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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9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46》海外投資報酬率高,但,真能100%賺到嗎?

 上星期,筆者遇到兩個跟投資理財有關的案例,值得與所有讀者一同分享其中的心得與看法。

其一是筆者的一位朋友,她公司的員工是來自越南的新住民。話說這位新住民,因為一方面,不了解台灣的投資商品,二方面則是比較熟悉老家附近的投資標的,所以,她選擇把錢匯回越南投資不動產。

由於這位越南新住民近幾年,不動產投資績效非常不錯,引得筆者這位朋友「異常動心」,也很想掏錢出來,跟這位公司員工進行「參股」,一起買越南的不動產。但多年下來,因為不熟悉越南市場,她始終是「心動,但不敢行動」。

其二是一位網友寫信問筆者說,他看到有篇文章大力推薦國內投資人,應該要直接投資美股ETFVTVTI,而不是滿足於投資在台灣的0050 ETF。理由是:前面這兩檔ETF手續費及管理費低很多,長期績效表現絕對要比台灣0050 ETF要好很多

筆者想先跟讀者交個底—筆者並不認為,越南房地產或美股ETF(指VTVTI)的報酬率,會比投資0050來得低,或者是「完全不值得國內投資人投資」。

只是,筆者很在此想再三提醒投資大眾:投資決策不能只看「績效報酬率、費用率高低等數字」,而必須參考多項標準。否則,就容易落入見樹不見林的迷思之中。

說到投資海外,由於台灣外匯管制的開放,再加上海外其他國家的市場利率比台灣要高,「能獲取較高投報率」一直是國人熱衷海外投資的重要理由之一。

根據中央銀行在1119日,所公佈的國際收支數字顯示,金融帳已經逾十年連續淨流出,累計流出規模高達5,940.1億美元。如果以9月底新台幣匯率折算,累計流出新台幣165,526億元,大約是7年的全國稅收金額(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90392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然而,數字顯示的事實如此,並不見得它就理所當然,或是100%的絕對正確。因為,絕大多數投資人在進行不同投資標的的決策之前,不能只看單純的投資報酬率數字,還得一併參考其他可能疏忽掉的隱藏成本及風險。

首先,投資人先要考慮熟悉度的問題。像剛才提到的那位筆者朋友,還算是知道自己的「弱點」,就在於「對於海外投資完全不熟悉」。畢竟,隔了一道國門,「熟悉度高低」就會一定比重地影響投資收益。且更重要的是:一旦因為不熟悉所造成的虧損,恐怕會遠高於「投資台股與投資海外的價差」。

其次,要考慮「成本」問題。這裡的成本有兩個,一是「相關手續、管理費用」,二是「匯損」。筆者彙總了投資美股為例,撇開投資獲利之後的稅負(包括美國的稅負,以及台灣人投資海外的最低稅負制)問題不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交易稅(賣出)是「每千元0.510.00051%)」,多數美國券商提供「0元手續費」的優惠,確實是比台灣千分之3的交易稅(當然,還有千分之1.425的手續費)要便宜。

但是相對的,要把錢匯往美國券商,國內投資人要額外支付一筆「匯款手續費」與「郵電費」(https://chihyun.tw/foreign-exchange/),且在開戶手續上,也有一定的複雜度及程序得克服。

假設不想直接在海外券商開戶,轉而透過國內券商的複委託方式投資,還會多出一些相關的費用成本,主要是「人工或電子下單的手續費」、系統服務費,以及每日跨國匯款費用等。

除此之外,不論直接透過美國券商投資,或是國內券商的複委託交易,根據美國的相關規定,美國有價證券及債券,在支付現金股息給外國投資人時,都必須先扣除股息稅率30%

此外,台灣投資人如果是交易美國存託憑證(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ADR),每年還需要額外支付美國託管及結算公司ADR保管費(USD每股0.02-0.05,詳細費率及收取時間依發行公司公佈為準)(相關費用成本請見下表)

 

表、投資台股,以及直接與透過國內券商複委託投資美股費用成本及稅負比較:

 

投資台股

投資美股

直接投資

複委託投資

手續費

千分之1.425

多數0手續費

最低千分之10-15,且最低10-15美元,視不同券商而定

交易稅(賣出)

千分之3

千分之0.51

匯費

每筆約15美元,視不同券商而定

一般是匯款金額的0.05%-0.25%,最低約100-120元,最高800

郵電費

每通電文約300

交易所得稅

資本利得:無

股息:單筆超過2萬元,要課健保補充保費

資本利得:無

股息:30%

個人綜所稅

在每年領完股利後,股利所得將會被納入隔年的個人綜合所得來課稅,但投資人可在「合併計稅」和「單一稅率分開計稅」中擇優申報

【台灣部分】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時,必須主動申報最低稅負,若超過670萬元的基本免稅額,則要課稅

優點

熟悉度最高,沒有匯損風險

稅負低、費用成本最低

比「直接赴海外開戶投資」較為安全及有保障

缺點

稅負高、費用成本稍高

有市場熟悉度及匯損風險

費用成本高,且有市場熟悉度及匯損風險

資料來源:https://www.money101.com.tw/blog/美股-國內複委託vs海外券商比較、https://xuanstyl.com/invest-us-tax-high-percentage/#t-1627325765346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存股族-必懂的節稅-方法-領股利還能合法節稅-010800964.htmlhttps://www.moneydj.com/tax/content.djhtm?a=04-06

 

在以上兩大「成本」當中,一般投資人也許還會主動了解前者的「相關手續、管理費用」,卻常常會忽略掉跨境投資最重要,且很可能是最具關鍵影響力的「匯兌損失」。

就以文章開頭那位越南裔新住民為例,她自己也向筆者表示,台幣對越南盾匯率在10年前,是一比600,現在則已經到了一比800多。而筆者找到的資料(https://invest.cnyes.com/forex/detail/TWDVND/history)顯示,200211日當時,432.712401越南盾可換一元台幣;但到了今(2021)年121日,818.584868越南盾(最高曾到834.480261越南盾),才能換到一元新台幣,幾乎貶值了九成。

另外再以美元兌台幣為例,從民國741985)年,一美元兌40元的低點開始(http://mays5.weebly.com/9679-369422143540241803265420803235652148824163228062129521295295753620821218.html),在短短67年間,就狂漲到一美元兌25元台幣的高價時期。接著,台幣又花了約10年的時間,跌到一美元兌35元台幣的水準。

但自此之後,台幣雖偶有貶值到一美元兌33美元的情形,但長期來說,都是走升的趨勢(https://invest.cnyes.com/forex/detail/USDTWD/history)。特別是201989月之後,台幣幾乎是一路強勢升值,總升幅超過10%。而這「台幣升值一成」的意思,就代表從事海外投資(以美元計價)的民眾,這段期間的總報酬率就得再扣掉11.4%多,才能算是「實領報酬」。

第四,還要考慮「安全」性,也就是直接投資海外的可能「求償無門」問題。例如上週,就發生了一起多家券商客戶「帳戶被駭自動買港股」的事件,身為「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的邵之雋,就在媒體發文(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071152指出,儘管此一事件,印證了提升資安警戒水準刻不容緩的急迫性,但卻反而「突顯本地投資人透過複委託機制作為緩衝的重要性」。

他表示:「不論是國內外的券商系統,被攻破只是機率性的問題,因此重點在系統被攻破後,對交易者的補償問題。今天在國內券商下單,不論理賠或救濟,交易者都可以直接向券商,或者是走金融評議與法院求償。但如果今天發生在國外券商上,國內交易者很可能遇到求助無門的窘境」。當然,也正因為複委託交易,提供了一定的「安全性」,勢必多出一筆費用成本,降低了整體報酬率。

最後,「選對標的」與「紀率性地長期投資」才是王道。也就是說,投資人與其不斷糾結於「選到費用率最低、報酬率最高」的投資標的」,還不如「長期投資,才能透過時間複利的效果,讓自己順利達成財富自由的目標」。

費用率高低與絕對報酬率數字當然非常重要,但是投資人千萬別忘了,讓理財大眾最終能達到財富自由的重要關鍵,還是在於「長期投資在正確標的」上。

也就是說,筆者絕對沒有說費用率與投資報酬率之間「一點關係也沒有」,或是「投資完全不用考慮費用率高低」,而是投資大眾常常會落入「斤斤計較於相差不多的費用」的迷思之中,並非常容易忘了「選對標的(費用率只是眾多「選對標的」標準之一)」與「長期投資」對於投資成功的重要性。

筆者認為,一旦投資人持續糾纏在「具有長期投資前景股票,一定要買到最低點」,而沒有辦法長期投資,很可能就永遠沒有辦法,享有時間複利下的豐厚投資報酬率。

同樣的道理,就算投資人選中天下無敵、費用率最低、投報率最高的標的,但是卻被扣掉一些並未列入考慮的成本(例如匯損、跨境投資有形費用,以及無形時間成本),或是根本沒有辦法長期持有下去,最終,也很難享受到投資的豐碩成果的。

最後,筆者總結一下關於海外投資的結論。筆者不是說,國人絕對不能投資海外,台股投資勝過所有海外投資,而是國人想要投資海外,必須具備以下兩大條件:

一、語言無礙且熟悉海外市場。投資人必須非常熟悉海外市場,甚至,海外市場熟悉度高於國內市場,且外文能力得非常強,未來才有本事在發生任何投資問題時,都能口齒伶俐地向國外券商爭取資身該有權益。

二、做好資產配置,資金不全押海外。如果沒有第一點的優勢,國人想投資海外,恐怕就得設立好投資比重(例如海外投資不過半,或不超過1/3的水準)。

筆者認為,越是年齡大(沒有要出國退休養老的話)、越是不熟悉海外市場的人,海外投資比重應該要越低越好。甚至,完全只投資國內市場,並且紀律性投資、選對標的,都會是正確的決定。

筆者想要再次提醒投資人:這世界,根本沒有一個天下無敵的最優投資標的。更何況,投資決策是一門藝術,它永遠只有「參考眾多個人需求」下的「最適解」,而沒有一個「恆久不變的唯一答案」。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45》房價高可不可攀,「合資買房」可以解決問題嗎?

 也許是因為最近以來,不動產市場持續熱絡,新聞媒體每天都有各地房價大漲的新聞,所以,最近跟兩位朋友聊天的時候,都不約而同地談到房地產的買賣與投資。

有兩位朋友都沒有買房,其中一位朋友聊到她最近,看到美國最近流行「合資買房(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1024000275-260209?chdtv)」的趨勢,也想要「比照辦理」,但卻擔心在產權登記上,是否會存在一些風險?

另一位朋友則是表示,有人向她推薦一種「集資投資房地產」的方式,如此一來,就能夠用比較小的本金投資不動產。她有一點心動,但也擔心因為不熟悉房市,很怕投入後上當受騙。

對此,興中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陳坤涵表示,他過去看到大部分的人合資購屋,多半是「非自用」目的,這是因為以兩人合買為例,房間與公共空間的使用、裝修問題,恐怕就吵(討論)不完了。

他進一步指出,平常跟互相信任的朋友一起吃個飯、閒聊或是短期旅遊,大家應該可以很自在的,但要一起長期共同生活就要考驗一下大家了。最簡單會遇到的問題像是:每人衛生習慣、飲食喜好、作息時間,或是有養寵物或帶親朋好友回家來同住,以及有關房間、客廳、浴室、廚房裝潢的風格、色系、費用等,都有可能引發雙方的爭吵與不滿。

另外,房屋貸款怎麼分擔、有人繳不出來怎麼辦、日後水電瓦斯及管理費,該如何分擔等問題,都值得想要「合資買房自住」的人及早思考清楚,才不致於「合資買屋」之後問題叢生,最後,可能連朋友都做不成。

總之,陳坤涵建議想要合資購屋自住的人,最好能一起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彼此了解生活的態度及習性,覺得可以一起共同生活再合資買房,日後紛爭可能會少一些。

反觀合資買房投資方面,具有30年不動產投資經驗的他表示,一般房地產租金報酬率,大約有4%-5%。所以,只要長期持有(超過5年以上),不是短進短出,他認為投資房地產會賠錢並不容易。

但是,就算是為了投資,經手過不少不動產過戶經驗的陳坤涵,也不建議合資買房,「因為會打壞朋友與親戚間的關係。因為投資有賺有賠,賺錢時比較沒問題,賠錢時問題就大了」,他說。

所以陳坤涵認為,如果真要合資買房投資,首先最重要且需要優先考慮的是「人」的問題,其次,則是要事先訂好「合資買房」的私契約內容。首先在「合夥人」方面,有以下2大重點:

一、人數不要太多,一定要找「志同道合」的人投資。合資的人越多,問題也就越多。因為,當合夥人數一多,就容易出現人多口雜、各方意見難以整合的問題」,他說。

但是,多少才叫「少」或「不要太多」?倒是沒有一個標準答案。在看過不少「合資買房」的失敗案例之後,陳坤涵認為成功的最大關鍵,就在於「相互信任」。

他再三強調所謂的「信任」,不只是「相信」,而是「100%信任」對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亂搞」。「合資團隊裡面要有『能信任者』,這樣,才算是相對安全」,他說。

二、找具專業的人一起合資,例如「仲介+裝潢+代書(產權)+行銷廣告+管理出租」的組合。陳坤涵強調,由於契約有許多問題,是無法事先預測的,所以,合資投資不動產時,找到一個值得信任的人,以及後續出租管理的人,就顯得格外重要。他建議最好找有不動產相關專業的人,未來會遇到相關問題及困難也會較少。

陳坤涵之前看很多這種合資買房(投資)的金主,都有自己的固定班底(主要是與房地產有關的專業人士,像是房仲、廣告行銷、代書、裝潢等)。之所以需要裝潢的「班底」,是因為「裝潢成本可以降低」。「特別是為了好租、租到更好價格,裝潢既不能隨便,又得降低成本才行」,他說。

陳坤涵再三強調,合資買房投資想要成功,必須團隊裡的主要成員,都是對房地產投資熟悉的人,才會(適合)這樣做。也正因為「人」是「合資買房」成功的最大關鍵,因此,陳坤涵對於那種集結社團,然後共同投資不動產的做法「完全不贊成」。他表示因為首先,人數少,意見才會比較少;其次,對於主要召集人,缺乏強烈的信任感;再者,團隊中可能缺乏不動產各項專業人員。

至於「合資買房投資」的另一大重點,就是要訂好私契約,規範合夥人之間的權益和責任分配,而訂定的重點如下:

一、出資及權利義務:各人的出資金額是多少?記得匯款資金流程,一定要透過金融機構,未來有糾紛時才有憑有據。

二、登記及貸款:買房之後,到底要登記誰的名字?一般來說,不動產可以登記某一代表人名下(或是完全沒有任何出資的人),或是「按出資比例」登記產權。

陳坤涵指出,以上兩者的效果沒差,只是「登記在一個人名下」,作業上比較簡便(登記、出租及賣出,都需要所有登記人親自簽名、蓋章),且如果登記多人,也許很難獲得銀行貸款。

由所有出資者「共同登記」,會牽涉到「共有」的問題。陳坤涵解釋,如果四位合夥人中,有三人要賣,一人不賣,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一,有關「共有物分割或處分」的規定(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60001&flno=34-1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就算這一位堅持不賣者「堅持不蓋章」,另外三位屋主只要採「多數決」,就可以將不動產賣出(所以才被稱為「霸凌條款」),賣出後會依出資比例,將款項提存在法院中,房地產依然能夠過戶(但這位堅持不賣者,仍舊享有「優先購買權」)。

假設想要事先避免以上「共有」問題的發生,在「合資買房投資」的登記上,陳坤涵比較建議的做法是:「借名登記」,並且設定抵押權及事先寫好協議。

當然,「借名登記」也不是全然沒有風險。根據陳坤涵的經驗,如果房價上漲非常多(例如合資者有兩位,原購買價是500萬元,後來漲到1000萬元,由於原先抵押設定只有250萬元,所以,原登記者賣屋後的500萬元,可以只給原出資金額—250萬元),仍有可能「拿不到漲價後的獲利」。

對此,陳坤涵認為最保險的方式是:除了將房子設定抵押之外,還要與合夥人訂定一個「私契約」,證明設定抵押的金額,是所謂的「購屋出資金額」,而不是輕易被認做「單擔純借錢給登記者」而已。

一般來說,房子就算有抵押設定,登記者依舊能夠將房子單方面賣出及過戶,只是原先的抵押設定,也會跟著過戶到新接受的屋主(買方)。買方一定會要求賣方,在沒有塗銷原先抵押設定之前,不會支付原抵押設定的尾款金額。

所以陳坤涵表示,就算房子被其他人高價賣掉,只退回原投資本金,但至少本金不會有任何損失,參與「合資買房」者的最大風險,只不過是「不賺不賠」而已。

除了「借名登記」外,當然也有合資購屋者,會到地政事務辦理「預告登記」的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但陳坤涵提醒:依照土地法第79條之13項(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的規定,未來不動產的所有權人(登記名義人),一旦發生政府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這3種情形時,對於預告登記的請求權人而言,就無法發揮其原先預期的作用。所以,他並不建議採用這種方式。

三、出租及管理:陳坤涵特別強調,如果是「共同登記」的方式,找一個「管理人」是很重要的。他解釋,由於房地合一稅的實施,投資房地產已經不能像原本那樣「隨便裝潢一下,反正馬上就可以轉賣、獲利」,而必須在手中持有超過5年(稅率可降到20%)。

這個時候,就要考慮房子這5年間「準備租給誰?租多少?出租決定由全體決議?還是委交某一個人代為處理(因為多人登記產權,出租時要全體簽字同意)?租金收入產生課稅的問題,該如何解決?所收租金的管理、運用及中途修繕」等問題。陳坤涵提醒,這些問題都要事先列入私契約中清楚載明,才能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四、賣出與利益及稅費分配:相關問題有:誰來賣?由誰決定賣(注意土地法第34條之一的規定?多少價格才賣?如果有多人登記,是按持分來課稅,但如果產權登記只有一人,相關稅負問題如何補貼?陳坤涵認為,賣出是合資投資房地產中,最大且最困難的問題。

最後,如遇有合資購屋的共有人,因為都忙於自身事業,或有其他因素無法管理合購的房子時,陳坤涵建議可以利用信託的方式,共同委託具專業背景的人士(例如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由受託人出面管理(例如出租、修繕等)、處分(例如出售)不動產。雖然這樣一來,可能會多支出些費用,但也是不錯的選項之一。

以上這些如果沒有寫清楚,就會出現各種糾紛,值得想要「合資買房投資」者仔細參考。

 

表、合資買房訂定私契約重要內容的Check-lists

項目

Check-lists重點

出資及權利義務

各人的出資金額多少?由誰擔任召集人?如果合夥人有人想要退出,怎麼處理?

登記及貸款

各人的登記比例?需不需要貸款?如果要貸款,由誰來申請?

出租及管理

租金多少?租給住家或營業?房客可否再轉租?租屋管理者是誰?

賣出與利益及稅費分配

誰來賣?由誰決定賣?多少價格才賣?賣房後,利益及稅費怎麼分配?如果有多人登記,是按持分來課稅,但如果產權登記只有一人,相關稅負問題如何補貼?

資料提供:興中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陳坤涵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21年11月18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44》一錯再錯,難怪保戶的投資,會以悲劇收場!

 前幾天,有位朋友託筆者,幫她看看她父親大約十年前陸續買的幾十張,至今幾乎「全都大虧」的投資型保單,並且著急又不甘心地問筆者:「該怎麼辦?是要認賠解約?還是只能繼續擺著」?

筆者實際看了一下這位朋友父親的保單,這十年來總繳保費差不多是600萬元左右,但目前包括過去已領配息,再加上現在解約後的解約金(300多萬元),再把這十年買投資型保單的相關保險費用扣掉,大約只能拿回近500萬元。

乍看起來,這好像是一起「想投資,卻錯買到投資型保單,因為保單收取太高的費用成本,所以導致保戶帳戶虧損」的案例。但當筆者再進一步,檢視這位朋友父親幾十張保單所連結投資標的之後才發現,大虧的原因除了與保單收費有關(保單成本大約就佔了投保本金的14%)外,還在於:保戶根本選錯連結標的。因為,他選擇了自以為「保守穩健、高固定配息、高利率外幣」的「高收債基金」,扣掉匯損後的年化報酬率,甚至還不如當初老老實實存銀行台幣定儲。

當然,這位朋友的父親所買的,是含有壽險保障的變額萬能壽險,假設不幸身故,大約可以領到約600多萬元的身故保險金。但是前提必須是:被保險人身故。而以當事人總繳600萬元的保費,才換得600萬元多一點的身故保險金,當初也不如買一張傳統壽險,保費還不用花到600萬元。

筆者挑選朋友父親所買的數十張保單中,重複購買檔數最多,且虧損最大的,大約有5檔基金(請見下表一)。雖然5檔中,有4檔標的加計配息後,「看起來」是「賺錢」的,但以「投資7-10年」來算,等於還原淨值的累計報酬率,最高也不過86.2%

 

表一、保戶最賠錢5檔投資型保單連結標的績效表現:

境外基金

投資期間

還原淨值累計報酬率

該幣別對新台幣匯率變化

加入匯率因素後的累計報酬率

加入匯率因素後的年化報酬率

XX美國收益基金(月配息)澳幣避險

10

60.7%

-34.0%

6.1%

0.6%

XX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月配息)澳幣避險

10

63.3%

-34.0%

7.8%

0.76%

XX環球股息基金(澳幣避險)月配固定配現金

7

25.6%

-27.5%

-9%

--

XX環球股息基金(美元)月配固定配現金

7

30.1%

-7.1%

20.9%

2.75%

XX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穩定月配)南非幣避險級別

7

86.2%

-35.2%

20.6%

2.71%

0050 ETF

10

131.73%(未包括配息)

--

131.73%(未包括配息)

8.76%

說明:以上累計報酬率及匯率變化,都是以投資期間的數字

資料來源:各基金(Moneydj)、0050https://www.moneydj.com/etf/x/basic/basic0003.xdjhtm?etfid=0050.tw

 

反過來以這位保戶最初投保的20117月為例,當時台股0050 ETF的淨值是60.2300,到今年1111日的淨值,已經來到了139.5700,這段期間單單是淨值的報酬率(不含配息)就有131.73%,年化報酬率至少有8%以上。

更慘的是,這位朋友父親近十年「看似有賺」的績效,一但把匯損因素加進去(因為外幣總是得換回台幣,包括每月的配息),所有投資結果瞬間變得「非常難看」。也難怪這位朋友,忿恨不平地向筆者表示,他父親當初「根本就是被銀行理專所騙」。

再仔細分析這位保戶,所投資的5檔「最差勁投資標的」內容,都具有以下幾大「虧錢特色」:

虧錢特色一、買錯保單。簡單來說,當事人在「選錯保單」上遇到的第一個「地雷」,就是選到了保單費用很高的標的;至於第二個「地雷」,則是選了有壽險保障的變額萬能壽險。

一般投資型保單的費用包括「單純保單的費用(主要與帳戶及投資有關)」,以及「危險保費(主要是變額壽險,或是變額萬能壽險才會收取)」兩大類。

目前投資型保單會收取的費用,主要有「保費費用」、「保單帳戶管理費」、「解約費用」、「部分提領/贖回費用」、「投資標的轉換費用」等。而類全委保單,則會再多收一筆「類全委(代操)費用」及「類全委保管費用」。但以上各種費用,有的會全收,有的則是不收,或是只在前幾年收取,且收取標準都各不相同,還有「前收(先扣除保單成本後,再進入帳戶進行投資)」與「後收(先不扣保單成本,直接進入帳戶投資)」之分。

但這位保戶所買的投資型保單,卻是早期後收型,且費用率非常高的標的(每月帳戶管理費有0.165%,一年就收了保單帳戶金額的近2%,五年下來,就收走近10%的帳戶管理費用),也難怪保戶保單帳戶價值會大幅縮水。

除了以上的保險成本外,這位保戶「受傷最重」的,就是危險保費這一項。由於投資型保單是採取「自然費率」,當保戶年紀越大,所要扣的危險保費就越多(請見下圖)。

 

圖、投資型保單的危險保費是採取「自然費率」,年紀越大,保費就會大幅增加:

 

所以,假設這位保戶單純為了投資,就該老實地直接投資基金;如果是為了退休打算而投保,也應該選擇沒有任何壽險保障(保額)的「變額年金險」,而不是「變額(萬能)壽險」。然而,他卻買了會讓他就算連結(投資)標的不賺不賠,保單帳戶價值也一樣快速縮水的後者(變額萬能壽險)。

且更糟糕的是:就算保戶需要壽險的保障,也應該優先考慮「保額+保單帳戶價值」的「乙型」保單,而不是「保額或保單帳戶價值取其高」的「甲型」保單。

舉例來說,當50歲的保戶投保時,希望死亡給付能有110萬元的保障時,分別購買甲型與乙型保單,所要投保的保額是不同的(請見下表二)。但是,當保戶因為投資賺賠,使得保單帳戶價值增加或減少時,保戶後續所要繳交的危險保費負擔,可能就出現極大差異(請見表三)。

 

表二、50歲保戶投保,希望死亡給付110萬元時,投保甲型與乙型變額(萬能)壽險的投保保額,以及危險保費的計算,是完全不同的:

保單類型

需投保保額

保費

危險保費

甲型

110萬元

100萬元

10萬元

乙型

10萬元

100萬元

10萬元

說明:甲型的死亡給付=保額或保單帳戶價值取其高,乙型的死亡給付=保額+保單帳戶價值

 

表三、當保戶投吃出現賺賠時,所要負擔的危險保費,以及不幸身故時的死亡給付也不同:

保單類型

投保保額

保單帳戶價值

需支付危險保費

死亡給付

甲型

110萬元

150萬元

0

150萬元

乙型

10萬元

10萬元

160萬元

甲型

110萬元

50萬元

60萬元

110萬元

乙型

10萬元

10萬元

60萬元

說明:甲型的死亡給付=保額或保單帳戶價值取其高,乙型的死亡給付=保額+保單帳戶價值

 

當然,甲型保單也並非那麼不優。因為根據保險業務員的說法,投保甲型變額(萬能)壽險的好處,主要就是當客戶投資有賺錢時,就不用支付危險保費。

但是,以上情況要「成立」的大前提是:保戶一定要「選對投資標的」。像文中所舉筆者那位朋友的父親,當投資連年失利之際,保單帳戶價值還會因為要扣一大筆危險保費,而更加大幅縮水。

虧錢特色二、完全選擇配息率高的標的(也就是市場上所謂的「高收債基金」),但忘了「配息是非常有可能吃到本金」。筆者實際查找以上幾檔投資標的的過往配息記錄,老實說,單從「配息率」來看,數字還真的「非常誘人」。

以兩檔澳幣避險,以及美元計價的標的來看,大約在購買的前三年左右,年化配息率都有8%9%,甚至偶有10%以上的佳績;但在此之後,年化配息率就逐漸降低,近幾年平均就只剩下5%-6%左右的數字。

其中年化配息率最高的,首推「南非幣計價」的高收債基金,一直都保有12%-13%的好成績。然而在這些「高配息」背後的現實是:配息幾乎全都吃到本金。

在把匯兌損失計算進去之後,有兩檔訴求「高收債」基金的年化報酬率連0.8%都不到,等於是把錢存在台幣定儲的報酬率都「拼不過」,也難怪這位保戶頻呼「被騙了」!

虧錢特色三、保單計價幣別全都是所謂的「高利貨幣」,例如南非幣與澳幣。簡單來說,保戶一心只想到高獲利,卻完全忽略了匯兌上的風險,可能會吃掉自己好不容易得來的收益。

以上面這幾檔以澳幣或南非幣計價的基金,就算把所領到的配息計算進去,年化報酬率也並不如年化配息率(至少5%6%,甚至是高達12%13%)般的「亮眼」。

更荒謬的是:這些以澳幣或南非幣計價的高收債基金,幾乎100%都投資在美國地區的標的。如此一來,等於投資人除了原保單計價幣別的匯兌風險外,還又多了一層投資地區的匯兌風險。

由以上這個血淋淋的案例,也許可以給所有理財大眾以下3大教訓:

首先,凡是保單,就有一定的費用成本,實際的投報率鐵定不如「純投資」要好。所以,如果沒有保障,或是特殊的需求,切忌不要輕易將「投資」與「保障」混為一談。

其次,就算想要透過「類全委保單」,尋求專家的投資代操,也一定要「選對保單」(請參考以下建議一、二),而不是隨便哪種,或哪一張投資型保單都好。

再者,就算投資人刻意忽略保單,所需支付的重重費用成本,如果沒有選對標的及計價幣別,中、長期投資後的結果,也不見得是個happy ending所以,筆者想提供以下的建議,給想買投資型保單的民眾參考:

建議一、就算需要保障,也只有年紀輕的人,比較適合買有保額(壽險保障)的變額(萬能)壽險。因為,投資型保單的危險保費,是採「逐年調高」的自然費率,年紀越大,保單帳戶價值很容易因為危險費率陡升,而快速縮水。

建議二、如果年紀大的人,單純是為了退休規劃之用,就只適合買沒有壽險保障的「變額年金險」。年紀大的人買,就算還想要壽險保額(或是為了財富移轉),也最好買「就算投資失利,但危險保費不會隨年齡越大而更貴(因為保額是依照「保額」+「保單帳戶價值」取其高)」的「乙型」保單(請見上表三舉例),或是有「自動隨年齡調整保額」批註條款的保單(請見以下建議六)。

建議三、就算是為了投資或退休規劃之用,標的選擇也很重要。不要以為選擇「固定撥回(類似基金的固定配息)」的類全委保單,或是直接選擇「月配息基金」,就真的可以讓自己「高高興興地每期領取高配息」。

就以上面所舉的這位保戶的案例,當事人選擇的是「以投資高收益債」為主的,號稱「高配息」的基金。然而,正因為其「高」配息率,與市場正常「低」利率水準嚴重不符,最終,投資人還是難脫「配息幾乎全都是來自於本金」的結果。

以文章開頭所舉的幾檔賠錢標的,與投資0050 ETF兩相對照之下可以發現,一心想追求高利差、高配息投資標的的投資成績,反而還遠輸給「避開匯兌風險」,且「完全不訴求配息,只賺資本利得」的投資標的。以上,更突顯出保戶在購買投資型保單時,「正確選擇連結標的」的重要性。

建議四、只要跨境投資,就一定有匯率風險,所以,投資幣別的選擇也非常重要。如果保戶實在很想投資高收債基金,請記得投資計價幣別,一定要選擇與該基金「主要投資地區」相匹配的幣別。

舉例來說,如果基金主要投資在美國地區,以美元計價的高收益債券,就請保戶選擇以美元計價的基金,而不是為了想賺「高利差」,而選擇什麼澳幣、南非幣。因為從過去的歷史經驗來看,這些高利差的貨幣,幾乎都是讓投資人「賺了利差,卻大大賠了價差」。

建議五、注意投資型保單的費用收取,成本越低越好。儘管同樣都叫做「投資型保單」,但每一種(變額年金、變額壽險、變額萬能壽險)與每一張保單,所收取的各項費用都不一樣,建議保戶最好綜合性的加總及比較才好。

建議六、優先選擇有「下檔保護機制」的保單。有關「下檔保護機制」分為兩種,一種是針對「帳戶投資」,另一種則是針對「保險保障」。先以帳戶投資部分為例,目前,各家壽險所推出的類全委保單,多數都採「固定提撥」的方式。

但在「固定提撥」部分,還有分「固定息率」及「固定息」兩種(請見筆者之前的專欄《「我是有錢人」迷思608》買類全委投資型保單,是退休規劃的total solution?!https://fund.udn.com/fund/story/7488/5294095

簡單來說,當保單帳戶價持續向下之際,「固定息率」撥回的保單,比較不容易讓保戶「有更多配到本金的機會」,但是,它對於「避免讓保戶配息配到本金」的保障效果,仍然不如「有下檔保護機制(也就是「當保單帳戶價值低於一定金額以下,就不啟動撥回機制」)」的保單。

至於保險保障部分的「下檔保護機制」,則是指「自動隨年齡調降保額」的批註條款。這是因為金管會為了加強保戶的保帳,自2007101日起,要求所有新發行的投資型保單,其「死亡給付」除以「保單帳戶價值」的比率,必須符合下表四的標準。

 

表四、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

 

死亡給付除以保單帳戶價值比率

40歲以下

130%

41-70

115%

71歲以上

101%

資料來源:金管會(https://law.fsc.gov.tw/LawContent.aspx?id=FE060893

 

而有此批註條款的投資型保單好處在於:當保戶年齡越來越高,且危險保費越來越貴之餘,保險公司會主動幫保戶調降保額,以免被收取太多的危險保費。

也許讀者會說,這種批註條款,又不能讓保戶的危險保費支出降為零。話是沒錯,但是至少,它能夠幫助因為忘記自己主動調降保額的保戶,讓危險保費支出降到最低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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