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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22》有關退休現金流的3大迷思

 上個星期,金管會公佈了「老人逾2成資產竟重押3大項高風險商品,金管會要擴大金檢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603/BJZ2GCUZXZDSPEC6KJFTUAYH5E/)」的新聞,裡面有幾項重點如下:

首先,新聞裡點出已回報的97萬老人,佔了銀行總客戶數的16%,但資產卻佔銀行財管資產總額的28%,顯示各銀行有3成的財管商品,都是賣給65歲以上的銀髮族。

其次,單單是較高風險的資產—投資型保單、高收益債券(註:高收益債券高收債基金),以及衍生性結構型商品這3大項,就買了6826億元,佔了老人理財資產的22%。

而筆者依照新聞裡的有限資料換算出,每一位65歲以上銀行財管客戶,就買了260多萬元的投資型保單、140多萬元的高收益債,以及370多萬元的衍生性結構型商品。

根據政大財管系教授兼商學院副院長周冠男的說法,國外有一個理論是,風險性資產佔總有資產比重,是依年齡而降低的。也就是100減去年齡。如果以65歲的民眾來說,風險性資產佔比不能超過35%。

根據以上的理論標準,三項較高風險的資產佔銀髮族整體資產22%,乍看起來還不算高,但是,這裡面還藏著許多「風險黑數」,並沒有真正顯露出來。

因為首先對於65歲以上銀髮族來說,真正「高風險」資產項目,並不只有投資型保單、高收益債券與衍生性結構型商品3項而已。一般人熟知的股票、股票型共同基金或ETF,也全都算是「風險性資產」的一部分。如果依此標準,國內65歲以上銀髮族的風險性資產的比重,將遠遠超過理論上的「100—年齡」後的35%。

其次,有很多乍看起來「風險很低」的投資標的,在現有「制度」之下,根本不足以彰顯其高風險性,當然也未被列入金管會「應該認為」被警示的項目。其中最容易被人所忽略的,就是「高收債(又稱為「垃圾債」,https://www.sitca.org.tw/ROC/HighYield_EmergingMarkets/HE0001.htm#a1)基金」了。

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國內「風險報酬等級Risk ReturnRR」的錯誤設計所致。一直以來,國內金融機構在向客戶推薦商品時,依法都會依照客戶在KYCKnow your customer)問卷上所選擇的答案評比,推薦風險報酬等級相當的基金產品。

但問題是,這裡的風險報酬等級標準,就只有「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完全不談基金(主要是債券型基金)的其他「主要風險」,也就是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

簡單來說,實際上風險等級相當高的高收益債(實際上就是所謂的「垃圾債」)基金,卻被包裝成「風險等級很低」,跟一般民眾以為的美國,或台灣公債一樣,是具有安穩收益的標的。有興趣的讀者,請參考筆者之前寫過的專—《「我是有錢人」迷思596》自認保守的投資人啊~你真的了解所承擔的所有風險嗎?!(https://fund.udn.com/fund/story/7488/5063225)。

再者,筆者非常懷疑金管會這次進行的檢查,也只是隨便敷衍一下社會大眾而已。因為,資料根本已經「嚴重失真」。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撇開投資型保單,高收益債券及衍生性結構型商品,依現行規定就只能賣給專業投資人(https://twse-regulation.twse.com.tw/TW/law/DAT0202.aspx?FLCODE=FL049926&LCNOS=%20%20%201%20%20%20&LCC=2)。至於所謂的「專業投資人」,先不談其投資門檻有「往來資產超過1500萬元、單筆投資超過300萬元,以及財力證明超過3000萬元」的規定,至少也須「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所以,這樣的對象,能夠列入「必須保護的弱勢銀髮族」嗎?而如果金檢資料把這些專業投資人都計算進去,得出的結果,能夠顯現出什麼問題,並且從源頭進行徹底解決嗎?

這則新聞曝光之後,不同專家的解讀不同。例如周冠男就表示,退休銀髮族相對來說,是金融知識不足的一群,如果他們僅僅只是因為理專的推薦就買,那會是很大的利益衝突問題。

周冠男進一步解釋,由於現行的理專收入,是來自於「銷售佣金」。這個時候,理專一定會面臨「我賣的這檔金融商品,到底是對客戶好,還是對我的收入好」的兩難。這也是他為什麼一直推廣,要將金融機構現有的「佣金制」,改為「依資產規模(https://webline.sfi.org.tw/download/resh_ftp/research/Abstract/a108_2.pdf)」收取模式的原因。

周冠男相信很多銀髮族,之所以會買這些所謂的高風險商品,應該是根本不了解這些金融商品。「更何況,銷售是活的,就算理專把該交待的風險,全都告知客戶。但是,仍舊可以透過一些話術,把客戶的心思,『導向』對理專利益高的商品」,他說。

當然,現階段金融商品銷售採「佣金制」,幾乎可以說是所有「錯誤銷售」的罪惡淵藪。但事實上,一直以來也非常支持,佣金改採「客戶資產規模」計算的筆者也心知肚明:要這些既得利益的金融機構脫離安適圈,轉向業績挑戰性非常高的「依客戶資產規模收費」,著實是非常困難的「不可能的認務」。

但在此之前,筆者想從這些年來,所觀察到的銀髮族在退休「現金流」上的錯誤迷思開始談起。因為撇開衍生性結構型商品不談,銀髮族所買的三大高風險金融商品中,其實最大的「主成份」還是與「高收益債券」有關。

不管是現行所銷售的投資型保單連結標的(特別是類全委帳戶)、高收債基金,或甚至是目標到期基金、平衡型基金中,都有滿大或一定的比例,擺在所謂的「高收益債券」上。

長久以來,很多理財大眾都以為退休後,反正只要定期有現金流入袋就好。且儘管退休後理財的最大原則是「宜守不宜攻」,也就是應該要將所有資產,放在能夠「穩定提供現金流」的標的上。但事實上,許多退休銀髮族常常會有以下的「退休現金流」迷思。

迷思一、領取收益的時間也許固定,但本金或領取金額可能大幅波動,這裡指的「波動」,也就是來自於「本金的折損」,以及「匯損風險」。也許讀者會抗議:我投資高收債基金這麼多年了,不但固定領息,本金也沒有大幅折損。

對此,筆者的回答是:這段期間高收債基金,之所以能夠達到以上的「既有高配息,又沒有折損太多本金」的原因,只是因為全世界市場利率持續往下走的緣故。

然而,現在市場利率趨近於0,已經降無可降,這就代表過去投資高收債有嚐到甜頭的投資人,應該要懂得「適可而止」的道理了。更何況,高收債基金多半是外幣計價,只要台幣一升值,那個「穩定的月配息」就會跟著縮水。假設真的是要靠這筆錢,做為每月生活費的話,就必須面臨「每月收入不穩」的風險。

迷思二、以為風險很低或無風險,但實際風險卻可能很高。也許這幾年,投資高收債基金的投資人,之所以感覺不到「高收債=高風險」的原因,還是跟上面迷思一裡面,所談到的市場利率持續走低密切相關。

然而,市場上短暫的特例,並不代表「高收債=高風險」的這個理論永遠不成立。且高收債基金的風險,有時還不比投資股票低;甚至,還可能比投資「配息穩定」的績優股股票還要高很多。

迷思三、只看高配息率,卻完全忽略有其他隱藏成本。這裡的隱藏成本有兩大塊,一是前面曾經提到的「匯率風險」,另一個則是連結商品的投資成本,特別是透過變額(萬能)壽險持有高收債基金時。

撇開其他保險費用成本不談,變額萬能壽險為了要提供被保險人的身故(死亡)保障,必須支付一筆「危險保費」,且這筆危險保費,是會依被保險人的年齡增加而大幅拉高。特別是當被保險人年齡超過70歲時,危險保費將會「驚人的高」。

所以,筆者並不是說,含有高收益(垃圾)債券的基金絕對不能碰,而是投資人(特別是銀髮族)必須仔細思考以下幾大重點:

首先,必須清楚了解高收債基金的風險非但不低,還可能很高。所以,不能把所有退休時所儲蓄的資產,全押在這單一一檔商品上。畢竟,現在因為市場利率低,月配息還可能不會大幅吃到本金。

但是,退休後不是三、五年的事,而是在平均壽命逐年增加之下,可能會長達2030年。相信任誰都沒法說的準,未來2030年的市場利率,會走到什麼樣的一個高水準?

屆時,高收債券價格因為利率走高而大跌,再加上月配息持續吃掉本金,這雙重的損失,可能會嚴重影響完全倚靠月配息高收債基金過生活的銀髮族,不可不慎!

其次,根據自己的用錢需求,選擇最速配的標的。現階段,國內民眾最常使用的退休金來源理財工具,大概是股票、即期年金、月配息高收債基金與房產出租4種。但是,都各有其優、缺點(請見下表)。

 

表、民眾常用退休理財工具優、缺點比較:

 

優點

缺點

即期年金

1.每期所領金額固定,不必擔心每期金額不同,且「活多久,領多久」

2.如果是不保證領取期間的年金險,因為預定利率稍高,期初投入本金可望下降

3.在保證領取期間身故,未領的年金可依「折現」方式,由指定受益人一次領取

4.年金領取者僅限於被保險人本人,本金部分不會被有心人詐騙一空

1.因為預定利率低,所以期初投入本金高

2.多數年金險在保證期間過後,領取金額大約只剩下原領金額的1/10

3.如果是「無保證領取時間」的年金險,當被保險人身故時,沒有身故給付可以留給指定受益人

月配息高收債基金

1.因屬於境外收入,且境外所有收入只要不超過基本所得額670萬元以上,既沒有海外最低稅負制課稅問題,也可能不用繳交健保補充保費

2.當配息率越高,期初投入本金也可較低

3.基金可以移轉給繼承人

1.多為外幣計價,會因為匯損而減少月配息金額

2.僅配息頻率固定,但每期金額(配息率)並不保證

3.當市場利率走高時,投資人會有嚴重的本金折損問題,配息率也會降低

4.如果沒有事先做好信託規劃,基金有可能因為當事人失智,而被詐騙一空

5.基金依淨值,全數計入被繼承人的遺產中計算,沒有遺產稅節稅空間

(國內)股票

1.如果是賣股而非收股息,且單筆不超過2萬元,不會有個人綜所稅課稅,以及繳交健保補充保費問題

2.股票可以移轉給繼承人

1.若選股不慎,股票價格大幅降低或下市,退休金可能面臨嚴重不足窘境

2.如果沒有事先做好信託規劃,股票有可能因為當事人失智,而被詐騙一空

3.股票依淨值,全數計入被繼承人的遺產中計算,沒有遺產稅節稅空間

房子出租

未來房子整棟可以移轉給遺產繼承人,且列入被繼承遺產的標準是按公告現值,具有一定節稅效果

1.投入金額可能最高

2.會有額外房屋稅等維修成本必須考慮

3.斷租期會影響收入來源

4.如果沒有事先做好「預告登記」,房屋所有人很可能因為失智,被有心人詐騙一空

製表人:李雪雯

 

舉例來說,如果民眾希望未來每月生活費來源是「固定不變」,也就是「一毛都不能少」的話,那麼,最適合投入的金融商品,應該是台幣計價的即期年金險,而不是單押在外幣計價的月配息高收債基金上。

筆者實際算了一下,假設是65歲的男性,未來希望退休後每月能領到1萬元的生活費。那他現在可以投入266萬多元,買一張即期年金險(台幣計價)。當然,已退休的民眾也許只要花個240萬元,就可以買到一個「年配息5%」的外幣計價月配息高收債基金。

看到這裡也許讀者會說:240萬元的本金,至少比266萬多元要「成本低很多」。但是不要忘了,未來這「每月1萬元」的年金,是紮紮實實固定不變動的,不會像外幣計價月配息基金一樣,雖然每月都會固定配息,但由於配息率並非固定,金額也會跟著匯率而波動,就不見得是「每月固定開銷至少1萬元」那種退休族的最佳選擇。

所以從個人退休理財規劃的角度來說,筆者並不建議一般民眾,將月配息高收債基金,列為退休後生活費的第一線首選來源,其最大的理由就在於:它的每月配息金額是不固定的。

再者,同時把稅負等成本列入考慮。雖然高收債基金的持有者,因為屬於境外來源收入,每月配息多半不用計入個人綜人所稅,或是收取健保補充保費。但是,如果把遺產稅考慮進去,它就可能不是非常理想的標的選擇。

而除了稅負考量外,假設理財大眾又轉了一個彎,透過變額(萬能)壽險這樣的商品,來持有高收債基金,也許有考慮到遺產稅的規劃,卻是忽略了所增加的成本。

所以總的來說,儘管月配息基金具有「投入本金較低」的優勢,但是,這個世界上根本就不可能有那「什麼都好」的金融商品,或是投資理財解決方案。

所以筆者想要再三提醒:當一樣東西,有了一好,就不可能有二好之際。理財大眾在做任何決策時,永遠不能以「單一標準」,例如「成本最便宜」來選擇,最好是根據個人的主要需求,在通盤的考慮之後再做決定。

最後,也許很多人的問題,並不在於「買不買高收債基金」上頭。舉例來說:當銀髮退休族感覺退休金遠不夠用之際,問題的癥結可能在於「過去所存的退休金太少」,而不是「選擇麼金融理財工具」。

這個時候,理財大眾該做的,是在退休後找一份有不錯收入的工作,或是降低不切實際的生活開銷,而不是去找一個「高月配息」的高收債基金,就認為所有問題全已解決。

老實說,這樣的做法,只不過是把未來的自己,推向更深不可測的「退休金嚴重不足」的風險中。當事人的問題並沒有真正解決,只是把問題延後而已,退休銀髮族不可不慎!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21年6月3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21》先別管視訊或網路投保了,保戶自己做好準備了嗎?

 近日,金管會保險局為避免業務員辦理保單「親晤親簽」,而成為防疫上的缺口,便先後同意壽險與產險公會所提的暫行原則—在疫情三級期間,保單簽名可以改用視訊方式辦理。

也就是說,目前產、壽險的業務員,都可以先改用視訊、錄音錄影方式,留存客戶簽署聲明書影像及辨識客戶身份,文件則先以電子郵件、拍照上傳或掃描方式傳送,待疫情警戒降到第二級,再送回紙本。

保險局局長施瓊華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https://udn.com/news/story/7239/5495279),視訊投保是未來的方向,有些保險公司已經有相關技術,將在半年內訂出視訊基準、資安與個資保護的一致規範,初步已請產、壽險公會討論,把遊戲規則與模式建立起來,初期考慮會用試辦的方式,看運作上是否有問題?

至於是否還要跟「暫行措施」一樣,必須在紙本要保書上簽名,就要看科技可以做到什麼程度,像是結合人臉辨識,也可能是未來可取代簽名的方法,業務員與客戶視訊後讓系統儲存,立即傳回保險公司就可進行核保,則是未來的目標。

之後,不論是產、壽險公司,似乎都齊心一致地「動起來」。有的產險公司順勢推出線上就可投保的防疫保單。而壽險公司也全力推動視訊投保的暫行措施,在網路上推出「教學影片」,強調保戶不必印出保單、要保書,只要用手機、平板等行動載具,在電子保單上進行數位簽名。過程中,業務人員會以視訊及錄音錄影方式,完成親晤親簽的要求,做到投保完全零接觸。

因此,就有不少人樂觀地認為,未來民眾不用跟業務員,特別約時間或地點見面,只要在自己的手機、iPad或電腦上,與業務員「對話」及「輸入資料」,就可以輕易完成網路投保的動作。

不過,這種想法恐怕是太過樂觀了些。因為一位年資超過25年的保經公司高階主管就表示,金管會這項宣佈,只不過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業務員與客戶不論約在保戶家中,或是業務員辦公室『親簽』的困難度高」所致。

現階段暫行的「視訊投保」,到底有多複雜、不便利?這位保經公司高階主管指出,首先過程不是單純拍照而已,是業務員要先寄紙本,或是要客戶把文件列印出來,問題是:客戶家裡不見得都有印表機。

其次,簽名時要全程錄影(告知客戶的身分證及健保卡號)。但是,之後的影音檔的傳遞也會是個大問題,因為會涉及檔案可能太大,以及日後保存及備份等問題。除此之外,還得搞定保戶操作熟悉度,以及錄影品質清晰度等問題。

筆者實際請問過國泰人壽後的回答是:視訊投保的錄影資料,為替代親晤親簽過程的替代方案,無論是選擇「自行影印紙本要保書」或「向業務員索取電子要保書,並在自己的行動裝置上簽名回傳」的方式簽名,均須提供「側拍」的照片當作親簽的證明。

此外,筆者也詢問了一位工作了十多年的壽險公司業務員,她的回答是:「遠距目前是透過line視訊,還是需要我先進行說明。特別是很多要件,萬一錄影聲音不清楚或沒錄到簽名動作等,一切都要重頭來過,還不是等於業務員要在旁邊?所以,除非是對視訊操作熟悉的客戶,否則,我都先在電話溝通清楚,並且在平版電腦上輸入好資料,自己做好防疫裝備並與客戶約在戶外。屆時,客戶只需簽名即可」。

簡單來說,這次金管會新公佈的視訊方式,不但非常複雜。且更重要的是:由於目前的「視訊」,並無法解決「親晤親簽」的問題,所以,只算是疫情之下的權宜之計。

事實上,除了流程複雜之外,視訊投保要全面普及,還有許多問題待解。首先,就在於「親晤親簽」的規定難以破除。執業多年的保險經紀人李來居認為,透過視訊確認,當事人也可能持假身份證明文件,公司也不見得能夠分辨。

至於政大風管所教授彭金隆的看法,則較為中性。他認為,如果現在要取消「親晤親簽」的規定,必須先確認當初訂定的「精神」及「目的」為何?如果用現代的新科技,也同樣能取代「親晤(看到當事人)及親簽(確定是本人投保)」,且品質更高,那當然不會有問題。只不過,如果業界無法提出更好的解決方案,那麼,「親晤親簽」仍將是不可能廢除的「鐵板一塊」。

李來居也附和彭金隆的說法表示,如果保險公司能有更好的方法,取代現有的「親晤(針對被保險人的體況,進一第一線的核保動作)」及「親簽(確認簽名者,就是要保人、被保險人本身)」,取消「親晤親簽」的做法自然是水到渠成。

此外,一位保經公司高階主管就提到,開放視訊投保不光是取消「親晤親簽」這一條而已,還必須有一整套的,幫助業務員「卸責」的配套措施才行。這裡所謂「配套」,最重要的就是打破現階段保險公司,視業務員「為最低成本第一線核保人員」的思維。

他進一步舉例說明,一旦透過視訊投保,保險公司是否能夠排除業務員「對於外觀無法確定的核保問題的處罰(如果是冬天,一般人不太可能單從視訊,就能清楚分辨當事人的體重是90100公斤的差別)」,將是業務員是否願意採用視訊投保的重點。

 

Box、「親晤親簽」規定是怎麼來的?

 

當然,不管是不是保險契約,每一張契約都要簽名,才能算是成立。但說來好笑,台灣保險業在「親晤親簽」規定之前,保單生效是看「有沒有印章」,而非「簽名」。

熟悉法規背景的政大風管系教授彭金隆就指出,在外商保險公司進入台灣之前,保險契約全都是以「蓋章」為準,而非簽名。所以在當時,監理單位及保險公司都三令五申,不准保險業務員代刻保戶的印章。

後來,也是因為印章可以盜刻,容易偽造,才一律改為「親簽」,以便確認當事人的身份。畢竟有「親自簽名」,也才代表保戶真正具有「投保意願」。

執業多年的李來居也補充解釋,之所以有這一條規定,就是過去許多糾紛與問題,都出在「保戶未親簽」,或是「由業務員代簽名」上。而「親見(晤)」的意義在於:業務員確認被保險人的身份(過去曾發生過當事人已身故,但他的哥哥代其投保的案例),並確認當事人體況。

彭金隆表示從《保險法》來看,保險契約並非要式契約,也就是簽名並不是保險契約成立的要件;相反的,保險契約依《保險法》,是所謂的「諾成契約」,也就是只要雙方合意,契約就可以成立。只不過是因為《保險業務員管理條例》規定,保險業務員必須做到「親晤」,以及見證保戶「親自簽名」。

目前有關「親晤親簽」的規定,是在民國80年之後,才列入到《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90016)》當中。這一條規範只限於「人身保險」,不影響財產保險。但是,如果產險公司推出人壽保險商品,也必須受到此一條規則的限制。

然而弔詭的是,根據《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90042)》,業務員必須查驗保戶的身份及資料。但是根據多位從業人員的說法,保險公司業務員在親晤之際,並沒有像銀行那樣,要求保戶提供雙證件,來證明當事人身份。

至於「親簽」部分,儘管已經沒有多少業務員敢幫客戶「代簽名」,但實際上的簽名者是誰?也常常是出現投保糾紛之後,才發現簽名的人,並不是當事人本人。

簡單來說,所謂「親晤親簽」的規定,原本的立意及目的是正確的,但事實上,簽名是不是真的是保戶所簽?業務員是否真的有看到保戶?保險公司其實也很難真正確認。

 

其次,保險公司的成本會很高。如果規則要修改,保險公司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成本」問題。李來居指出,目前保單紙本依規定,要留存到契約結束後。所以,如果未來改成影音檔,公司要留存的成本實在是太高了。而一位保經公司高階主管也坦言,網路化看似簡單,實則困難。因為對保險公司來說,透過業務員的銷售成本反而更為便宜。

再者,業務員及保戶都得「重新適應」。如果視訊問題能夠解決親晤親簽,也許保險全面進入網路化投保的時代,更可提早來臨。但是,就算解決了「親晤親簽」的法律規範,以及影音檔成本等問題,還有其他問題得考量,像是眾多傳統業務員銷售部隊的去留,以及保戶心態的調整。

一位資深保經公司主管就強調,如果真正網路投保,最反彈的將會是擁有龐大業務員大軍的保險公司。這位主管強調:「大公司的競爭力,通常不是來自於商品,而在於『業務員與客戶間的人情』」。

另外彭金隆也表示,業務員希望在銷售時見到保戶,許多保戶也會認為,與業務員面對面「較為安心」,且所有保單的事情,可以「免費」交給業務員處理,未來就有問題了,也可以找到人問。

更何況客戶看不到業務員,不僅心裡無法適應,還可能牽涉到「信心」問題。一位資深的保經公司高階主管就坦言,親晤親簽可以同時降低客戶「對保險公司的不信任」或「對投保的不理性」。「有業務員在,客戶比較安心。因為,至少找的到『兇手』」,他笑著說。

且更重要的是,「保險」這種商品的複雜特性,恐怕才是便利化的網路投保不易普及的最大變數。根據筆者的歸納整理,有以下三大理由:

理由一、保險商品有的簡單,有的複雜,可能遠超出一般民眾所能理解。例如一位資深業務員表示,大部分的保險申訴,問題都是出在「投保內容有歧義」及「錯誤銷售」。

就以目前不論電話行銷或網路投保,全都不開放的投資型保單為例,彭金隆就表示,一般人在網路上買基金,通常不會有大問題,但不論是變額年金或變額壽險,恐怕就很少人能夠真正弄懂及了解。

當然,投資型保單還分「變額年金」與「變額(萬能)壽險」兩種。關於前者,筆者認為基本上與基金投資無異,只要明確標示清楚所扣的各項費用(不論是前收或後收),且是自己買給自己的保單,沒什麼理由不能在網路上投保。因為,它幾乎與現在的網路投資基金,甚至是「好享退」的「基金組合方案」,完全沒有任何差異。

反觀有壽險保障的「變額(萬能)壽險」,撇開「親晤親簽」的問題,相信保戶光是要了解不同公司,對於「目標」、「超額」、「基本」保費的名詞差異,就已經一個頭兩個大了,更何況是「保額設定」、「危險保費計算」、「各種附保證內容」、「甲、乙、丙或ABCD型差異」、「回饋金計算」…等。

畢竟,保險商品不像買青菜、蘿蔔這麼簡單,消費者只要拿起商品看一看,就可以決定值不值得購買?所以筆者認為,重點恐怕還不是「民眾何時能夠線上投保」,而是「保戶有沒有正確的保險知識」,以及「清楚了解保單條款裡的各種名詞定義與不同商品間的差異」?

理由二、保單組合是門專業的知識,絕大多數保戶很難自行組合。一位保經公司總經理就強調,保險規劃是「組合」的概念,而不是「單一商品的堆疊」。也就是說,一般個人與家庭的風險具有多樣性差異,如果不是受過專業「需求分析」訓練的人,恐怕很難將不同的保單「自行正確地組合」。

理由三、金融商品實在太過複雜,保戶真能輕易拒絕網路或媒體的「瘋搶保單」新聞的「誘惑」?根據媒體報導(https://udn.com/news/story/7239/5501906?from=udn-catelistnews_ch2)受到本土疫情擴散的影響,全民瘋買防疫保單,金管會最新統計顯示,截至531日止,整體防疫保單銷售突破504萬件,短短二個工作日就賣逾74萬件,等於每一分鐘賣出257張,速度驚人。

但是在熱銷的背後,保戶真的了解「防疫保單」到底提供保戶什麼樣的保障嗎?就以疫苗險為例,其實很少民眾知道,在《傳染病防治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01)》第30條,就以規定:「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且相關的補償項目及金額,都有明確的規定(https://www.cdc.gov.tw/File/Get/YnyBgkKCGRl64UsjdcA1lw)。

這項補償與目前市售的商業疫苗險相比,民眾不但沒有投保費用的問題,給付種類及金額也還更多(相關比較請見下表,有關「疫苗險該不該買」的問題,讀者也可以參考林逸婷醫師的部落格:https://dr-eating.blogspot.com/2021/04/blog-post_24.html?fbclid=IwAR1Gh0Yi42qiBAkX9ZZmq5taezIpTgt7Zkpjm9NxyYpqWvstYDClHYrLWB0)。

再說了,當多數因為染疫或施打疫苗不良反應而住院的相關費用,一般住院醫療險都有理賠之下,絕大多數民眾到底有多少「強大需求」,必須跟著企業行銷手法而起舞,去搶買這些給付並沒有太多,且多半只是幫忙保險公司創造業績的商品呢?

 

表、有關施打疫苗而造成的損失,商業疫苗險

 

商業疫苗險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不良反應或事件的時間限制

14-90

知道「接種後有疑似不良反應」的2年內,或受害情事發生後5年內

醫療補助

一般是每日3000元,最高給付14-45日,有的還會再多一筆單刺1.5萬元的住院關懷保險金

最高給付:20萬元

死亡給付

喪葬費用保險金:25-30萬元

相關:50-600萬元

無法確定:30-350萬元

障礙給付

--

依「相關/無法確定」及「輕、中、重、極重度」,給付5-600萬元

嚴重疾病給付

--

相關:1-300萬元

無法確定:1-120萬元

不良反應

--

其他因預防接種造成不良反應:0-20萬元

孕婦因接種而發生流產或死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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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20週:5萬元

超過20週以上:10萬元

隔離/染疫保險金

隔離:5000/

染疫後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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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費用

18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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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1.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20754

2.「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說明手冊」https://www.cdc.gov.tw/File/Get/YnyBgkKCGRl64UsjdcA1lw

說明:各保險公司對於「不良事件」或「不良反應」的時間

 

談了這麼多困難,請讀者千萬不要誤解,以為筆者誓死反對「用金融新科技取代親晤親簽方式」或「所有保險商品都可網路投保」。事實上,只要是能夠簡化民眾投保流程,但同樣能夠達到保障保戶既有權益的事,終歸是件良法美意。

只不過,「新科技永遠始於人性」,筆者只想透過此一新聞事件,提醒廣大的民眾:就算一切科技都已成熟,民眾可以在網路上,很便利地買到所有的保險商品,卻不代表每一個人,都能從中獲得最大的效益。

其中最大的差異,還是在於「保戶與保險專業知識之間的距離長短」。假設保戶對保險專業一知半解,這世界不但有專業保險業務員存在的必要,民眾恐怕也不宜一廂情願地以為「自己與家人的所有保障,只要靠著網路上流傳的『罐頭保單組合』就可以『輕鬆一指搞定』」。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21年5月27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20》此時,正是檢視民眾擁有正確風險意識的時候

 一場快速發展的新冠疫情,就像照妖鏡一般,不但照出許多社會怪現象,更突顯出國人對於風險意識,特別是人身及投資風險的正確認知「偏差」。筆者想從近期的一些新聞報導,與理財大眾們一同分享及思考。

首先在人身保險方面,主要有以下幾大問題:

問題一、他人及媒體報導,我也跟著搶買。但是,認真檢視所謂的「防疫保單」只有兩種,一是「疫苗險」(主要是壽險公司推出),另一是「法定傳染病健康保險」(主要是產險公司推出)。

但以前者為例,先不論打疫苗是否一定會出現問題?只是,有誰需要一天到晚打疫苗呢?如果只是少數人「可以考慮」,那麼,一般大眾搶著去買,又是為了什麼呢?

再說了,很多保單都有理賠定義。這些搶買的人,真的知道哪些狀況會賠?哪些狀況「不賠」嗎?特別是如果理賠定義是「施打疫苗因為『不良反應』而住院」為例,一般醫療險就有理賠,民眾有必要去買「保障範圍更窄(例如有的保單對於「不良反應」的時間限制是「施打後14天內」;有的只保障「兩劑疫苗」,或只限定為「新冠肺炎疫苗」)」的保單嗎?

更何況,如果是不幸確診新冠肺炎,大部分的醫療費用,政府(健保)都有給付。所以,就算防疫保單年繳保費不貴,民眾最該優先注意並投保的風險,恐怕還是應該擺在住院醫療、失能與一般身故上頭才是。

如果連這些基本的保障都沒有,而是跟著他人及媒體的報導起舞、追買這些保單,那麼筆者只能說,保戶是完全不了解風險有輕重緩急,甚至親疏遠近之分了。

講到這裡,筆者想在這裡,分享一個最近聽到的,對風險有正確認知的案例。一位護理師臨時被醫院告知,準備去進行第一線照顧新冠肺炎的確診者。這位護理師因為有三位非常年幼的子女,所以當下的心情非常忐忑。畢竟,18年前SARS肆虐之際,就有不少醫護殉職的案例。

結果在「上前線」之前,這位護理師很明智地向她的保險業務員,投保了高額的一年期定期壽險。以便萬一有什麼意外,這張保單還可以提供給她的三個小孩,一筆高額的保險理賠金,能夠讓他們生活及教育不成問題。

筆者之所以提到這個案例,就是提醒所有讀者:真正需要急著花錢買的保險,絕對是那種一旦發生了,但自己永遠負擔不起的龐大損失,而不是被隔離後,區區幾萬元、10萬元,或是小孩「被退貨(停課)」後,每個小孩最多幾千元的費用補貼。

問題二、用保險賭博、賺錢的心態,反而高於保險「風險移轉」的真義。這也是為什麼,筆者一直以來就認為,「不論是小孩退貨險,或是隔離就賠的保單,根本已經脫離保險『將個人無法承受風險移轉』」的最大原因。

當然,它們都是產險的一種型態(費用保險),也是經過一定程序由政府監理單位「核備」的商品,並不是什麼不合法的地下保單。但是,合法的商品,不見得就一定是每一位保戶「適合」買的商品。

為什麼這麼說?不論是所謂的「小孩退貨險(正確名稱為「兒童居家照顧或費用保險」,目前均已停賣)」,或者是「居家隔離險(正確名稱為「法定傳染病防疫費用保險」,今年初就已停賣)」,都是定額給付,不分當事人的實際損失。

正因為定額給付的關係,所以,對於「實際損失低於理賠金額」的人來說,就等於是一種「賭到就能獲利」的結果。也許讀者會問:如果是「實際損失低於理賠金額」的情形呢?筆者的回答是:那就只是證明這種保單「更不值得買」了。

就以前面提到的那位醫護為例,民眾認為趕快花個500元,獲得10萬元比較有意義?還是花個40005000元,買到上千萬保額的定期壽險,以便讓自己萬一不幸身故,小孩還有筆上千萬元的教育及生活費用更有價值?

問題三、急著買不必急於一時的保單,反而提高了自己的人身、健康風險。舉例來說,聽說現在還有保戶,因為疫情悶在家裡閒著慌,所以,「找業務員辦理文件」只是個幌子,真正是想找業務員「傾吐心中情緒」。聽到這裡,筆者還真是為這位保戶的安危「捏了一把冷汗」。

更何況,風險本有輕重緩急,如果保戶真的因為疫情,而看到自己的人身及醫療保障缺口,趕著投保還情有可原。但,是不是非得要急著找業務員,直接面對面簽約呢?

因為目前,金管會已經宣佈,可以透過視訊的方式投保(https://udn.com/news/story/7239/5484885),雖然過程比原先紙本保單的「業務員親晤親簽」要麻煩及費工許多,但也至少比面對面的防疫效果要好;甚至,有的保險公司網站,也提供一些內容較為簡單的定期壽險,以及住院醫療險等險種,可以讓民眾在網路上投保。

儘管這類保單內容相當「陽春」,且保額並不高。但是有的網路投保住院醫療險,還沒有「30天等待期」的限制,對於擔心基本醫療保障不夠的民眾來說,既能夠立即彌補保障缺口,更是一個避免面對面接觸的好方法。

這次疫情,除了突顯民眾對於「保險風險規劃」的錯誤認知外,另一個重點就是投資風險。由於受到疫情突然爆發的影響,台股自427日的高點—17千多點,連幾日大幅下跌到半年線(約15000點左右)的位置。

而在大跌的同時,台股卻出現「當(日)沖(銷)佔比越來越高」的詭異現象。以525日為例,大盤當沖比雖然從前一天(24日)的52.43%歷史新高,降到46.7%,但也仍在歷史高檔區,總計近5日平均值,也已攀升至49.52%,都創下均值歷史新高https://udn.com/news/story/7251/5485255)。

而在各類股中,又以「航運類股」的佔比最高,近期都維持在65%的高檔。以524日為例,當沖前15名就有三檔航運,分別是陽明的72.6%、萬海的72.5%,以及長榮的70.0%(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07/5482687)。

簡單來說,當沖Day Trading)的全名是「當日沖銷」,意思是投資人的買賣,全在當天完成,手中持有標的數分鐘到數小時。當天收盤後,投資人的帳上只剩下現金,沒有任何多、空部位(https://www.stockfeel.com.tw/當沖-是什麼-優點-缺點/)。

當沖獲利的主要來源,就是「低買高賣」之後的價差。然而,「低買高賣」說來簡單,實際操作起來卻並不是這麼容易。由於近日來台股大跌,媒體上已經有不少「原本當沖賺大錢,近幾日卻虧大錢」的慘痛故事。有興趣的讀者,可以上網去google一下。

事實上,除了「低買高賣」很難掌握之外,頻繁當沖所吃掉的手續費也相當驚人。根據政治大學商學院教授兼副院長周冠男的估算,以「手續費加上當沖稅減半來回一次千分之3」為例,假設一年250個交易日,每天都「當沖」的話,千分之325075%。意思就是說,當沖投資人100塊還沒有賺錢,就已經繳給券商跟政府75塊。

正因為如此,周冠男戲稱頻繁當沖的手續費為「娛樂稅」,且他用台灣的資料,在十幾年前就已經做出來的嚴謹學術研究顯示,「台灣當沖的投資人有99%是賠錢的」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p5_vZ0vgi8)。

只不過,儘管血淋淋的賠錢經歷「磬竹難書」,但還是有不少投資人前仆後繼地,努力加入當沖的「戰場」,總認為自己絕對有齊天的鴻福,可以達到「低買高賣」的獲利境界。

這種現象真的就不得不令人質疑:到底這些勇敢投入當沖的投資人,是有極厚的「家底」,可以提供源源不斷的資金(但從一些媒體報導上,好像也不完全是)?或是「初生之犢不畏虎」,根本認為「天塌下來,還有個兒高的人頂著」?還是「反正自己一無所有,再欠上一筆債,也沒有太多差異?

然而,風險並不是「你刻意忽略,或無視於它的存在」,它就不會發生。當沖怪象正突顯出,多數理財大眾在實際投資前,多半只想到「獲利後的美好遠景」,卻完全不管「虧損後的風險,是不是自己所能承受」。

所以,正當疫情在國內持續升溫之際,筆者除了建議民眾能儘量減少對外接觸,並做好自我防護之外,也期望能從近來與投資、保險相關的新聞訊息中,了解正確的風險管理重點如下:

重點一、風險無時無刻不存在,在所有投資前,一定要先想到風險後的損失,而不是獲利。

重點二、購買保險不是賭博,也不是讓風險不發生,而是當風險發生時,能夠讓自己或家庭的財務損失「降到最低」。所以,最該優先購買的保險,永遠是那種「自己最擔心,且一旦發生就很難承受」的。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21年5月20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19》先不存錢,哪來的錢可花?

 正當疫情升溫而減少出門、「宅」在家裡之際,有位網友傳了一則新聞(https://www.businesstimes.com.hk/articles/132741/%E7%90%86%E8%B2%A1%E6%96%B9%E6%B3%95-%E7%90%86%E8%B2%A1%E5%80%8B%E6%A1%88-57%E6%AD%B2%E6%97%A5%E6%9C%AC%E6%89%93%E5%B7%A5%E4%BB%94%E5%BE%9E%E6%B2%92%E6%8A%95%E8%B3%87-%E9%9D%A0%E6%B8%9B%E6%B3%95%E7%94%9F%E6%B4%BB-%E4%BD%9B%E7%B3%BB%E5%84%B2%E9%8C%A2-%E6%BB%BE%E5%AD%981%E5%84%84%E6%97%A5%E5%9C%93?fbclid=IwAR0HlBxlZuDJgqSNmFiIhla9-QfWxX3wsvpeBXgm_shQlQvwRgyGmr7-RjI),詢問筆者對此的看法?這位網友認為,如果不靠投資,就能夠存上退休金,那不就省下了挑選投資標的的麻煩,還有挑不對時間進場,以及選錯標的的虧損風險?

先簡單交待一下,網友提到的這個「日本57歲打工仔」的收支狀況。在日本算是普通白領的坂口一真,年收入約是450萬日圓(月薪等於37.5萬日圓)。

而在「減法生活」的原則下,他每個月的花費只有10萬日圓,等於每月可以存下約27萬日圓的薪水。所以,靠著33年只存錢、不投資,也不買保險,就讓他累積到1億日圓,並提早在50歲左右退休。最後,他更出書《貯金が1億円貯まったから》,分享個人經歷。

乍看起來,這則新聞的立論還滿「誘人」的—什麼投資都不用做,單是靠一份薪水,就可以讓自己提早10年退休。這樣「好康」的案例,怎能不令人稱羨呢?

但是,如果深入了解個案的收支狀況,就可以發現一些值得許多,希望能輕鬆累積出退休金的理財大眾,參考及注意的地方。

首先,屬於「特例」,就很難當做「通例」來參考、引用。筆者特別去找了日本的生活費資料(https://medium.com/simons-murmur/海外生活雜談-想在東京過上一個-普通-生活-一個月所需的開銷是多少-5cc465cd1b6d

 

表、在日本東京的每月開銷:

 

日圓

換算台幣

日常飲食

6萬日圓

16500

房租

11萬日圓

3萬元

交通

4000日圓

1152

加總

174000日圓

47000

資料來源:https://medium.com/simons-murmur/海外生活雜談-想在東京過上一個-普通-生活-一個月所需的開銷是多少-5cc465cd1b6d

 

至於每月薪水收入,從同一篇文章中可以了解,一個22歲的畢業生的平均年薪是279萬日圓,也就是月薪23萬日圓(實際情況還可能更低)。如果扣掉各種稅負(稅率約15-20%),那麼,實際拿到手中的約只有184000日圓。

從以上的數字來看,此一新聞中的主人翁,薪資收入應該算是偏高的一群(當然,這裡並未計算時間差的因素,也就是30年前的薪資,與現在時下日本新鮮人薪資的差異),至於生活費水準,主人翁則算是較低水準。至少,他很有可能不是住在物價及房價昂貴的東京地區,所以,每月生活費可以控制在10萬日圓以內。

從以上的生活費用支出資料分析可以了解,這則新聞中提到的例子,其實就只是特例中的特例。而既然是特例,就代表例子裡所提到的方法,很難適用在其他人身上。

其次,成功需要「特殊條件」。當然,儘管這則案例是一個特例,其方法很難適用在眾多他人身上。也不能說其他人想要「模仿及照做」,一定就無法成功。

其中有一個可行的方向就是:如果每月存的錢,遠高於所花的生活費,且都不用擔心失業。以新聞中所談到的個案為例,他的月薪是37.5萬日圓,但他他每個月的花費就只有10萬日圓。

也就是說,當事人每月所存金額,幾乎是每月花費的近3倍之多。所以,假設一般大眾能夠符合這樣的「條件」,「選擇不投資」也許真的不是一大問題。

再者,小心過於小氣,可能壞了日後工做上的發展,以及他助的機會。當然,筆者絕對不能一竿子打翻一條船,認定每個節省之人,都一定是「小氣財神」之輩。

不過,基於人的習性都是「自私」(如果有人性不自私,那就已經成神、佛了,不會還繼續做人)的道理,當自己都在縮衣節食之際,當然也不可能對旁人特別大方。

只不過,人類本就是群居的動物,就算生活上再怎麼獨立自主,還是需要一定程度的與外人連結。當然,人與人之間建立良好關係,並不在於吃吃喝喝或金錢給予,但是筆者堅信:當一個人凡事只有想到「節約」時,恐怕心中也很難培養出太多的「利他」與「大愛」。

特別是在工作、職涯領域方面,很多的機緣巧遇,都得靠平日所種下的「善因」,才有可能結下「好果」。很多時候,一位貴人的點撥、提攜,或是自我進修的提升,在財富倍增的效果,恐怕反而是更大的。

最後,「不買儲蓄險」是正確的,但如果沒有其他的保障,可能就要小心「明天與意外,不知道何者先到」。老實說,新聞中的主人翁只是單純因為比他人幸運,他沒有在需要工作收入並儲蓄的33年間,發生影響他繼續工作的重大疾病,或甚至還導致支出更多的失能狀態。所以從事後的角度來看,「他不買保險」的決定是正確的,但是,卻無法適用在所有人身上,特別是「沒什麼錢的人」。

當然,這篇文章也不是完全沒有任何價值,還是有一個值得理財大眾學習之處在於:人生唯有「捨」,才會有「得」。如果沒有前面克制不必要消費的慾望,就沒有後面豐收果實。

以坂口一真為例,他就提到自己沒有刻意節省金錢,只是將不必要的洗費減走,並只買必需品。所以,假設一般大眾平日完全不儲蓄及存錢,不管是現在或是未來,其實都很難累積出一大筆可供運用的財富的。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