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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360》3大重點,替自己守住退休老本

在開始本期的正文之前,筆者想先說一個小故事。
前兩天,筆者的一位阿姨來信表示:像她父執輩那樣,早期傻傻地接受政府低薪的軍公教人員,退休後也不過是領到一份「彌補過去低薪差額」的退休金而已,筆者如此嚴厲批判軍公教退休金,對他們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這位阿姨寫來的封信,讓筆者感慨萬千。因為筆者的父親,早年也曾官拜海軍少校。但是,40多年前的軍公教薪水,遠低於當時的各行各業。筆者的父親盤算過,這樣的收入很難讓筆者及哥哥順利唸到大學。
所以,筆者的父親在多位老長官以「有可能進一步高升」的勸進聲中,放棄了再熬個兩、三年,便可以領到的「月退俸」而提前退休。但是,就在他提前退伍的第二年之後,軍公教薪資連續開始大幅提高。甚至如今,軍公教的起薪不但不低,甚至還遠超過一般民間企業。
直到如今,筆者父親的許多軍中同學還在為他抱不平:因為太過正直、不願意佔國家便宜的他,還主動按照「退伍後就必須繳回眷舍」的規定而搬離了眷村,當然也無法享受到眷村改建後,「一戶換一戶」的優惠。至今,除了靠自己薪水所買的一棟房子外,連一毛退休金也拿不到
筆者之所以提到這些,除了要感念父親對子女的犧牲之外,也以身為像他這樣清廉正直的軍人子女為榮。更想要特別突顯早年許多軍公教退休人士,是真的過著很清苦的生活。
不論是大多數人耳熟能詳的孫運璿、李國鼎、趙耀東等人,或是許多不知名,但同樣在軍公教生涯中,完全杜絕任用私人、一介不取,退休後兩袖清風的小人物,他們都是其中值得尊敬的典範標竿。
這些人的行徑,對照現在許多軍公教人員退休後,拿的收入還比原本工作時還要多,甚至是許多貪官的貪得無厭,一個飯碗端不夠,還要「端許多個」的作法,就讓廣大納稅來付這些人薪水的民眾憤憤不平。
更可惡的是:這些既得利益者,每次受到廣大民眾的批評與質疑之後,就想方設法地搬出像筆者「沒有領一毛錢退休金」的父親,或是像筆者阿姨的父親那樣,僅僅是「拿回原本政府該補足給他們薪水的微薄退休金」的那一群,同樣被歸類為「軍公教」的退休人士,讓全民心生憐敏之心,進一步「放掉」躲在這些可憐人之後的高既得利益者。
為什麼筆者會提到這個故事,其實是與近來廣大勞工最擔心的勞退年金問題「是否有解」關係密切。話說這個星期,持續勞保年金可能會破產的疑慮,筆者走到哪裡,不管是開機車行的夫妻(勞健保都掛在公會裡),或是「給人請」的打工族,見到筆者的問題依舊是環繞在:勞保會不會倒?要不要趕快去「提領出來」?
因為,他們許多親朋好友只要符合提前提領的標準,寧可退休金被「七折八扣」也要「一次提領」出來,以免未來如果勞保基金真的倒閉了,那真的是「幾十年辛苦工作的心血」都化為烏有了。
在實際提出筆者認為廣大勞工確實可行的因應策略之前,筆者想先談一下與國家保險類似的商業保險問題。許多保戶或許都有這樣的經驗:繳費一陣子之後,卻想要「停繳保費」。
一般來說,商業保險會有「停繳」的情形,大約不脫以下幾點理由:由於收入減少,實在付不出保費;因為擔心保單所屬的保險公司可能有「倒閉」的危機,怕未來持續繳費卻可能領不到半毛理賠金,而不願意繼續繳交保費;感覺當初是因為人情壓力,而買了不適合自己的保單;如今仔細靜下心來想想,發現買錯了保單,或是可以用比較低廉的保費,換到另一張同樣或更多保障的保單
但是,不管以上哪一種情形,不論是商業保險,或是與廣大民眾相關的各種國保、勞保等,到底該「咬牙努力撐下去,繳完後續的保費」,還是該心一橫,不再繼續繳費儘管過去所繳保費就像丟到水裡一樣,但至少,未來不會再有更進一步的損失(關於商業險的「停繳」,這是保戶的權利;至於國家保險的「停繳」法源依據,還希望對此有特別研究的律師,能夠進一步提供給廣大讀者正確的參考)。

對此,筆者的建議只有兩大原則可供參考:其一是「現階段保單是否有帳戶價值」,其二則是「未來能不能領得到」。

筆者必須再三強調的是:不同保戶的財務狀況,以及所買的保單內容不同,適合採取的對策也許會「天差地別」。以上只是粗略歸納出來的大原則及方向,供各位讀者參考。
而且, 如果從上表的原則來看勞保年金保費的持續扣繳,相信民眾心中也有固定的一把尺。因為想要解決這個難題,首先,政府應該先暫停一切勞保年金的提領動作。
否則,當少數手腳快的人先把錢像怕金融機構倒閉一樣地將勞保年金帳戶「擠兌」一空之後,就等於是雙重「懲罰」那些目前無法提領,只能默默繳費的多數民眾。而且,這只會產生更加嚴重的不公平。
然而,正在筆者寫這篇專欄之際的星期四中午,新聞就已傳出勞保局擠滿了想要提前領取保險金的民眾。根據初步統計,如果這些符合「提前提領」資格的人,全數提領之後,現有的勞保年金帳戶是完全不足以支付的。
其次在暫停提領之後,所有還沒有領,但未來有資格領取勞保年金的人,都必須經過公正的精算程序之後,依照過去實際提撥的金額、年期,換算成「真正可以領的年金」。
也就是說,所有有權領取年金的人,都必須遵守「繳多領多;繳少領少」的公平遊戲規則。而不是現在許多人討論的「費率要提高到多少,勞保年金才不會倒」,或是「領取的基準是按最後5年,還是所有月薪的平均數」等等。
雖然經過精算之後,未來所有有資格領取勞保年金的勞工,所得替代率都會降低,但至少是公平的(因為「所領金額」完全依照「所繳金額」而定),而不是「年老(屆臨退休)的勞工『繳的少、領得多』;而年輕勞工則是『繳得多、領得少』」,如此會造成不同世代間對立與仇視的結果。
而且,由「未來保證領得到,而且退休金計算是以最後一年最高薪資為計算基數」的公務員,來替廣大國庫不撥補、有可能領不到退休金的勞工決定其未來,更是極為荒謬的事。
最後,高達900多萬的勞工更該堅持的是:以上的條件應該是「一體適用」於所有軍公教及勞工,而不是單純由一紙行政命令,就片面地只針對勞保年金進行修正。
也就是說,不論是軍公教或勞工,想領多少,就應該要「繳多少」,不會因為身份不同而有差異。而且,「要勞工領少」的前提必須是:不是只有軍公教退輔基金的缺口由國庫撥補,而勞保年金就不由國庫撥補。因為理由很簡單,全體軍公教的僱主是廣大納稅的勞工,而不是政治人物口裡所說的「政府」。
當然,筆者這樣的理想建議,不會見容於所有既得利益者,特別是現在已退休及未退休的軍公教人員,以及有資格提早領取年金(但要打折給付)的勞工。同時,筆者更擔心以下兩種「狀況」,會撤底毀了900多萬勞工未來的退休金。
首先是少數既得利益者,會再次推出「早期曾經辛苦過,不管是當初薪水不高,或是月退俸非常低的軍公教退休人員」,以「苦肉計」的方式,讓廣大勞工「放了『所有』軍公教(其中最主要的當然是「混水好摸魚」的那群高既得利益者)一馬」(關於這一點,政府應該負起原本的承諾,彌補早期軍公教退休人士的薪資差額;但對於薪資水準已經調高的一群,身為軍公教「頭家」的人民,根本沒有理由持續再付)。
其次是少數既得利益者,在完全不需要經過立法院的投票表決,相關規定「只要以行政命令就可完成」的前提下,就把所有廣大勞工的退休利益給輕易葬送掉了。
因此,廣大持續繳交保費,但還未有領取資格的勞工,假設想為自己未來的退休金「做些什麼」的話,請記得千萬努力且持續地打給自己選區裡的立委,請他們務必督促政府相關部門確實遵守以上三大重點,而且不能有任何一絲一毫的讓步。在此同時,民眾也要密切監督這些立委們,是否也可能從中獲得什麼好處。
請原諒筆者,無法建議讀者現在趕快去搶買什麼保單,或是投資哪些金融商品,因為那是一般大眾平日就該持續在進行的投資理財行為。更何況民眾若想要「守住自己辛苦工作一生的退休金」,目前真的只有政治的手段,而沒有其他管道可替代。如果勞工自己都不想為自己的權益爭取,就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退休金「變不見」。
但筆者認為如此一來,雖然廣大勞工的退休金不可能全數拿回,但至少不會出現「一毛不剩」的悲慘境界。而且,以上三大重點也是現階段,最符合公平正義的唯一「解套」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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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246》台灣每6個人,可能就有一人在「挫咧等」

從現在開始,台灣每6個人,可能就有一人在「挫咧等」,為什麼?
因為高達約800億元的南山標售案在1013日,由博智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在香港證交所上市的公司—中策集團所組成的聯盟,以21.5億美元收購南山人壽97.57%股權,成為台灣保險史上最大的一宗購併案。
這宗購併的重要性不只在於金額龐大,更在於:南山人壽在台灣的保戶約有400萬。以2300萬人口換算,等於是每6個人,就有一人的未來保障,都牽涉在這宗購併案中。
南山人壽幾十年來所累積的資產,分毫都是來自客戶每期不斷的繳交保費。而這些錢,也都是未來南山人壽必須遵守原有承諾,給予保戶保險理賠金的來源。
但是,在南山即將售予博智金控及中策公司之後,各界的焦點都擺在「是否有中資」上面,卻很少人談及「該如何保障南山人壽400萬保戶未來權益」,與「金管會似乎沒有盡到照顧保護南山保戶的責任」。
為什麼南山的400萬保戶,要特別留意這一樁購併案?因為根據最新一期的《今周刊》採訪熟悉金融操作人士指出,如果南山人壽落入股市炒家手裡,後果堪慮,其可能的結果有三:一是「買主透過中策在香港炒股獲利」;二是「資產可能被掏空」;三是「可能被掏空後,再賣給其它買家」。不管是其中的哪一項,絕對不是台灣南山人壽保戶所希望見到的。
但是根據關心此案的人士側面觀察,從這幾天主管機關的態度及發言,就明顯感受出「把自己的責任往外推」的傾向。依照相關法令的規定,金管會是准駁這樁購併案的最重要的把關者。
不過,從這幾天媒體上的報導發現,金管會的態度卻顯得有些「虛無飄渺」。例如金管會主委陳冲第一時間接受記者的採訪時,就回答:「不敢說一毛錢中資都沒有」。
接著,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15日也表示,依據經濟部投審會7月公布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對陸資企業的定義是大陸地區企業或人民直接或間接持股超過30%或具有控制力。由於金融業並未列入經濟部第一階段開放陸資投資名單,主管機關將不允許陸資投資台灣金融業。
但如果陸資持股未達30%、也不具控制力的企業,吳當傑指出,會回歸「外國人投資條例」審查。由於「外國人投資條例」並未規範陸資持股比重,投審會接到申請後將召開跨部會,要看實際的資料才能決定准駁與否…。種種跡象似乎顯示,南山人壽購併案的主管機關,將由金管會變成投審會了。
為什麼中資並不是重點?因為根據「管它黑貓、白貓,只要是能抓老鼠就是好貓」的說法,購買南山97%以上股權的團隊,不管到底是不是中資,都不應該是「心心念念台灣保戶未來權益是否能獲得保障」的金管會的關切重心。
事實上,唯有新東家有「永續且優質經營」的實際作為,才是能保障台灣400萬保戶的重要關鍵。以南山人壽現有的公司組織狀況來看,它是一個100%非公開發行公司。
據了解,當初南山人壽之所以未辦理公開發行,是因為南山人壽的母公司—美國國際集團(AIG)是美國的上市公司,已經有良好的監督管理規範,因此才准予不辦理公開發行。
但是,稍微涉獵過股票投資的人應該都知道:只有公開發行公司才需要公佈相關的財務資料、股東結構、股權移轉…,這些,才是一般大眾投資這家公司是否會賺賠的分析關鍵。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不管未來南山人壽97%以上的股權到底花落誰家?如果股票不能公開發行,新團隊任何攸關保戶權益的一舉一動,都不會被外界輕易得知。
金管會真的就沒有職權可管嗎?絕對不是,因為根據民國96718日新修定的保險法第136條之5中,就曾明定:保險業之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許可外其股票應辦理公開發行」。
除此之外,這位人士更補充:金管會要讓新團隊落實「永續經營」的承諾,還可以採取諸如「限制轉讓股權」、「強制集保」、「強制公開發行」等規定,有利台灣保戶權益的保障。
一位熟悉內情的金融界人士甚至不客氣地批評:金管會從原本「具有絕對性控制」的主管機關,卻避談可以用相關法規所賦予金管會的權限,達到保障南山400萬保戶權益的做法,轉而將焦點擺在「明顯是由投審會主導,與金管會無關」上,根本就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金管會為什麼「應作為而不作為」,並不是本文主要探討的焦點。但是,不想未來保障無著落的廣大南山保戶,似乎得正視這樣的情勢,以及金管會態度的發展。
金管會手中有新修正保險法的「上方寶劍」後,有沒有不准購併案的理由呢?其實也不是沒有。首先就是購買者過去的金融保險經營管理,以及誠信等紀錄。

從金融保險經營管理經驗來看,依照媒體所公佈出來的訊息,已浮上檯面的三組參與投標者—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及中國信託(中國人壽),在金融業至少都有30年以上的時間。

根據最新一期《今周刊》的追蹤報導,準備買下南山九成以上股份的中策真面目,其實只是一家資本額僅2億元港幣的公司,過去以經營電池為主,股價也只有0.15元左右。但就在南山投標前4個月,也就是68日當天,中策公告將以每股0.1港幣的價格,發行780億股的新股可調換股權)。
根據媒體的報導,為了買下南山人壽股權,博智金融將以南山人壽股票為擔保品,透過聯貸方式取得總交易金額的3成,大約是200~250億元台幣的款項。
至於博智金控公司成立的時間在今(2009)年4月,由前亞洲花旗集團執行長麥睿彬,以及前富邦策略長吳榮輝(博智金融聯合執行長)負責營運,大股東則包括李兆基(恆基兆業地產主席)、劉鑾雄(華人置業主席)、鄭裕彤(新世界發展主習)、邢李源(Esprit思捷環球控股大股東)四大香港富豪。過去,這四大股東上過不少新聞媒體的版面,一般讀者應該都不陌生。
儘管報載表示這四大股東,不會進入董事會,但根據《今周刊》的說法,一旦南山人壽成為這家公司的孫公司之後,未來,只要買賣中策股權,等於南山人壽的經營權就跟著變動。
其次,每一位客戶的權益是否能受到100%的保障,來自於金融機構的誠信。「誠信」這兩個字,說起來挺空泛的,但卻是紮實地建立在金融機構的一言一行上頭。
而這一言一行,可以從股東及公司經營背景、成立時間…等資料中透露出稍許的端倪。根據《工商時報》陳碧芬記者所寫的「博智買南山,有五大問號」新聞分析中便指出,問號之一是新買家「博智」的公司名稱「一變再變」。
從今年7月間的博智資本、博智太平洋私募、博智金控,13日的新聞稿卻成為「博智金融聯盟」;買家成員之一的中策集團,9月初宣佈協調對象是Primus Investor13日宣布是附屬公司Primus Nan-Shan Holding Company Ltd.
從這一陣子漫天亂飛的消息中,博智金控與中策公司集團如果吃下南山人壽絕大多數股權後,唯一可以確認的是與AIG協議:至少兩年內保留現在的組織結構與運作系統,且讓領導統御被業務員質疑的團隊留下來。
從保戶的角度來看,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績效的好壞,是未來保障是否能兌現的最根本。但是,曾經得到首年度新契約保費收入第二名佳績的南山人壽,近幾年的表現已經跌到十名之外了…。
據了解,目前博智金控與中策公司所組成的團隊,只是完成初步的招標程序,整個交易的完成還是以主管機關的核准為準。期間大約有6個月的審核時間,到期後,還可以再有90天的緩衝期。
而這段期間,台灣眾多保戶唯一可以保障自己權益的,絕不是解約(因為一來會損失解約金,二來再投保時的保費會變貴),也可能不是保單貸款(因為借錢要付利息,同時必須思考這筆錢的最佳用處),而是「如何發揮眾多保戶集體的力量,保護自己未來的權益」。
政府是保障人民權益的最後防線,但如果政府不作為,就只有靠人民的力量。筆者極不贊同民粹式的作法,但是,當主管機關「應作為而無作為」時,手中沒有任何權力工具的保戶,勢必要為自己的權益站出來及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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