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又有一則跟「不當銷售」有關的新聞(https://udn.com/news/story/7239/5375564?from=udn-catelistnews_ch2&fbclid=IwAR3hxdPA_MIBl2aRjh4yXNxiUixdFiPvGcN52fZvTnM6hlk1us7sQdFKOog),讓筆者有感而發,「不吐不快」。
先說筆者的結論:金管會如果只會針對已經發生的情形,在事後「嚴管」及「嚴罰」,而不從實際制度面進行釜底抽薪的解決,不論是高齡銀髮族,還是一般投資理財大眾,都很難脫離「不當銷售」的魔手。
一直以來,不論從之前的連動債、TRF,到最近才再度提出的高收債基金問題,之所以頻頻出現不當銷售的情形,其最大的原因就在「制度面」問題未解。而這裡的「制度面」,分為「投資人本身」,以及「銷售金融機構」兩方面。
筆者認為,在「投資人本身」方面的解決之道,就是「制度化」鼓勵銀髮族及早將財產交付信託,或是直接購買進入年金化後,就不能解約的年金險…等方法;至於「銷售金融機構」方面,就是要求銷售金融機構原本的「佣金制」,改為「依客戶資產規模高低」收費。
在「投資人本身」部分,個人從骨子裡,就非常反對退休族直接進行投資,其理由如下:
首先,因為退休後已經沒有收入來源,等於是個人已經沒有任何承擔損失的能力。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當然不能鼓勵退休族,進行任何多一些些的投資風險。
其次,股息有「稅負」的問題。讀者當然可以引用財政部的統計資料顯示(https://udn.com/news/story/7251/5262472),銀髮族有4成的收入,是來自於上市、櫃公司每年所配發的股利收入。特別是有些上市公司公司,每年有穩定的配息政策,
但是,銀髮退休族在高興領取固定股息的同時,可別忽略了相關稅負的成本。其中最主要的,一是「超過個人綜所稅27萬免稅額之外的利息收入,都要列入個人所得中進行課稅;另一則是「每筆超過2萬元的股利所得」,都必須課徵「健保補充保費」(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91FF4945CF7E015B&topn=3185A4DF68749BA9)。
再者,許多海外投資還有隱藏的高風險,以及匯兌損失。讀者更可以解釋,如果因為有稅負的關係,不宜投資國內「定存股」。那麼,買海外高殖利率的月配息基金,總不容易有稅負的成本吧?
很抱歉,雖然海外高殖利率的月配息基金,除非每年利息收入超過100萬元,否則,很難被國內財政部課到稅負。但不要忘了,這類月配息基金絕大多數都是投資在「風險極高」的「垃圾債券」上(https://udn.com/news/story/7239/5369869),且由於是外幣計價,所以,投資人不但要冒著「極高的波動風險」,還要額外擔上一筆匯兌損失的風險。
最後,就算以上問題通通都解決了,但許多銀髮族最容易忽略的,就是「年紀越大,失智或失去正確判斷能力」的風險就越來越高。就算剛退休時,銀髮族也許還有理由,藉著自行投資而打發「一下子爆增,又不知如何處理的空閒時間」。
但是,隨著年紀的不斷增加,罹患失智的機率也越高(失智症最大的風險因子就是「年齡」),而退休初期的「頭腦清醒」,不代表日後也永遠「頭腦清醒」。
且更重要的是:儘管失智是一個「不可逆(不可能痊癒)」的疾病,初期也很難發現,但卻可能發生「有時思慮正常,有時記憶混亂」的情形。因為根據台灣失智症協會的案例,幾乎所有失智的人,都是在病情已經嚴重到影響正常生活(發生財務損失)之後,才被家人給「突然發現」。
那麼,問題就來了:在已經發生失智,一直到被發現及確診的這段期間,有誰能保證當事人,不會出現任何「不理性的投資行為」,進而影響了財產的減少?難不成,一切都要走到「悲劇已然發生」,才再來想辦法解決?
再說了,就算銀髮族自認為,是此生都不會失智的那少數族群(根據統計,80歲以上族群,約有1/4的機會罹患失智),但也可能會因為「生活孤獨寂寞」,再加上「一心想要多賺錢」的想法,而被各種「有心人士」,騙光所有辛苦累積的財富。讀者如果不相信的話,媒體上三不五時被騙的血淋淋的案例,還真的是「謦竹難書」吶(https://www.ithome.com.tw/news/140631)。
談完了「投資人本身」制度面的問題,再來談談「銷售金融機構」的問題。長久以來,媒體上持續不斷出現的理財糾紛,最重要的核心來源,就在於現行金融機構的「獲利模式」。
簡單來說,由於市場利率持續走低,放款業務又不容易擴展,金融機構在傳統銀行「『賺利差』業務難做」之下,就只能努力朝向「手續費收入」的不斷提升(https://ctee.com.tw/industrynews/financesmanage/433189.html)。
以2019年的資料來看,銀行的「手續費收入」方面,雖然沒有「利息收入」來得高,只佔銀行整體收益的10.9%,卻有很高的成長動能。對此,就有民營金控主管直言:手續費收入主要來自三大塊—保單收入、信用卡及信託財管。
其中,「保單收入」這幾年都創新高,銀行也成為保單最大銷售管道及通路,當然對銀行手續費收入有很大挹注效果;此外,國內信用卡刷卡金額,年年突破歷史新高,去年更一舉衝破3.22兆元。而當刷卡金額越高,就代表銀行能收到的手續費就越多(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60744)。
根據KPMG「2020台灣銀行業報告」的資料(https://assets.kpmg/content/dam/kpmg/tw/pdf/2020/05/tw-kpmg-banking-report-2020.pdf)顯示,2019年手續費收入前五名的本國銀行與2018年相同,排序為中國信託、國泰世華、玉山、台新及台北富邦。其中,中國信託和國泰世華分別超過300及200億元,其餘三間皆有150億元水準,而此5間銀行的手續費收入,更達全體本國銀行的46.79%。
那麼,銀行的「手續費」收入怎麼來的?就是銷售各種金融投資理財商品(主要是基金與保險)。而且這筆手續費收入,完全按照「銀行銷售了多少金融商品的總額」來計算。
也就是說,銀行越是努力賣各種基金、保險等商品,銀行的收入才更好。看到這裡,那些非常喜歡買「定存股」的投資人,應該能夠「理解」:為什麼市場上那幾檔備受推崇的「金融類定存股」,能夠配發這麼多且穩定的配息了吧?
但是在此一制度之下,銀行與理專的「利益(收入及獲利)」,卻是與一般理財大眾完全相反,且有嚴重利益衝突的。也就是說,當銀行高層想要更多獲利,以便向股東交待及每年配發更多股利時,就會向客戶銷售更多的金融投資理財商品。
至於銷售的理專,也不得不遵守銀行設下的各種「佣金制度」。先不說理專為了贏得獎金或業績競賽等名聲,光是應付金融機構的基本考核,單單是拿到一定的薪水回去「養家糊口」,就是一場場的「天人交戰」的內在衝突。
當然,每一種金融商品,都必有其優點與缺點。我們不能一口咬定,每一檔在銀行銷售的金融商品,都一定是所謂的「黑心商品」。因為,每一檔商品都是經過合法程序報備、核備或核准的標的。
但是,之所以會出現「不當銷售」,就是因為銷售機構及人員,「把對的商品,賣給不適合的客戶」。也就是說,當銀行及理專,優先考慮自己的利益,而非客戶的利益時,「不當銷售」就非常容易出現。
所以筆者認為,假設金融機構修改現有的「遊戲規則」,不是以「按銷售金額抽佣」,而是改以「按客戶總資產規模一定比例收取」。那麼,不論是金融機構或理專,都會努力維持客戶的資產規模「極大化(賺到錢)」,而不是「只關心自己的佣金高低」。
以上改變說來簡單,但筆者認為,如果沒有政府監理單位的堅持、介入與要求,國內現有「賣越多,就可以賺越多」的「佣金制度」,就難以徹底被撼動及改弦易轍。
理由很簡單,銀行清楚掌握了客戶的所有資產內容,只要隔三差五地要他們更換不同金融商品,每轉換一次,就可以輕鬆收到一筆外加或內含的手續費。如此容易賺的生意,何樂而不為?
所以現階段,要完滿解決理財大眾,特別是銀髮族被「不當銷售」的問題,只有靠民眾本身的自覺,並且採取一些「自保」的動作,也才能降低這些不斷發生的「悲劇」。
當然在現階段,是有一些有助於銀髮族「提前預防」,或是在失智確認後,避免財務損失的各種方法。只不過,由於種種原因(特別是政府政策上的各項制度上的鼓勵),不是鮮少為一般大眾所熟知,就是使用者意願降不高(因為相關費用不便宜)。
所以筆者建議在政府相關單位,未出現「制度化鼓勵政策」之前,擔心自己或家中長者高齡後財務風險的民眾,最好能夠有足夠的「自我覺醒」,靠著自己的力量「超前佈署」、「預先防範」。這些方法,筆者將會在之後的專欄裡詳細介紹,敬請讀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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