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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720》如何向不必要的自費醫療說No?!


在上上期的專欄(https://swlee0630.blogspot.com/2023/10/)中,筆者曾建議想要務實退休的民眾,在退休後極易「大漏財」的項目重大醫療費用上,最好都要有「對任何自費項目(不管是手術、治療、藥費或醫材)勇敢說No」的心裡準備。

但是,很多民眾的困擾卻是:自己並不具備醫療專業,在資訊嚴重不對稱之下,又該如何「拒絕不必要的自費醫療項目」呢?套句一位不願意具名醫師的玩笑話現在民眾去醫院,真的是像去「剝皮寮」一樣,都會被剝一層皮。

雖然這是句玩笑話,但也非常地「寫實」。因為儘管民眾都有健保,但是,現階段各大醫療院所,會要求民眾進行「自費」的項目很多,包括藥物、器材、醫材(材料)、檢查等。

根據身為「行政院+衛福部+輔導會」認證的百大良醫,同時著作有《背痛怎麼辦,外科醫師不告訴你的十大秘密》等書的家醫科醫師簡志龍的私下了解,許多自費醫療其實是不必要的,且CP 值極低,單純只是「醫院的金雞母」而已。

然而,在「資訊不對稱」之下,民眾常不知道「該做」?還是「不該做」?以下,就是筆者採訪簡志龍醫師,提供給一般民眾「正確拒絕自費醫療項目」的原則:

原則一、非為治療疾病的自費No所謂的自費醫療項目,有不少是醫院自行創造出來的項目,像是基因檢查等。簡志龍就引述他的一位婦產科朋友的說法表示,凡是產前各種遺傳病檢查,除非高齢或有家族史,「其實是可以不用做的」。

原則二、為了治療疾病的自費項目,依以下標準因應:

(一)緊急與否?如果不緊急,簡志龍建議民眾,可以跟醫師說:「請給我幾天時間決定」,然後,馬上花點功夫研究這些藥物或醫材,看看他們對於臨床效果及自己的投資報酬率?

簡志龍認為這個時候,民眾尋求「第二醫療意見」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要問第二位醫師:原先的用藥及手術,是否真有必要?「如果不是需要的刀,花這種錢,一點意義都沒有。甚至所開的刀,還會導致民眾很多副作用」,他說。

常常在個人臉書中,提供民眾正確醫療資訊,並且大力提醒民眾「切勿陷入醫療迷思」的簡志龍強調,如果第二位醫師,也說「需要開刀」,民眾也要特別注意其語氣,是否是「真的不需要開刀」?他以開刀為例指出,由於不少醫師都不願去批評同業。所以,他便建議民眾在詢問第二位醫師時,一定要向其表明「不會在這裡開刀,只是尋問其意見」。他認為這樣,才能排除「第二位醫師,因為想要爭取病患在此開刀,而無法提供公平客觀意見」的可能性。

(二)必要與否?簡醫師不忘再三提醒民眾,選擇自費項目的首要條件,便是「這治療有沒有必要」?凡是效果差,且副作用多的,都要慎重考慮及拒絕。一再強調任何治療及處置,都要遵守「自然,不過份介入」原則的他,就非常反對沒特殊狀況下的剖腹產,以及使用過多釘子固定的脊椎融合手術。

再例如治療手汗的「胸腔交感神經阻斷術」、治療骨折的施打骨水泥、關節鏡手術、脊椎固定手術等。他認為民眾若是能夠拒絕這些「選擇性的手術」,不但可以避免副作用的產生,也能省下一筆不算小的自付費用。

(二)財力夠不夠?這還可以繼續問問自己:

1.財力不足,也沒有保險真的就不用客氣,直接說No假設是自己的父母親去裝支架,當醫師建議「要用最好的(好一點的支架,就貴很多)」,民眾自覺財力已經負擔不起時,簡醫師就建議做子女的,也要毫不客氣地說「No」。像是他,就非常反對把家裡的積蓄,例如教育小孩的錢,或是為了其他用途的錢,全都花在這些昂貴的自費醫療項目上。

簡志龍再三強調,民眾真的沒有必要去選擇,醫師推薦的那些利潤最高的項目。「因為對醫院、醫師來說,利潤最高的自費醫療項目,卻極有可能不是民眾真正需要的。特別是每個家庭都有經濟考量,如果你真的困難,那就做健保項目,依我的經驗,其效果也都有85分了。還有,千萬不要借錢貸款去做」,他加強語氣地說。

2.財力夠,或是有保險:還要依照以下2項條件審視:

(1)不確定是否能治癒疾病?簡醫師承認,在癌症用藥方面,問題的確比較複雜。但他以罹患胰臟癌為例指出,假設有一新藥,可以讓民眾多活5個月,卻要花50~100萬元,那麼,「到底值不值」的問題,不但跟當事人的經濟(財力)有關,也跟當事人的「價值觀」有關。

「因為,這錢若不支付藥費,可以花在別的地方。畢竟,人都會死嘛,所以,花個上百萬元以多活幾個月,是否真有意義,真的是『因人而異』。特別是有太多新式治療藥物,雖然經過FDA的核准,效果卻不見得真的很好,且還會有很多副作用」,他說。

(2)可治癒:當然,假設病患有錢,或有買保險,採用新藥的財務壓力就會比較低些。他表示,保險在某些時候,的確是可以緩解病患某些經濟壓力,比如罹癌時,可能可以「不用花那麼多錢」。

但,貴的、好的,就一定比較好嗎?基本上來說,簡醫師也完全「不覺得如此」。所以,簡醫師仍想提醒民眾:就算自己財力夠,或是有買保險,一定要擯除「貴就是好」的迷思。

例如最近,他就常聽到麻醉科的醫師,會要求病患在麻醉時,用好一點的藥,理由是「手術的危險性比較低」。對此,他便引用一位神外好友醫師的建議「當麻醉師勸你,用更好更安全的自費麻醉藥,可以不用答應」。因為,「單用健保給付的麻醉藥,真正會『過敏』的機率非常少,大約只有幾十萬分之一吧」,他說。

再比如心導管檢查後所置放的支架,簡志龍引述一位心臟科醫師的說法就是:手術後3年內,傳統支架有25%,而塗藥支架有10%會「再阻塞」。他認為,兩者間的差異其實不大。但健保與自費的價格差異,卻可能是十多萬元。此時,要不要採用塗藥支架考量點,就是民眾的經濟能力,年齡與其他共病。他強調:「假設年齡輕,又沒有其他共病(例如三高),民眾真的要考慮為了這點差異,值不值得多花這筆錢」?

 

圖、是否選擇自費醫療項目決策參考:

繪圖:李雪雯

 

原則三、找到好醫院、好醫師,就比較不用擔心自費項目難以選擇。有好醫院、好醫師,民眾就能較為放心及信任。因為,他們會公平客觀的跟民眾討論自費項目,而非把民眾當成肥羊。

簡志龍說不可否認,一般公立醫院,會比較不功利一點。儘管不論公、私立醫院,都有不錯的、不常主動要求病患採用自費醫療的醫院。但是,仍有有一些醫院,真的非常的「商業導向」,且「名聲在外」。

他認為這是因為現階段,每一家醫院,就是一個單一體系,會從上而下、每週地進行考核其醫師,要有自費醫療的一定業績。有時候,有些醫師想要真的為民眾著想,卻都很難「混得下去」。

所以,簡醫師建議民眾,應該選擇一家有好名聲的醫院,找一位好醫師來看病。由於民眾不可能從高雄,跑到台北來就醫。所以,他建議民眾,一定要找離自己近的醫院及醫師。特別是當民眾在某一地區住久了之後,自然就能聽聞及避開那些「什麼都要自費,且惡名昭彰」的醫院及醫師。

前面曾經提到,民眾應該要有「尋求第二醫師意見」的習慣。既然「第二位醫師的建議」如此重要,那麼,又如何找到一位合適的好醫師呢?簡醫師建議民眾,假設不知道一間醫院裡,誰是「不主動慫恿病患進行自費醫療」的好醫師?其實可以從認識的,該醫院護理師或員工中探聽。

不過,他也不忘強調每一科,應該都有不少好醫師。所以他會建議民眾,首先可以從「所看科別的醫師名單中,具有8~10年以上資歷的主治醫師」為優先。

此外,他覺得最重要的,還是民眾跟他(醫師)接觸的經驗。「因為,每一位醫師,都可以有他的想法。例如我剛才講的,有的醫師就只做達文西手術。那如果民眾不想自費進行達文西手術,那就只能找別的醫師,不必非要給這位醫師開刀不可」,他說。

所以在選定「具有8~10年以上資歷的主治醫師」之後,簡志龍建議民眾,可以實際掛這位醫師的號及看診,並觀察該醫師與自己或其他病患間的互動「是否站在病患的角度思考」,以及其對自費醫療的態度。他再三強調:「『感覺』是非常重要的,一位醫師是否真正關心病患?還是以利潤為導向?一般民眾是可以察覺得出來的」。

舉例來說,民眾可以先跟醫師溝通,看看他們對於「自費醫療」的態度如何?問他們「要花多少錢」?「要怎麼開」?簡志龍覺得,「感覺」滿重要的,民眾與醫師的互動中,可以看出這位醫師是比較「病人傾向、關心病人」的?還是比較利潤導向的?

至於(醫療或開刀)的技術上,簡志龍並不覺得不同醫師間,會有太大的差異。他過去就時常提醒民眾,千萬不要有「名醫的迷思」。他進一步解釋,一位外科醫師,只要受訓夠久,開一個一般的刀,其實都沒有差別。更何況很好的醫師,手術也可能失敗啊。

坦承現階段,民眾免不了會面臨一些自費項目,簡志龍就建議,如果民眾有所選擇,最好盡量選擇傳統手術,而不是新奇又「貴桑桑」的機器臂手術,像是達文西或海芙刀等。

他進一步以達文西手術為例指出,目前操作的醫師,普遍年齡都是50多歲左右。老實說,這群年齡的醫師,根本沒有太多動達文西手術的經驗。他甚至聽說,有的醫師只受訓了幾週,就開始動達文西手術了。

簡志龍更引用一部Netflix放映,名稱叫bleeding edge,中文叫「尖端醫療真相,你安全嗎」訪問直覺外科公司(製造達文西的公司)及專家與病人的影片(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pfbid02dCbDVVGYwNYCgrzRojvFRc8rNjrnzW3QRGaqbSUAaB3X2nSR7zhH3oqrSxGyoVdtl&id=100064135231438)。

在這部影片中,一位學者特別提到:「機器人如何進入健康產業的背景,正是美國現今醫療業的問題所在,在極少量的成果評估之下,大量採用新技術機器人適用於特定手術,但在許多情況下,對病人不會帶來益處,它會增加手術時間與某些風險」,他認為這段話,特別值得準備用達文西手臂動手術的民眾們參考。

最後,筆者除了再三感謝,願意站出來,並說出自費醫療真相的簡志龍醫師外,還想要表達一個過去以來,一直不斷向讀者重複的重要觀念:民眾千萬不要因為買了不少健康險,就可以毫無後顧之憂地選擇最貴、最新的自費醫療項目。且同樣地,也千萬不要因為自己,未來有可能會面臨越來越多的自費醫療項目,而無止盡地花大錢,購買更多的健康險。

因為依照簡醫師的說法,越新、越貴的自費醫療,非但不見得具有一定的療效外,還可能對身體產生副作用。所以,民眾更沒有必要為了獲得更新、更貴的自費醫療,而將此生已非常有限的金錢資源,擺放在不見得能有更高「投報率」的保單上。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23年10月19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718》「務實」才是退休規劃的最大重點!

 上週,有兩則有關退休規劃的新聞,吸引了筆者的目光。其一是國泰世華銀行在11日,發佈了「2023台灣全民財務健康關鍵報告」,且調查發現,民眾認為至少要準備新台幣1431萬元才能退休,退休後每個月生活費約需5萬元(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7498458)。

另外,111人力銀行也在14日,發佈另一份中高齡職場困境調查指出,調查發現,有高達9成的受訪者擔心,退休以後所領到的勞保、勞退金無法支付老年生活所需,因此開始著手退休金的規劃。粗估退休後的每月生活費,平均需要35203元。(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014001685-260410?ctrack=pc_money_headl_p04&chdtv)。

為什麼筆者說,這些所謂的「問卷調查」,根本是「不太務實」的預期及規劃目標呢?因為第一個「證據」之一,就在於「退休後每個月生活費約需5萬元」恐怕與真正的事實不符。

根據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111年家庭收支調查,去(2022)年所得收入者人數達1594.2萬人,平均年所得為70.4萬元,換算後,平均每月所得才不過5.9萬元而已(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6/7383602)(報告第111頁)。

其中,111年未滿30歲青年平均所得為53.6萬元,3034歲為69.2萬元,3539歲為77萬元,4044歲為83.3萬元,而4554歲的族群平均所得,則冠居各年齡層,達到92.3萬元。

但實際上,扣除掉各項「非消費支出(對一般大眾來說,最主要就是各種勞、健保費、個人綜所稅、其他稅負及婚喪禮金等:https://zh.wikipedia.org/zh-tw/可支配所得)」之後,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只剩下39.2萬元(中位數為33.7萬元),等於每月就只剩下3萬多元可以花用而已(https://www.dgbas.gov.tw/News_Content.aspx?n=3602&s=231911)。

當然,主計處的這份統計,似乎與人力銀行所調查的「粗估退休後的每月生活費平均要35203元」數字相近。但是,若以該份報告消費支出834537元、每戶平均人口數2.83人為例,等於每月消費支出就只需要24574元。

假設只看65歲以上的2247483戶(每戶平均人數1.94人)、每戶平均消費支出為584366元,則65歲以上每人年平均消費支出是301220元,換算成每月平均則是25102元。

另一個「不夠務實」的「證據」之二就是受訪者中,有51.8%表示選擇勞退自提6%35.8%選擇ETF股票基金,儲蓄型保單26.5%、銀行定存26.1%,以及投資副業創造被動收入18.5%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014001685-260410?ctrack=pc_money_headl_p04&chdtv)。

為什麼說這統計結果「既不務實」且「矛盾」?因為,既然已經對於退休金不足,而感到非常焦慮,居然資產組合中,還有非常高的比例是擺放在「報酬率低到不行」的儲蓄型保單及銀行定存。

當然,也許還有滿多讀者會說:就算統計數字顯示,一個月的真實花費只要23萬元,或許真的並不需要5萬元這麼多。但隨著年齡越來越大,相關的醫療及長照費用,也必須預先多做準備才是。只不過,筆者對於「準備退休金越多越好」的看法,則有以下完全不同的思維。

首先,與其年輕時,用健康換財富,還不如多存一些「健康資本」。趁年紀還輕時,與其花最多的時間、體力及寶貴的健康,在「累積最多財富」或「買最高額的健康險」上,真的還不如少虛耗自己的體力,多累積一些自己的健康資本。筆者認為唯有如此,才能讓自己「退休金可能嚴重不足」的危機,得到釜底抽薪的效果。

特別是在「買最高額的健康險」上,是筆者最不贊成的一招。理由有二,其一是「保險不會有買足的一天」。因為,當醫療科技不斷日新月異,價格也會跟著水漲船高,自然也就沒有「買足的一天」。

其二,保單不見得一定賠,但現金在任何時候都可用上。所有保險的理賠前提,都必須是:被保險人所發生的事實,符合保單條款的理賠定義。然而,再精確的文字,恐怕都無法涵蓋所有的發生事故。因此,得以支付任何事故支出項目的現金,才是這世上最「保險」的「資產」。

更何況,假設民眾在年輕時,花了太多的收入(金錢)在支付保單保費上,反而可能讓自己越沒有機會,透過穩健、積極的投資工具,累積到更充足的退休金。

其次,注意退休後最容易「大漏財」的項目。這方面,最主要的就是「會讓大筆錢變不見」的各式風險。這裡包括了被詐騙、啃老,或是來自於手足(兄弟姐妹)風險。

而實際檢視國人「按消費型態」分的消費支出項目,也許可以為想要安穩退休的民眾,指引一條「如何正確配置退休老本」的道路。因為依主計處的統計顯示,國人消費支出佔比最高的前5大,分別是「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燃料(佔24.6%)」、「醫療保健(佔17.8%)」、「食品、飲料及菸草(佔15.2%)」、「餐廳及旅館(13.8%)」及「運輸、交通及通訊(11.6%)」。

老實說,其中第一(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燃料)及第三(食品、飲料及菸草)大項,幾乎難以縮減。但是,第二(醫療保健)及第四(餐廳及旅館)項,都是有滿大的彈性支出空間。

其中特別是退休後極易「大漏財」的項目—重大醫療費用,筆者會很誠懇地建議每一位民眾,恐怕都要有「對任何自費項目(不管是手術、治療、藥費或醫材)勇敢說No」的心裡準備,而不是「照單全收」。

也許有讀者會說:我的生命及身體健康,全都操縱在醫師手中,我那有能力說「No」?且特別是也許有不少讀者,會心生挫折與委曲:難不成退休之後,正準備要歡樂地享受人生中最美好時光的時候,卻因為怕退休金不夠,而在遇到重大疾病時,就只能選擇放棄進一步醫療而「等死」?

關於這個議題,筆者也思考滿長的一段時間。且因為最近接觸佛法教義比較多,也有一點點個人的想法。所以在此,筆者想先提到最近看到《維摩詰所說經》裡的一句話:「是身無常、無疆、無力、無堅,速朽之法,不可信也!為苦為惱,眾病所集」。

它的大意是:不要相信身體是真實的自我,因為身體很快就敗壞、生病,且是無常的,讓人為此心生苦惱。筆者認為,假設從「人生無常」的角度,來看待人生問題,很多問題的答案,也許就變得非常簡單、清楚。

特別是之前,已有不少醫界人士私下表示,目前所謂的「有效藥」,多數只有「延命」的效果(想要繼續延命,就得終身服藥到沒效為止),並沒有辦法真正「治癒」。且有些時候,藥物對人體會造成滿大的副作用(不適)。更何況這世界上,根本沒有人能夠100%確認,自己是不是那「有限治癒率」數字當中的一位?

所以,個人建議每一位在進行退休規劃的民眾,都應該提早思考「當自己面臨重大的不治之症時,想要如何選擇」?關於這個問題,絕對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正確、標準答案。

但如果及早思考,至少能讓民眾在面對人生重要抉擇之際,不會慌了手腳,而做出不利自己的決定。因為筆者堅信,機會,是給有準備的人的。沒有事先準備好,遇事只會慌了手腳,並且讓自己做出錯誤決定而已!

再者,不懂節制,就算錢再多,也不夠花。與其擔心退休後,可能因為退休金不足,還不如在退休前,努力修改一下自己的消費習慣、由奢漸入儉,以便讓原本可能不夠的退休金,變為「也許還算寬裕」。

因為,就算準備了數千萬元的退休金,假設當事人在花費上,並不懂得進行節制,就算是金山、銀山,也可能很快就會花用一空的。更何況人生在世,最多不過百來年的時間。且「生而為人」的最大目的,恐怕並不是為了退休之後的「一路遊玩享樂到掛」吧!

看到這裡,也許讀者會生出這樣的疑問:對於退休金規劃「不務實」,到底有什麼壞處?筆者認為最大的壞處之一,就在於:因為過於擔心及憂慮,所以在累積財富時,反而更容易抄捷徑(偏投機)。其最終的「下場」,恐怕只是讓自己好不容易所存的退休金「更早歸零」。

至於退休金規劃「不務實」的壞處之二則是:沒錢雖然「萬萬不能」,但有的時候,當人們所有的,只剩下硬梆梆的金錢之際,恐怕未必能在自己真正的緊要關頭「派上用場」。

也就是說,多存錢也許是件好事,但是,能讓自己有限的金錢,達到「效益極大化」,或是不讓有限的退休金,在未如預期的狀態下「快速縮水」,恐怕才是更高明的退休規劃之道!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23年5月18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703》過度投保與過度醫療之下,民眾真的是「獲利良多」嗎?

 上個星期,有位網友寫信給筆者,說他在「醫師更關心自己生意」的潛規則之下,花了20多萬元拔牙。不過事後,卻引發嚴重的免疫系統困擾,讓他成為「醫療糾紛」的受害者之一。

筆者很同情這位網友所遇到的遭遇,也讓我想到國內醫療保健市場,近幾年的一種「現象」與「新趨勢」—由於國內健保長期虧損、給付點數所換算的金額大幅縮減之下,逼得各個醫療院所為了生意,不得不推出各種新式的自費醫療項目。

且由於這些自費醫療項目「定價」不斐,也同樣給壽險公司及業務員們,一個極佳的銷售重點,讓許多擔心醫療支出破表的民眾,「勉力」買進不少高額的各式健康險保單。

正因為如此,當醫療院所推薦各種昂貴的新式自費醫療項目(手術、新藥、醫材,甚至是高階、高價位的健康檢查)時,保戶們總是會不假思索地「照單全收」。

當然,這位網友的情況,並非是因為「有投保商業保險,才決定進行自費醫療項目」。然而,市場上極為普遍的過度的檢查與醫療,真的讓保戶「順利全額轉移高價醫療支出的風險」嗎?又或者是說,因為這些高價且自費的檢查或醫療,民眾真的變得「比較健康」了嗎?答案恐怕還真的是「未必」。

因為,過度投保及醫療對於一般大眾來說,會有兩層的「危害」。其一就是:為了因應高價自費醫療,而提高購買健康險保額之下,它就成為一種資金的「錯配」與「金錢浪費」。

理由很簡單:當高價自費醫療「並沒有那個必要」之際,買越高額的健康險,只是讓一般大眾有限的資金(例如原本用於自我投資,或是用做退休規劃,甚至是與親友們的聚餐、旅遊等預算),擺放到更沒有效益的地方(保單)。特別是每個人的一生,到底能賺多少錢,大約都是命定及固定的。一旦金錢擺在「為了沒有必要支出的高額醫療費用,而增購保額的健康險」上,就可以說是一種資金(源)的浪費。

看到這裡,也許很多相關從業人員,會很不服氣地反駁筆者:生命及健康都是無價的,只要有一絲的治癒希望,或是在輕症時就被檢查得知,任何醫療行為都絕對是「值得」且「應該」的。

但是在此,筆者想舉出第二個過度投保及醫療的「危害」就在於:凡醫療(不論是吃藥或手術),必有副作用及傷害。所謂的「醫療行為利大於弊」的界線,恐怕是滿模糊且非「一刀切」的。

個人所接觸到的許多民眾都認為,既然買了A貴的保單、繳了不少的保費,就理所當然地認為,這些醫療院所推薦的「自費醫療(用藥或手術)」就一定是好的。

就以前一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禾馨醫療集團詐保一案裡,有關剖腹產的爭議為例。根據《我們只有10%是人類(10% Human)》一書作者—Alanna Collen的說法,對母體來說,剖腹產的風險遠超過自然產。即使在生命無虞的情況下,剖腹產也比自然產要危險,它可能會造成感染、失血過多,以及麻醉產生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它可能會改變新生兒體內菌相環境(特別是好菌的數量及比重),很可能影響孩子一輩子的健康。甚至,還有數據顯示,剖腹產的嬰兒被診斷出自閉症、患強迫症、自體免疫疾病、第一型糖尿病及乳麋瀉的高比率有關。簡單來說,剖腹產造成的雙重打擊是:不只改變了嬰兒的細菌接種體,讓他們直接接受環境中的(有害)細菌,也改變了他們接下來,從母乳中得到的(有益)細菌。

另外以筆者去年所看的一本,由美國醫師所寫的書《過度醫療(OverdiagnosedMaking People Sick in the Pursuit of Health)》為例,就對於有關「過度醫療」的感觸「更加深刻」。

該書是由美國達特茅斯醫療政策和臨床實踐研究所(Dartmouth Institute for Health Policy and Clinical Practice)資深教授H. Gilbert Welch,以及達特茅斯醫療政策和臨床實踐研究所教授夫妻Lisa M. SchwartzSteven Woloshin所合寫。而書中建議的「別過度醫療」,並不是要民眾「完全不做任何健檢」,而是:如果沒有特別的症狀,就根本沒有必要進行固定的健康檢查(過度檢查),以免「自己嚇自己」,且會因此而接受「過度醫(治)療」。

該書作者不建議過度治療的理由之一,就在於某些侵入性治療,本身就存有很大的風險。該書以甲狀腺癌患者,接受手術切除甲狀腺為例,最重要的傷害包括:傷害頸部的迴喉神經(造成聲音沙啞、虛弱和吞嚥困難)或副甲狀腺(擾亂體內鈣的代謝),且切除患者必須終身服藥,以彌補無法分泌甲狀腺的能力。

至於理由之二則是:不積極治療,不見得會因此而嚴重影響生命健康。就以嚴重威脅全世界最多人口,人人談之而色變的癌症為例,《過度醫療》一書的醫師作者—H. Gilbert Welch醫師認為,我們已經進入一個「過度診斷(作者定義是:一個人在生命結束時,都未因該病況出問題,就算是過度診斷)」的境界。

他在該書第四章裡,提到了一個「癌症進程異質性」的理論。這理論簡單來說就是:當癌細胞在人體內產生之後,它會有「快速發展、惡化」、「極為緩慢地發展、惡化」,以及「不惡化,甚至還可能消失不見」三種情形(後二者被稱為「偽疾病」,對相關內容有興趣的讀者,請見該書第四章,以及第十章所提到的「前導期偏差」與「過度診斷偏差」理論,以及《良醫才敢揭發的醫療真相》一書中的第一章)。

對於所有直接因為癌症而身故的病患來說,所罹患的,都是屬於第一種(癌細胞快速發展、惡化);至於後兩者的死因,反而是其他疾病所造成,並不是單純因為罹癌的緣故。

在這本書中,Welch醫師還特別提到,「篩檢」與「診斷檢驗」的不同在於:前者(篩檢)是在病人「無症狀」下所進行的,至於後者(診斷檢驗),則是在病人「已有症狀」下進行的。

Welch醫師不支持的是「無症狀下就做的篩檢」,只認為「診斷式檢查」多少「難以避免」。所以,他就建議患者,只要對一般掃瞄檢查少點熱衷,便有助改善整體情況,尤其應該避免接受全身掃瞄。

而除了各種癌症,已經落入了過度診斷的境界,醫界不但透過各種儀器(X光、超音波、CTMRIPET…等)的檢查,讓民眾身上的「疾病」越來越多(書中舉例為膽結石、膝軟骨受損、椎間盤突出、腹主動脈瘤及血栓),也藉著「改變罹病標準(根據作者的說法,更改三高標準後,血糖患者增加了160萬例、高血壓患者增加了1300萬例、高血脂患者增加了4200萬例、骨鬆增加670萬例女性)」,讓許多健康民眾,全都成了長期固定服藥的「病患」。最終,就會形成「看到越異常、發現越多問題、進行越多治療」的惡性循環之中。而醫師也會陷入兩難—是否要治療檢查出的異常?或是沒檢查出來,反而比較好?

套句Welch醫師的話—「我們(指醫師)找的越認真,發現的疾病就越多」。但他認為,不是「找到越多癌症」就代表越好,而是要找到「真正重大的癌症(也就是會直接致死的「癌細胞快速發展及惡化」的)」。

儘管以癌症篩檢為例,它是不折不扣的「雙面刃」—其好處是「及早發現,可以減少死亡率」;其壞處卻是:過度診斷及過度治療。當然,沒人知道自己體內的癌細胞,到底是「發展快速、緩慢或會自然消失」的那一種?但如果是後兩種,由於不論是服藥(書中有提到某些用藥,不但無法避免原本致命的根源,還可能成為新問題的源頭)、放化療及手術(包括麻醉及術後傷口感染等),都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就更突顯出過度診斷及過度治療的缺點及問題。

事實上,過度診斷除了造成過度治療的問題外,還有可能造成當事人在不斷診斷及確認期間的「龐大心理壓力」—高度焦慮(覺得自己的身上,裝有一顆不定時炸彈,或是擔心死亡)、虛驚一場,以及過早讓人成為患者(特別是癌細胞發展是屬於「緩慢」及「不惡化」兩種時)。

當然,就算人不是因為癌症而死,卻依舊可能因其他原因而死亡。只是,這筆帳,絕對不能算在罹癌這件事上。所以,Welch醫師非但不建議民眾,頻繁地進行過度醫療,也不建議過度健檢,甚至,更不建議做什麼基因檢測。理由很簡單,他認為「基因並不等於命運」,且「異常基因並不等於疾病」。

更何況,根據最新的「表觀遺傳學」理論,人類在接觸某些物質(至於確切是什麼物質,科學界至今沒有完整答覆)之下,有可能在「不改變原本基因」之下,改變基金的「開關」。簡單來說,就是產生原本基因不會產生的疾病,或是讓原本因為基因異常而產生的疾病「不會發生」(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找些表觀遺傳學的書籍來看,或是參考筆者兩、三年前所看的一本書—《病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Sickest)》)。

正因為有關治療的負面影響,可能是暫時或長期,甚至可能是永遠,且從藥物副作用、手術併發症,一直到住院的問題都有。所以,Welch醫師認為,唯有當利大於弊,診斷才具有價值。特別是對於僅有輕微異常,且注定會健健康康的患者,診斷與治療顯然不具潛在效益。甚至對於輕度患者來說,藥物副作用產生危害的機率很可能更高。Welch醫師為此特別再三強調「預防疾病並不只靠早期診斷」!

Welch醫師在書中,說了一句語重心長的話:「治療確實能拯救生命,只是救不了每一個人。治療無法預防心臟病發和中風。部分有高血壓的民眾即使不治療,身體也不會出現這些毛病。然而他們面臨著不同的問題:過度診斷。且他特別強調,接受高血壓治療有其缺點,嚴重程度不一—有些可能導致疲倦、引發咳嗽或減低性慾。

但所有藥物,都可能讓血壓過低,導致頭暈、昏厥和跌倒。Welch醫師認為對年長者來說,「嚴重跌傷恐引發一連串健康問題,甚至造成死亡。另外,血糖值太低,反而增加死亡風險」。

不過,Welch醫師也不忘強調:「若你有重度高血壓(不論收縮或舒張壓),不用動腦都知道要接受治療。但高血壓嚴重程度越低,治療的決定也越為困難。至少在理論上,到了某個治療效益太小、過度診斷風險太大的門檻,你再度不用動腦,因為診治毫無意義」。

國內的疼痛專科醫師,曾著有《背痛怎麼辦,外科醫師不告訴你的十大秘密》一書的簡志龍醫師,也引用美國《華盛頓郵報》記者渥瑞斯基的分析指出資料指出,2011年美國所做的46.5萬件脊椎融合手術,頂多只有一半有正當性,其餘都是不該做的https://www.facebook.com/wealthnotes/posts/pfbid0phiZukvDyg7fjPz1dM4Y6bVSGFD4Mqa2N4Utmh8ULTyZNkwyoSdWDdW34frCCvXVl)。

又例如有不少民眾,迷信達文西手術「傷口小」、「恢復快」的神奇功效,但是根據醫師的說法,達文西手術只有在進行攝護腺癌及部分腎臟切除手術較有優勢,其用於婦科手術或癌症治療的效果,與腹腔鏡相同,外科手術還必須考量醫師技術及成熟度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5999/3915444)。且就在最近,才有一起因達文西手術而起的醫療糾紛,執刀醫師也經台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的案例(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426005393-260402?chdtv)。

看到這裡,讀者也許會有滿滿的疑問:如果連醫師,也陷入過度診斷與過度治療的兩難,那麼,到底是什麼,促使醫師做出更多的早期診斷呢?《過度醫療》一書的作者,將其歸因為「錢(罪魁禍首就是製藥產業,因為有利可圖,製藥業才會推廣各種疾病的早期治療)」、「律師或法律問題(怕被病患提告)」、「患者需求」,還有就是「醫師本身的真誠信念,真心相信早期診斷越多,就越能幫助民眾活得越久、越快樂」。但是,Welch醫師卻認為,真相並非如此(國內有關過度醫療的報導,請見《今周刊》: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51139/post/201904080030/;《天下雜誌》多年前,也做過「過度醫療誰的錯」的專集:https://www.cw.com.tw/index.php/article/5028791

以上,筆者之所以花了滿多的篇幅,將一些關於「過度醫療」的重點,呈現在讀者面前,並不是慫恿民眾完全不做任何檢查及治療(用藥及手術),主要是因為「醫療花費(消費)」,也是投資理財所關注的範圍之一;且也想藉此機會,與所有投資理財大眾一同分享以下的重點:

首先,順著《過度醫療》一書作者的呼籲,除了要花錢的醫療與檢測之外,筆者也真的不建議民眾,頻繁地利用免費的健保資源,去幫自己做一些「非必要性檢查」。

這是因為根據Welch醫師的說法,越是「無症狀」的檢查,越有可能找出更多疾病,不但可能被保險公司拒保,投保之後,也可能因為屬於「既往症(已在疾病)」而不賠(雖然「既往症」不見得一定能讓保險公司「拒賠」,但相關爭議恐怕不少)。

其次,既然不宜過度「醫療消費(包括篩檢與檢測)」,那麼在同時,民眾也不宜「過度投保」。舉例來說,假設不跟著醫療院所的「推薦」,採取各種昂貴自費醫療項目,又何嚐需要投保過高保額的各式健康險保單?

過去,筆者不只一次「苦勸」理財大眾:所有保單(保障),都有一定的成本。儘管人類天生的欲求不少,但此生的收入卻通常是固定不變的。正由於保險「永遠沒有買足的一天」,再加上人生各項理財計畫眾多之際,民眾唯一能做的,只是買到一個基本的保障,並把有限的資源,放在可以積極獲利,或是創造個人與家庭幸福的標的上。

特別是這幾年,保險公司相關健康險的理賠金額越來越多,民眾所繳的保費也越來越貴。相信,這也不是一般「想要用最低的保費,買到最高保障的民眾」所樂見的。

或者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現在各家壽險公司為了避免風險過重,也漸漸下修承保金額的上限。也就是說,保戶想要將自己的自費醫療風險,100%移轉給保險公司,恐怕也是越來越困難了。

最後,則是千萬避免過度投資理財。這裡的「過度投資」有兩個面向,其一是「頻繁進出」,另一個則是「從事當沖、短線投資」。先不說頻繁進出的手續費,就會折損掉許多投資收益,假設投資人都是「買高賣低」,禁不起這三番幾次的折騰的資產,恐怕沒多久就會「歸零」了。

事實上,就如同每一位醫師對於身體健康,都會提及的老生常談—「三餐飲食均衡、睡眠充足、每日運動、維持心情愉快」一樣,投資理財只要做到「良好的資產配置」、「所選標的不過度集中(風險集中)」,以及「長期投資(持之以恆)」這幾個重點,相信就算不是財產頂尖的富翁,至少也能做到基本生活吃穿不愁的境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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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https://www.facebook.com/wealthnotes(若讀者有相關投資理財問題,也歡迎在此專欄或以上粉絲團留言,個人將盡力、盡速回覆),在《聯合新聞網》刊登超過1星期的文章,將會轉貼在個人部落格中:http://swlee0630.blogspot.tw/

 

2023年3月9日 星期四

《「我是有錢人」迷思695》一知半解的專家,真是害人不淺

 前幾天,聽到一則非常離譜的銀行理專,誤導金融消費者的案例。話說有位太太,其先生因為不能為外人說的理由、雙方發生嚴重爭執之後,讓這位太太動了離婚的念頭。

不過這位太太聽理專說,假設她提出離婚要求,先生依法擁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她們一家現在住的房子,是太太婚前父親所贈與,所以,不用計入太太的「婚後財產」。

 

Box、《民法》中,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規定:

 

《民法》第1020-1條第1項規定: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

《民法》第1020-2條規定:前條撤銷權,自夫或妻之一方知有撤銷原因時起,6個月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1年而消滅。

《民法》第1030-3條第1項規定: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5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

 

但是,以太太為要保人的十多張保單(全都是儲蓄險),由於保價金屬於要保人所有,所以將會列入太太的「婚後財產」,而有可能被先生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這位太太認為,這些保單(價值約千萬元)都是她過去工作時,非常辛苦存下來的,她不想因為離婚而被先生分走。所以,她就在衝動之下,糊里糊塗地聽從理專的建議,把以她為要保人的十多張儲蓄險「通通解約」。

然後,先用其中一部分的錢,改以兩位兒子的名義,買了數張儲蓄險(要保人及受益人是兒子,被保險人是自己)。且為了想省下保險金信託的信託管理費,只採用「保險金分期給付」的「批註」就好。

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這位太太的兩個兒子,從小到大都沒讓她省心過。老大是時下流行的「躺平族」兼「啃老族」,不出門工作也就算了,還時不時要老媽把保單解約,以便讓他「在家專門投資股票」。至於老二,從小就是身心障礙者。這也是這位太太,努力存錢、投保了十多張儲蓄險的原因。

然而,由於銀行理專的「完全不專業」,不僅沒有幫這位太太解決問題,還可能衍生出新的問題。說穿了,只是幫自己賺到了為數不少的保單銷售佣金收入。總的來說,理專給這位太太的建議,有以下4大錯誤(不當):

首先,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中的「夫妻財產」計算,雖然有特殊的規定,但是根據熟悉相關稅法的興中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陳坤涵的說法,如果太太不能證明投保的錢是「婚前財產」,或是「因繼承、受贈而取得的財產」(請見《民法》第1030-1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030-1),這些保單就會被計入婚後財產,先生一樣對此具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也就是說,假設這位太太在保單解約之後的5年內,提出離婚申請,她的先生依舊能夠對這十多張,已解約的儲蓄險保單保價金,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所以很大的重點是:這位理專,在讓這位太太將保單全數解約時,有沒有誠實告知可能的風險?

其次,如果想保障身心障礙的二兒子,這位太太應該投保純保障型的保單(低保費、高保障),才能夠用最低的保費,在自己身故後,提供二兒子最高理賠金額的保障,而不是保障金額非常低的儲蓄險(高保費、低保障)。

且更糟糕的是,這張保單還不是真正的儲蓄險,而是繳費2年,保障終身的增額終身壽險。當要保人中途需要錢時,還需要自行將保單「部分解約」才行。只不過,老二已經是身心障礙者了,怎麼還有能力「自行解約」?

再者,假設要保障身心障礙的小兒子,不致於因為照顧他的媽媽不在了,而喪失的所有依靠。理專不能因為想要「節省信託管理費」,捨棄「保險金信託」,而就「保險金分期給付」。

現在最該擔心的,是媽媽不在後,誰來照顧這位身心障礙者的老二?假設老二連自己都無法照顧,如何能「善用」每月由保險公司,匯到其銀行指定戶頭的保險金?而不怕這筆錢,被其他人(例如他的哥哥)挪用?

簡單來說,理專的「保險金分期給付」,雖然幫當事人「省下一筆信託管理費」,卻完全沒有把這位媽媽對子女的擔心「完全去除」。但是,就如下表裡所提到的,保險金信託的最大優點就是:可以在信託中設立信託監察人,協助確認每一筆給付,都有真正運用在沒有行為能力的受益人身上,儘管要支付一些費用(信託管理費,或是可能的信託監察人費用)。

 

表、保險金分期給付及保險金信託的優、缺點:

 

保險金分期給付

保險金信託

性質

保單(有信託「定期給付」的功能,但並非信託業務)

信託

處理方式

新保單可在投保時約定;舊的保單可以透過批註方式,變更為分期給付

預開型信託(信託尚未成立,待事故發生、保險公司支付理賠金,並匯入信託專戶中,才正式啟動信託)

優點

只需要向保險公司批註即可,不用再多支出一筆信託管理費

可以在信託中設立信託監察人,協助確認每一筆給付,都有真正運用在沒有行為能力的受益人身上

缺點

假設受益人沒有行為能力,或是對金錢沒有良好的控制能力,保險金分期給付完全無法解決問題

因為屬於信託業務,所以,每年會有一筆信託管理費;且如果是找公益團體或法人擔任信託監察人,也需要額外支出一筆信託監察人的費用(但因為屬於預開型信託,所以在保險理賠金,未正式匯入信託專戶中生效前,還不用支付相關費用)

製表:李雪雯

 

最後,由於老大平日就不工作,又時常跟老媽要錢去投資,再加上要保人完全擁有解約的權利。所以,理專建議將一部分原保單解約金,並以大兒子的名義投保(為要保人),不但無助於幫這位太太分憂解勞,反而等於是把錢的控制權,直接轉給不事生產的大兒子。就算理專建議這位太太,將這筆保單進行「保險金分期給付」的批註,恐怕也沒有100%解決問題。

當然,此一案例的錯誤及問題,還不只有以上4個。例如陳坤涵就提醒,媽媽解約保單的錢,再以兒子為要保人購買保單,還會有贈與稅的問題。自民國11111日開始,贈與人(例如媽媽)的贈與免稅額是244萬元(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national/gift-tax/exemption-calculation/JENLVwO)。所以他同時建議這位媽媽,要記得補申報贈與稅,否則被國稅局查核到,除了補稅外還會被處罰鍰。

看到此一離譜案例,筆者真的只能無奈地說,一知半解、不是真正專業的投資理財建議,非但沒能力解決客戶的問題,還有可能「越幫越忙」及「害人不淺」吶~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