故(所領老年年金加總,不超過「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金額)時,其遺屬還可以選擇領取「兩者間差額(差額給付)」,或「原領取老年年金半數」之遺屬年金。以上例來看,如果只領5個月就身故,總領取老年年金是79540元,所以,其遺屬還可以選擇領回1283960元的差額給付,或是「原領取老年年金半數,但不低於3000/月」之7954元(遺屬年金)

2:年金實施前無年資者,因為只能選「老年年金」,所以,也沒有「註1」情形下的「差額」可領

說明1:年滿65歲,保險年資合計不滿15年(例如14年)時,就只能領「老年一次金」=14個月X30300=424200

說明2:因為有關勞保職災給付,將在明(11151日)正式上路,因為內容有所變動,所以,這次並未列入以上給付說明中

 

三、死亡給付:在死亡給付方面,新制對於頂客族、單身族(單身條款)最不利,因為他們極可能沒有小孩,配偶年紀輕又沒有父母要扶養,而不受其扶養的成年兄弟姐妹,除了10個月的喪葬津貼外,遺屬年金與遺屬津貼幾乎是一毛錢都領不到(新、舊制的比較請見下圖三,有關遺屬年金的請領資格,請見圖三下的說明6)。

且就算年輕勞工要透過「收養」,以獲得遺屬年金也不可能。因為資格規定是「被保險人發生事故當時,收養子女須收養6個月以上」才算,更何況,真正養一個小孩所要花的錢,比領到的給付還要多更多。

 

圖三、死亡給付方面的新、舊差異:

繪圖:李雪雯

註:死亡給付領取對象並非勞保的被保險人,而是符合條件的遺屬

說明1:遺屬年金=最高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x年資x1.55%,最低保障3000

說明2:遺屬津貼=年資未滿1年,發給10個月;滿1-2年,發給20個月;滿2年,發給30個月

說明3:如果保險年資滿15年者、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之條件,且在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符合條件的遺屬可在「遺屬年金」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中「二擇一」

說明4.喪葬津貼=不論在年金實施前,有沒有年資者,都可按「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5個月的喪葬津貼(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發給10個月的喪葬津貼),簡單來說,這筆錢就是幫忙勞保被保險人「辦後事」的費用

說明5:有關新的勞保職災制度,將在明(11151日)正式上路,因為內容有所變動,所以,這次並未列入以上給付說明

說明6:有關「遺屬」的認定資格,請見《勞保條例第63條第二項(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N0050001&FLNO=63-2&ty=L)》

 

表三、同樣以40歲、投保年資10年、勞保月投保薪資30300元的勞工身故為例,在年金實施前有沒有年資,可領的金額(除喪葬津貼外)會差很大

 

 

選項

領取金額

年金實施前有年資

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死亡

1.遺屬年金=30300x年資10x1.55%,最低保障3000=4697

2.一次請領遺屬津貼=30300X30個月=909000

可選擇「月領4697元」或「一次請領909000元」

被保險人領取老年或失能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詳見表一及表二之1

可選擇1.「原領失能或老年年金半數但不低於3000/月」之遺屬年金或

2.「差額給付」

年金實施前沒有年資

遺屬年金=30300x年資10x1.55%,最低保障3000=4697

只能請領遺屬年金4697

製表:李雪雯

 

簡單來說,大致在民國751986)年以後出生的勞工,幾乎都是屬於「年金實施前沒有勞保投保年資」的一群。他們所面臨的「世代不公」問題,共有以下6種情形:

不公之一、沒辦法在「一次請領」與「年金給付」中「擇優選擇」。

不公之二、沒有「差額給付」這個選項。特別是在老年給付方面,因為沒有「二擇一」選項,所以,當未來勞工退休,因為只有老年年金的單一選項,就算生存年期未滿7-8年,也沒有「一次請領與年金加總之間的差額(差額給付)」可以領(請見上表二的註1舉例)。

當年輕勞工的最高60個平均月投保薪資是45800元時,那麼,最多可能少了高達130多萬的差額給付(45800X30個月=1374000元)。這樣一來,對於壽命較短的人很不公平。很可能繳了三、四十年保費,卻只能領幾個月的老年年金,連過去所繳保費都「賺」不回來。

假設以最高60個平均月投保薪資30300元為例,投保35年的總繳保費是1654380元(30300X13X12個月X35年),當老年年金月領16438元時,等於要活(領)超過8.38年才算「回本」。

另外,在失能給付方面,民國982009)年以後才首次加保勞保(約75年次以後)的勞工,當最高60個平均月投保薪資是45800元時,最多也可能少領了高達180多萬的差額給付(45800÷30X1200=1832000元)。

不公之三、特別會懲罰到單身者。如果年輕勞工是單身、沒有配偶或子女,再加上「年輕人普遍低薪」的趨勢,除以上的「世代差異」將更為明顯外,另外領不到眷屬失能補助,以及領不到死亡給付的機會,也會更高,這就是被業所稱的「單身懲罰條款」。

不公之四、對於適用新制(勞保年金化)之後的勞工而言,會產生一種變相懲罰。因為在年金化實施之前有年資資格的勞工,無論是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也無論有幾個給付,都可以全部領取;但在年金化實施之後,無論符合幾個年金給付項目,都只能「擇一」請領。

這樣的改變,對於短時間內,或同時有多名親人發生重大保險事故的勞工(例如天災、海空難或普悠瑪及太魯閣號火車事故等),等於是一種變相的懲罰。

不公之五、只適用新制,且「請領期間」短的勞工,幾乎形同沒有保障。請領失能年金、失能年金眷屬補助、遺屬年金、遺屬年金遺屬加計及老年年金期間,一旦條件不符合,會自「事實發生之次月」起停止發給。換句話說,在勞保年金化之後,因為受到「請領條件」,以及「請領期間」長短影響,所領到的給付金額多寡,將會有天地之差、雲泥之別!

簡單來說,不論是領什麼「科目」,只要是領取「年金」的勞工,領的短少的年輕勞工(不論是因為「眷屬或遺屬身份不符合(例如離婚、再婚或結束收養)」、「眷屬或遺屬的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眷屬或遺屬的年齡不符合(例如配偶或父母未達55歲、受扶養子女已成年、超過25歲或未在學)」、「孫子女及兄弟姐妹未受被保險人扶養」、「無謀生能力的配偶、子女,恢復謀生能力」等),幾乎形同沒有保障可言。

雖然適用舊制的勞工,一旦選擇「年金」給付時,也會遇到同樣的問題。但是,適用舊制的勞工最大的好處是:假設預期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還有「一次請領」的選擇權。但是,適用新制的勞工,卻只有「年金」這一條路,相對來說,也形同是另一種變相的懲罰。

不公之六、假設勞保年金改革「不溯及既往」,現在的年輕勞工越晚領,就越會受到「加費、延退及少給」的制度修改影響。

在以上種種的不公條件底下,要獲得勞保的高額保障,是相當需要「碰運氣」的。除了以上在「給付」上的「世代不公」現象外,由於目前已經開始領取年金者,其過往所繳的勞保費率,是各世代族群中最便宜的之外,現在仍在繳費的勞工,勞保費率已經從原本的7.5%,逐步調升到目前的11.5%(最終將於116年上調到13%,但是根據過去的精算,費率要一次調到27%,才能解決問題。不過,同樣因為政客「選票優先」、「討好選民」的心態,再加上實務上,企業主及勞工都難以負擔之下,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所以,對於還有好多年才會退休的年輕勞工來說,除了還有可能再增加保費之外、延後退休及再減少給付,都將更為拉大世代不公的現象。

當然,勞保不處理,財務問題擴大,最終會造成「大家都領不到」的結果;不過處理後(已領老年年金者不受影響,但尚未退休者加費、延退及少領),還是會造成世代不公的現象。

張國鼎顧問提到,全世界最受推崇的退休金改革國家範例是德國,而德國早在看出問題時,就立刻解決,並沒有把問題丟給後代子孫解決。當時的前總理施羅德,寧願下台也要大刀闊斧進行改革。

雖然這話題有點偏離這篇文章的主題,但是從這裡,其實就可看出兩國政治人物有沒有擔當及良知?因為,台灣的政治人物始終不處理問題,把問題丟往後面。

然而,假設當初台灣發現勞保有隱形財務問題,公務員及立法委員都有德國政治人物的魄力,就不會因為這一波波的年金改革進退失據,而造成族群對立、世代對立。

事實上,就在筆者撰寫這期專欄之際,又出現幾則與勞保相關的新聞。其一是「勞保持續入不敷出,上半年收支逆差達115億元(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702472?from=udn-catelistnews_ch2),以及「為了搶救勞保基金,行政院通過明(202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將撥補勞保300億元(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702469?from=udn-catelistnews_ch2)」的新聞。

但是,撥補的動作,不但無法徹底解決勞保財務的核心問題。不但被學者批評為「以拖待變(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702476?from=udn-catelistnews_ch2)」,更看不到政府提出明確的改善之道。例如勞動部最近在被問到「勞保年金改革進度」時,居然回答「救濟為先」(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6985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筆者認為,假設一個肩負廣大勞工工作及退休保障的政府勞動部門,只看到眼前的問題,而不同時思考更重要的百年大計,勞動部只需要由社福單位取代就好,不必存在了!

 

 

話題轉回正文,正由於勞保給付在勞保非常重要的三大給付失能、老年(退休)與死亡上,存在著極大的「世代不公」情形,更加突顯出年輕世代(例如民國75年以後出生者),更需要藉由各種理財工具(主要是強化投資及投保商業保險),來補強勞保相關給付的不足(相關的風險缺口及對應的理財商品,請見下表四)。

 

表四、勞保世代不公問題之下,年輕世代的投資理財之道:

勞保年金化修改項目

年輕世代可能面臨的費用風險

可提供保障的理財商品

失能

因為失能沒有工作收入,除喪失家屬扶養費來源,且會增加本人之長期照護的費用

長照概念保單(長照險、定期給付特定傷病險、失能險)

死亡

個人死亡之後,受自己扶養家屬的長期生活費用

低保費、高保障的壽險

老年

自己退休、沒有工作收入後,長期的生活費用

定期定額、穩健的投資或年金商品

製表:李雪雯

 

簡單來說,如果年金實施之前,沒有年資的年輕勞工,未來如果年紀輕輕就身故,並不存在退休金多寡的問題,而比較需要在意的是「自己身故後的遺屬保障」問題。因此,死亡保障更應該要「做滿、做足」才是。

除此之外,由於台灣金融業「over banking」的問題,各金融保險機構在競爭之下,並不是以理財大眾的需求,而是以自身的利益推銷相關商品,所以廣大的年輕勞工,很難從金融機構處,獲得對自己最為有利的投資理財解決方案。有關於這部分的對應商品選項,且容筆者有空時,再以專文詳細解說。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21年8月26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33》人再怎麼會算,也算不過老天爺!

 最近的一些新聞事件,讓筆者重新思索了與投資理財相關的問題,像是主動與被動投資策略,以及商品選擇與槓桿操作。

話說在去(2020)年,由伍德(Cathie Wood)所操盤的ARKK,因為創下152%的超高報酬,吸引了許多投資人的搶進。但在今年,其績效卻是大幅落後美股整體表現。

根據知名投資部落客—綠角的資料(https://www.mirrormedia.mg/premium/20210816money002),截至上週為止,ARKK報酬是-3.5%。而代表美國整體股市的指數化投資工具VTI,則是上漲18.9%。ARKK的霉運還不只如此,根據818日的外電報導(https://news.cnyes.com/news/id/4705938?exp=a),電影《大空頭》的原型Michael Burry,正在做空「木頭姐(Cathie Wood)」的旗艦ETFARK Innovation ETF

Michael Burry管理的Scion基金所遞交的,截至2021630日的第二季持倉報告文件顯示,該基金新增了23.5萬張(價值3100萬美元)ARK Innovation ETF看跌期權。該ETF投資於一系列顛覆性技術公司,包括特斯拉、SquareCoinbaseGBTC

據媒體報導,Burry並不是唯一一家做空ARK旗艦基金的公司。Laurion Capital Management持有價值約1.71億美元的130萬份看跌期權,而Golden Tree Asset ManagementMoore Capital ManagementCormorant Asset Management也持有大量看跌期權。

說到這位Burry,其實也還不只做空ARKK,最近同樣增加長天期美債ETF的看跌期權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823005162-260410?ctrack=pc_money_headl_p01&chdtv)。Burry的做空是否會贏得勝利,目前尚未可知。但是,市場「翻臉如翻書」的行徑,恐怕不是投資機構或操盤人能夠精準預測的。

就以美債為例,原本在今(2021)年2月,美國公債殖利率走升之下,被許多投資機構視為經濟快速復甦,以及高通膨即將來臨,因此進場大量放空美債。

怎料到4月卻迎來軋空行情,使得3月看好美債殖利率持續走升、大力放空美債的避險基金Alphadyne Asset Management慘遭軋空。其所掌管的120億美元資產,總共虧損了15億美元之多。

以上這些則新聞,讓筆者想起最近才看的一本書—《撼動華爾街的數學鬼才(The Quants)》。根據這本書作者,美國財經媒體《華爾街日報》駐首都記者—Scott Patterson的歸納整理,造成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將「統計套利」理論(https://wiki.mbalib.com/zh-tw/统计套利)奉為神喻的「寬客」們,刻意忽略掉這個理論,其實有其局限性。

「寬客」們自認為對於定價,以及風險難測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瞭若指掌,同時又大幅採用量化交易策略(https://www.yuantafutures.com.tw/investment_school_03)、(https://www.rakuten.com.tw/magazine/feature/2020/061608/)並進行槓桿操作。糟糕的是,發生了「寬客」們認為,萬年才會出現一次的「黑天鵝」(「模型中萬年一遇的事件」,卻在20088月「連續出現3天」)。種種事件湊在同一時間發生,最終,就把全球的金融市場,推向一場史詩級的大災難。

而從這本書中,筆者認為可以讓所有大眾,學習到以下4大與投資理財相關的重點:

重點一、既然不能輕易相信「賺錢的機率及風險,能夠100%精準預測及算出」,那麼,就不要雖便相信,某個基金經理人,可以一直為投資人,創造出比市場投報率還要高出非常多倍的超額報酬。

1985年,一位天才交易員—格里˙班伯格(Gerry Banberger),創造了一種高明的股票交易策略,後來被稱為「統計套利(Statistical ArbitragerStat Arb)」。它號稱是有史以來,最強大的交易策略,幾乎無懈可擊,不管市場運動方向如何,都能達到盈利。

之後多年,統計套利迅速大行其道,並且成為華爾街盛久不衰的賺錢方式。雖然「統計套利」經歷了19871019日的美股黑色星期一,以及1998年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倒閉,對全球金融市場的劇烈晃動,但它仍被視為能戰勝市場的最佳解決方案。

不過,一直到2008年世人才了解:所有的數學、所有的理論「通通失靈」,而統計套利並非像它所號稱的那樣「戰無不勝」,且還可能像核彈一樣地,瞬間把金融市場全面摧毀。

因為根據量化模型,20078月發生在華爾街的金融市場大崩盤,機率是非常低,在人類區區幾萬年的歷史中,「根本不應該發生」。然而,最不該發生的,還是發生了。為什麼?

書中特別提到:「為什麼數學可以在物理世界大顯神威,可以將人類送上月球,可以造出飛越大洋的飛機,可以駕馭微波給三明治加熱,卻在金融市界一敗塗地?原因就在這裡—物理世界是中庸的,鐘形曲線可以完美地描述人群的身高和體重,如果你測量一千個人的身高,再量一次也不會改變平均值。但是在金融世界,突發價格波動可以改變一切」,且更重要的是:「極端事件所造成的市場波動程度之猛、幅度之深,任何量化模型都無法補獲」。

而在《風險之書(Against the Gods)》中,也曾提到出生於瑞士的數學家Jakob I. Bernuoulli就曾承認:除非假設未來一定會重複過去的軌跡,否則,就根本無法依據實際數據來計算機率。筆者認為以上這兩段話,很值得堅信透過數學或電腦程式運算,便能夠創造超額利潤的投資人牢記再三。

事實上,1980年代以後華爾街所流行的量化投資,就是挑戰「有效市場假說(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EMH)」的理論—持續戰勝市場是不可能的。

然而,正如同該書作者Scott Patterson所說:長期以來,這些貪婪的食人魚,無時無刻都在尋找短期無效性,卻沒有發覺有一種無從控制的力量,也在吞噬著自己。

所以,就如同政大財務系教授周冠男所說的:「短期市場的波動是無法預測的,你唯一能把握的只有長期上漲趨勢」。那麼,不再相信基金經理人或自己,有通天的好運氣,而只是老老實實、定期定額投資一整個市場,恐怕才是一般投資大眾長期能夠投資獲利的最大保證。

重點二、衍生性金融商品日趨複雜,不論是定價或風險都難以計算,連專家都弄不懂了,更何況是一般非財務工程專長的一般散戶?在《撼動華爾街的數學鬼才》這本書中,很誠實地揭露了透過「證券化」的方式,推出了一系列分割成不同份額、結構複雜難懂,定價困難到必須靠「寬客」們啟動計算器、翻開微積分課本,還不見得能正確定價的衍生性金融商品。舉例來說,引發2008年金融海嘯的主角,就是抵押擔保債券CMO、擔保債券憑證CDO及信用違約交換CDS…等這些衍生性金融商品。

既然衍生性金融商品結構複雜,且又難以真實訂價、風險難測,那麼,想要避免突如其來鉅額虧損的投資人,勢必要讓自己的投資組合選項,遠離這些標的。

重點三、被金融機構刻意包裝之後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其「毒害」可以說是無所不在,常讓一般投資散戶忽略掉它的存在。儘管保守投資人,或是強調穩健投資的退休基金或養老基金,都會儘量避開這些高風險的商品。

但在經歷了2008年金融海嘯之後,許多投資人及退休、養老基金才「突然驚覺」,自己所買到的標的的風險之高。《撼動華爾街的數學鬼才》一就特別提到:「在寬客的妙手之下,某些次級債券擔保憑證的份額,照樣能獲得標準普爾等機構的AAA評級,獲得了受監管機構(如養老基金)持有的許可證」。

該書又舉一例:在2008年金融海嘯之際,差一點就倒閉的美國國際集團(AIG),就是因為其旗下總部設於英國倫敦,得以規避嚴格的美國銀行法規,由於該部門擁有AAA級信用,所有投資者—從避險基金到受嚴格監管的養老基金—無不對其業務趨之若鶩。

也就是說,儘管屬性保守的投資人,不一定直接投資複雜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所持有的退休或養老基金,卻有可能是押在這檔歷史攸久、具有AAA評級的美國國際集團,或是由其提供「保險」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於是在金融海嘯暴發後,這些投資人與機構法人才知道:就算自己沒投資衍生性金融商品,也一樣被金融機構高明的包裝,以及複雜的隱匿風險方式所蒙蔽。

更重要的是:信評機構對AIG事後才火速降評的措施,也紮紮實實地讓所有投資人「上了寶貴的一課」—所謂的信評資料,竟然與該企業的實際狀況「名不符實」,且一旦出現大問題,再高的投資等級,也會跌成垃圾等級。

當然,單單是專業的信評機構,也難以看出企業的真實面貌,一般投資散戶,自然很難辨別清楚。所以,筆者想要在此提醒投資人的是:既然不能太過於相信信評資料,甚至連「投資等級」的標的,都不太能夠相信;那麼,那些被評為「垃圾級(非投資等級)」的標的,恐怕就更該遠離才是。

重點四、小心槓桿操作,很可能讓自己的投資萬劫不復。在金融市場應用有其局限性的統計套利模式,加上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價值難以確定,可能就已經拉大的可能損失的風險。如果再透過高風險的槓桿操作,恐怕不只是會讓整個金融市場變為廢墟。

《撼動華爾街的數學鬼才》書中,就曾舉當時摩根史坦利用於投資的每33美元中,有32元是借來的,只有一美元是「自己所有」。而其他投行的槓桿率,比如倒閉的貝爾斯登與雷曼兄弟與高盛,全都高得離譜。

另外書中也提到,當時最流行的策略是所謂的「一百三/三十」基金,也就是運用槓桿和量化操作,使多頭部位規模達到資本的130%,同時賣空相當於資本30%的股票。而有些對沖基金的槓桿率,更高達「一百七/七十」。

正因為在2008年金融海嘯之前,各家金融機構或對沖基金,幾乎都把槓桿拉到最大,而在金融商品盤根錯節、環環相扣之下,當有任何風吹草動,立馬就產生了「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毀滅性影響。

事實上,槓桿操作對於股市暴跌的催生作用,不只是是2008年的金融海嘯。根據《金錢決定歷史》這本書的作者—洪椿旭的說法,美國華爾街1929年的股市大崩盤,也是槓桿投資惹的禍。

根據他的資料顯示,在1924年末,當時槓桿投資的規模約為22.3億美元。到了1927年末,這個數字已經翻了約一倍,達到44.3億美元。等到1929104日(股市在10月底暴跌)為止,桿桿規模更再翻了約一倍,達到85億美元的水準。

儘管槓桿操作,並不是造成股市下跌的主因,卻有可能是讓股市「多殺多」之下「超跌」的幫兇。且當槓桿操作者財力不豐厚,或是不甘投資價格暴跌的虧損,而不願意支付保證金之下,投資人的財富就會「瞬間歸零」。所以,想要安穩獲利的投資人,能不從中記取教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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