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位55歲、屆臨可以領取退休金年齡的朋友,因為擔心未來年金改革之後,新方案會造成她領到的退休金「會更少」,所以請問筆者:到底這次的年金改革,改了哪些內容?會不會影響她日後領取退休金的金額?
雖然年金改革的草案,早就由年金改革委員會提出。但在正式送入立法院進行審查之前,年改委員會雖然陸續召開了多場公聽會,卻都遭到軍、公、教團體的激烈抗議及衝突。
關於公、教人員極力反對「溯及既往」的原因,除了「改革違反政府信賴保護原則」外,最主要的抗拒「證據」就在於:「公教人員原本繳的多,領的當然就會比勞工來得多」,並且質疑年金改革把軍公教「妖魔化」了。
但事實上果真如此嗎?為了回答朋友「這次年金改革,到底改了哪些?對誰最為不利」的問題並釐清真相,筆者首先列出公、教、勞三大族群原有的年金制度內容(主要是繳費保費及退休後領取金額的計算公式。其中,公務員及公立學效教職員的制度大致是相同的,唯一的差異只是計算退休金的新制實施時間不同)如下表一、表二。
表一、現行公、教、勞第一層與第二層年金的「保費計算」公式:
| 勞工 | 公、教 |
第一層 | 月投保金額x費率(目前為9.5%)x被保險人自付比率(一般勞工為20%、職業工會為60%) | 俸額x費率(8.83%)x負擔率(35%) |
第二層 | 雇主:強制提撥≧6%勞工工資 勞工:自提≦6%工資 | 俸額x2倍x費率(目前為12%)x負擔率(35%) |
資料來源:年金改革委員會
表二、現行公、教、勞第一層與第二層年金的「退休金給付」公式:
| 勞工 | 公、教 |
第一層 | 主要依下列2種方式擇優發給: 1.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0.775%+ 3,000元 2.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 | 月退休俸額x(0.75%-1.3%)x年資註* |
第二層 | 每月工資×(雇主提繳率+勞工自願提繳率)】+累積運用收益 | 《舊制》 公式=〔月退休本俸x基數(前15年,每年5%,第16年開始每年為1%,最高30年、共90%)〕+930元 《新制(公務員從1995年7月1日開始、教職員從1996年2月1日開始)》 公式=月退休本俸x2倍x基數(每年2%,最高35年、70%) |
說明1:有關公、教、勞的退休金給付,都有「一次給付」及「按月給付」兩種,但以上只列出「按月給付」的內容,且因為勞退舊制適用對象較少,因此只列出勞退新制的規定
說明2:在「第一層」給付部分,如果勞工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較高或年資較長者,選擇第2式較有利;至於「平均月投保薪資」,目前是按「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而公、教則是按「最後10年的平均月退休俸額」
註:目前只有私校教職員,可以領取公保年金,其餘公、教只能領取一次養老給付(有關公、教一次養老給付標準,請見下表)
資料來源:年金改革委員會
表、公教一次養老給付標準:
88年5月30日以前保險年資 | 88年5月31日至103年5月31日年資 | 103年6月1日以後保險年資 | ||
年數 | 給付月數 | 年數 | 給付月數 | |
10年以下 | 每年1個月 | 每1年 | 1.2個月 | |
第11-15年 | 每年2個月 | |||
第16-19年 | 每年3個月 | |||
20年以上 | 給付36個月 | |||
合計最高給付月數 | 合計最高36個月(詳備註4) | -- | ||
合計最高36個月或42個月(詳備註4) | ||||
備註:
1.88年5月31日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修正生效前之保險年資,仍依原公務人員保險法,或原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規定標準計算
2.88年5月31日公保法修正生效以後之保險年資滿1年,給付1.2個月,畸零月數及未滿1個月之畸零日數,均按比例發給
3.88年5月31日公保法修正生效前後,保險年資合計12年6個月以上者,如其一次養老給付之平均養老給付月數,未達1年1.2個月時,以1年1.2個月計算;其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2年6個月者,如其一次養老給付月數未達原公務人員保險法,或原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規定標準時,補其差額月數
4.公保法103年6月1日修正施行前之保險年資,最高以給付36個月為限;修正施行後之保險年資,每滿1年,應加給1.2個月,合併修正施行前後保險年資,最高以給付42個月為限,但一次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者,最高以36個月為限;惟被保險人切結拋棄一次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之權利,並經權責機關核准者,得請領至最高42個月之上限
5.假設105年退休,實際工作年資剛好30年、本俸3萬4430元的公務員,一次養老給付可領到118萬4392元
簡單來說,這次年金改革的三大重點就是:「多繳」、「少領」及「延退」(請見下表三)。但值得讀者再三注意的重點在於:這次年金改革的「標的(範圍)」,卻是完全不同的。
表三、2017年年金改革最重要的3大重點:
| 公、教 | 勞工 |
多繳 | 保險費率由現行12%,逐年提高到18% | 保險費率由現行9.5%,逐年提高到18% |
少領 | 計算退休金的月投保薪資年期,由原本的「退休的最後一年」,延長到平均15年 | 計算退休金的月投保薪資年期,由原本的5年(60個月),延長到15年(180個月) |
延退 | 將分階段設定退休指標數,公務員請領年齡目標設定為65歲、教職人員為60歲(大專教師按年提高到65歲) | 可領取退休金的年紀,由原本的60歲,延長到65歲 |
資料來源:年金改革委員會
說明:年金改革當然還有其他重點,包括「年資可攜帶」、「分年逐步廢除部分18%優惠存款制度」…等,但此處並未列入討論
也就是說,公、教這次的改革,只落在第二層「的職業年金」,完全沒有動到第一層;至於勞工原本的第二層「可攜式」退休制度(特別是「勞退新制」),原本就是符合世界潮流所設計的「確定提撥」制(意思是「提存多少,未來退休就領多少」),自然沒有更改的必要(當然,目前「勞退政府有2%保證收益」,以及「不可自行選擇投資標的」的做法,也是極需改進的地方)。所以,這次改革的,就集中在「第一層」的社會保險部分。有關退休金制度第一層與第二層的功能差異、特色,以及這三大族群的改革內容重點,請見下表四、五。
表四、退休金制度第一層與第二層的功能差異及特色:
| 第一層 | 第二層 |
名稱 | 社會保險 | 職業年金 |
代表 | 勞工:勞保老年年金 公教:公務人員保險 | 勞工:勞工退休金舊制及新制 公教:公教退撫 |
功能 | 提供不分職業類別的最基礎退休金保障 | 可以因為不同職業類別實際提撥金額的高低,而拉高整體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 |
符合世界潮流的合理制度 | 確定給付 | 確定提撥 |
特色 | 如果是「確定給付」制,因為具有「社會保險」的「安定社會」、「所得重分配」及「世代互惠」的目的,理論上應該不因身份的不同而有差異 | 如果是「確定提撥」制,因為是建立在「提撥多少,就領多少」的基礎上,所以,每一位退休者所領的月退休金可以不同 |
表五、這次年金改革對公、教、勞3大族群的重點整理:
| 公、教 | 勞工 |
第一層 | 原本就是「確定給付制」,因此這次年金改革完全未進行這部分的改變 | 這次年金改革主要動到的部分,就是這「第一層」社會保險,並改成「多繳、少領、延退」 |
第二層 | 原本是採「確定給付」制,這次年金改革,並沒有改成符合全世界潮流,不會受到少子化影響的「確定提撥制」,只是加入的「多繳、少領、延退」的機制,但不同於勞退新制,公、教人員第二層的職業年金,並沒有「領取年期」的限制,等於是「活越久、領越多」 | 原本就採「確定提撥」制,所以根本沒改的必要,這次年金改革當然也不改這一塊。但目前最高給付年限,就只有最長20年及24年兩種區別。也就是活得越久,就會「沒錢可領」 |
由於公務員與勞工的計薪、保費提撥與領取公式不同,但為了進行公平性的比較,筆者假設公務員及勞工從進入職場,到退休期間的薪資,全都是5萬3340元。
當然值得特別強調的是:此一薪資在公務員來說,是屬於「委任第五職等」的第十級;但在勞工投保薪資級數中,只有4萬5800元。所以,「薪資同屬5萬3440元」的情形,在真實世界裡並不可能發生。
以上「兩者薪資完全相同」的假設,純粹是為了計算公平起見,所做的權宜之計。之後,再套用以下不同族群原有的第一層與第二層的保費繳交,以及退休給付的標準(公式)如下表六:
表六、同一薪資(月薪3萬4430元)在適用不同制度下的所得替代率差異:
|
| 公、教人員 | 勞工 |
保費繳交 | 第一層 | 公式=俸額x8.83%x負擔率(35%) 月繳保費=3萬4430元x8.83%x35%=1064元 | 公式=月投保薪資x9.5%x負擔率(一般勞工為20%,職業工會勞工則為60%) 月繳保費=3萬4430元x9.5%x20%=654元(職業工會勞工則為1963元) |
第二層 | 公式=俸額x2倍x費率(目前為12%)x負擔率(35%) 月繳保費=3萬4430元x2x12%x35%=2892元 | 公式=月投保薪資x6%(雇主強制提撥) 月繳保費=3萬4430元x6%=2066元 | |
總保費 | 1064+2892=3956元 | 2720元(職業工會勞工則為4029元) | |
給付金額 | 第一層 | 公式=俸額x1.3%x30年 月領金額=3萬4430元x1.3%x30年=1萬3428元 | 公式=月投保薪資x1.55%x年資 月領金額=3萬4430元x1.55%x30=1萬6010元 |
第二層 | 公式=俸額x2倍x(2%x年資) 月領金額=3萬4430元x2x(2%x30)=4萬1316元 | 月領金額=5181元* | |
兩層加總 | 1萬3428元+4萬1316元=4萬2659元 | 1萬6010元+5181元=2萬1191元 | |
總領取倍數 | 13.8倍 | 7.8倍(職業工會勞工則為5.3倍) | |
所得替代率 | 第一層 | 39% | 47% |
第二層 | 120% | 15% | |
兩層加總 | 159% | 62% |
說明1:為計算方便,不論公、教、勞工作多久,薪資假設30年都未做變動
說明2:勞工及公、教可領退休金相當多元,但此例中的給付金額,就只有列出「按月領取」的部分;且勞工第二層的職業年金,只舉「勞退新制」為例,公、教則以1995及1996年之後實施的退休金計算新制為例
說明3:總領取倍數=總領取金額÷所繳總保費;所得替代率=退休後月領金額÷退休前月薪
說明4:勞退新制有「保證20」及「保證24」兩種,此例中只以每月領取金額較多的20年為例
註*:金額計算依「勞工個人退休金試算表(勞退新制)」網站計算得出(http://kmvc.mol.gov.tw/trial/personal_account_frame.asp),且保證收益設定為2%
附註:以上薪資等,均為假設狀況,可能與實際情形不符,但為了計算方便,因此將條件變得最為單純。且以上所得替代率,僅為參考,每一位公務員及勞工在不同假設條件下,所得替代率自然不同,上表只是告知讀者,不同族群現有的退休金計算公式的複雜,以及在幾乎差不多的條件下,所要繳付的保費,以及所能領到的金額
從上表五可以看出,這次年金改革委員會所推出的「年金改革」菜單,影響最最不利的,就是人數近千萬人的廣大勞工朋友。因為,在同樣的薪資水準之下,公、教人員的繳費雖然比勞工還要多,但其加總的領取倍數(領取金額÷所繳保費)卻高達13.8倍,所得替代率加總也高達159%,比勞工優厚至少2倍有餘。
且更重要的是:公、教不論第一層與第二層退休金,都是「活越久,領越多」的設計;但勞工就只有第一層的「勞保老年年金」,是沒有領取最高年齡上限的;至於第二層的「勞退新制」,至今的規劃仍只有「保證(領取)20年」及「保證(領取)24年」兩種。
也就是說,當勞工在65歲退休後,假設實際存活年齡超過89歲,就沒有第二層的退休金可以領。屆時,就只有第一層的勞保老年年金可以繼續領取,但所得替代率就只降到40%的水準;然而,公、教人員仍可維持在約77%-84%的所得替代率。
筆者做出以上的舉例,並非全為突顯廣大勞工「在不同制度的刻意區別下,實際領的金額,明明就比其他工作族群『少很多』」的現實,只是想再次提醒上班族:在這樣的退休金制度劣勢之下,為了避免退休後儲蓄的「嚴重不足」,至少在目前還有收入的當下「做些什麼」。
至於該怎麼做,受限於篇幅的關係,筆者將在下期的專欄中,再詳細討論及解說!
表六、同一薪資(月收入5萬3340元)在適用不同制度下的所得替代率差異:
| 公、教人員 | 勞工 | |
實際薪資 | 本俸3萬4430元+加專業加給1萬8910元=5萬3340元 | 5萬3340元 | |
投保薪資 | 只有本俸=3萬4430元 | 第一層勞保因為超過第18級,必須以4萬5800元投保 第二層勞退新制部分,薪資5萬3340元落在第38級之內,所以投保薪資以5萬5400元計算 | |
保費繳交 | 第一層 | 公式=俸額x2倍x費率(目前為12%)x負擔率(35%) 月繳保費=3萬4430元x2x12%x35%=2892元 | 公式=月投保薪資x9.5%x負擔率(一般勞工為20%,職業工會勞工則為60%) 月繳保費=4萬5800元x9.5%x20%=870元(職業工會勞工則為2611元) |
第二層 | 公式=月投保薪資x6%(雇主強制提撥) 月繳保費=5萬5400元x6%=3324元(另外自提6%則為6648元) | ||
總保費 | 2892元 | 4194元(另外自提6%則為7518元) | |
給付金額 | 第一層 | 公式(舊制8年)=俸額x(5%x年資)+930元 月領金額=3萬4430元x(2%x8)+930=1萬4702元 公式(新制22年)=俸額x2倍x(2%x年資) 月領金額=3萬4430元x2x(2%x22)=3萬0298元 | 公式=月投保薪資x1.55%x年資 月領金額=4萬5800元x1.55%x30=2萬1297元 |
第二層 | 月領金額=8247元* (若再自提6%,則月領可再有8247元) | ||
兩層加總 | 加總=4萬5000元(全部新制則為萬4元1316) | 2萬1297元+8247元=2萬9544元(加上自提6%則有3萬7791元) | |
總領取倍數 | 15.6倍(全部新制則為14.3倍) | 7.0倍(自提6%則為5.0倍) | |
所得替代率 | 第一層 | 84%(全用新制則為77%) | 40% |
第二層 | 15%(自提6%則為30%) | ||
兩層加總 | 84%(全用新制則為77%) | 55%(自提6%則為71%) |
說明1:為計算方便,不論公、教、勞工作多久,薪資假設30年都未做變動
說明2:勞工及公、教可領退休金相當多元,但此例中的給付金額,就只有列出「按月領取」的部分;且勞工第二層的職業年金,只舉「勞退新制」為例,公、教則以1995及1996年之後實施的退休金計算新制為例
說明3:總領取倍數=總領取金額÷所繳總保費;所得替代率=退休後月領金額÷退休前月薪
說明4:勞退新制有「保證20」及「保證24」兩種,此例中只以每月領取金額較多的20年為例
註*:金額計算依「勞工個人退休金試算表(勞退新制)」網站計算得出(http://kmvc.mol.gov.tw/trial/personal_account_frame.asp),且保證收益設定為2%
附註:以上薪資等,均為假設狀況,可能與實際情形不符,但為了計算方便,因此將條件變得最為單純。且以上所得替代率,僅為參考,每一位公務員及勞工在不同假設條件下,所得替代率自然不同,上表只是告知讀者,不同族群現有的退休金計算公式的複雜,以及在幾乎差不多的條件下,所要繳付的保費,以及所能領到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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