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見到很多保險業務員,四處傳遞著「最快明(2016)年下半年,實施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副本不理賠』」的新聞。而且,還直接引用29日某報採訪「業者說法」,言之鑿鑿表示「市場預期主管機關可能在明年初宣布改為只能正本理賠,業者估最快明年下半年實施」的新聞。
但筆者不死心,再度透過管道詢問了金管會保險局的官員,並且得到的正確答案,還是與金管會在之前的回覆「本會目前就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理賠單據之議題,目前仍處於討論的階段,並無媒體報導『實支實付醫療險,明(2016)年全面改回只賠正本』之問題」相同。
也就是說,有關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保險金申領方式的規定,還是與之前公佈的「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的第48及57條條文為準
資料來源:「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金管會三令五申,都不斷重複澄清「沒有要把『可副本理賠』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改為『只能正本理賠』的問題」,為何市場上三不五時,就會出現相關的新聞,以及眾多業務員的瘋狂轉貼?!
因為說穿了,最近四處散佈「不再副本理賠」新聞的業務員,主要目的也還是在於運用新聞事件來「拉抬業績」。但是,其中相當惡劣的,卻是想藉由一些硬掰出來的錯誤說法,想要嚴重誤導民眾「加買」保單。
為什麼這樣說?先來看看該新聞引用業者的以下說法:
新政策上路不會溯及以往,所以目前各保險公司提供副本理賠的保單仍然不受影響,民眾不必擔心,也就是如果已經買3張,3張都會賠。但未來若取消後買的新保單只賠正本,不論買幾張都只能賠1張。
保險業務員還說:未來保險公司推出只能正本理賠的新保單,費率自然會比較便宜,但相較目前仍然較吃虧,建議趁副本理賠保單停賣前,若有預算可多買增加保障,超額理賠當然對保戶比較划得來。
某業者說:未來一旦副本無法理賠,對民眾的影響是:對民眾的影響是,如果本來跟10家保險公司每家各買10萬保障的保單,可理賠100萬,但未來因為只能正本理賠,醫院的正本收據只能跟1家申請,理賠金額只剩下10萬元。
老實說,不管保險公司在許多該理賠,卻不理賠或惡意刁難上,到底有多麼令人不滿,但筆者個人仍然是非常反對這種「同一份花費,卻可以用副本理賠的方式,向各家保險公司申請到足額保險金的『賺錢』方式」。
因為根據金管會的解釋,「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主要係以填補被保險人,因就診產生之醫療費用為目的,具有補償保險之性質」。也就是說,被保險人住院實際花費10萬元,申請到10萬元才符合「費用補貼」的真意;假設如「業者所說」,向10家投保,每一家都給付10萬元、總共可得100萬元,那就真的叫做「靠保險賺錢」,而不符合保險真正的意義。
如此一來,業者的這種「超額理賠對保戶比較划算」說法,難道沒有「故意引誘」保戶獲取「不當得利」之嫌,並且應該受到金融監理單位的「嚴重糾正與處罰」嗎?!
也許讀者會說:「我也並不是想要靠保險賺錢,但現在健保財務困難,再加上實施DRGs新制之後,保戶實際住院天數減少,花大錢的自費項目增加,不透過副本理賠,如何能夠『補貼被保險人實際醫療損失』?!特別是如果未來不論買幾張,都只能賠一張時,我當然要趕緊加買保單嘍」。
以上保戶的憂慮沒錯,但保險業務員說「未來不論買幾張,如果只能正本理賠,就只有賠一張保單」的說法,根本就是刻意欺騙大眾。因為從以上讀者所擔心的「保單無法補貼損失」問題來看,其核心並不在於「有沒有副本理賠」?而在於「保戶到底買足了保障沒有」?
為什麼這麼說,筆者實際以下面例子解釋,讀者也許比較能快速進入狀況。就以高齡化人口常做的,也就是自費項目的心導管自費塗藥支架為例吧。目前各醫院的自費差額約6~10萬元。
以整數的10萬元來計算,如果某次因為急性心肌梗塞住院後,醫師判斷需要裝設支架,那保戶買的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不管是只有一張,還是有兩或三張,但加總起來的「每次住院限額」只有5萬元,那麼,不論保戶用的是正本還是副本,最多,也只能拿到5萬元的「醫療費用損失補貼」,而不是真正花費的10萬元。
相反地,如果保戶所購買保障充足,就算保險公司一律規定需正本理賠,保戶也一樣可以享有足額的醫療費用損失補貼。而不是像新聞中,業務員只用「未來若取消後買的新保單只賠正本,不論買幾張都只能賠1張」的說法,就可以錯誤誤導民眾的。
因為同樣以上面裝設心導管塗藥支架,自負差額10萬元為例,假設保戶分別向兩家保險公司,投保「每次住院醫療費用限額5萬元」的保單。根據熟悉理賠實務的保險業務員的說法,保戶實際在理賠時,可以先用收據正本,向其中一家保險公司申請「最高5萬元」的保險理賠金,並且請該公司開立一張「給付差額證明書(5萬元)」。
保戶之後再拿此一證明,向另一家保險公司,申請另一筆「最高5萬元」的保險理賠金。如此一來,保戶實際花費是10萬元,所領保險理賠金也剛好是10萬元。
由以上的舉例,可以方便讀者了解問題的答案,完全取決「有沒有投保高於實際醫療花費金額的保額」,並且看出「只有多買『副本可理賠的保單』,才能足額提供損失補貼」,根本就是個徹頭徹尾由業者刻意創造出來的假議題。
因此,筆者想要在此再次提醒讀者的是:購買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重點根本不是在於「能不能買到雙實支、三實支」,而是在於「有沒有買足符合現在各醫院自費項目增多之下的充足保額」。
也就是說,如果保戶只聽從業務員說的,買了雙實支或三實支,但每一張保額都很低、加總保額也不高。它還是可以發揮一定的保障功能,只是,可能在自費項目越來越多、金額越來越高之下,這種保單就只有「保小不保大」的能力了。
當然,讀者可以用「多買保單或保額」來因應。只不過,保戶卡在現實面上,將有一些問題必須面對。首先是「所有保額都有其成本」,如果保戶想要「保障更大」,所付的保費當然就得「水漲船高」。
對於保戶來說,保額越高,就比較不擔心未來有大筆醫療費用風險,找不到出「補貼損失」的窗口。但是,從「保額與保費呈正向關係」、「風險不可能完全靠保險補足」,且「沒人能說得準,醫療費用的風險金額到底多少才叫『足夠』」等角度來看,筆者只會建議有需要的民眾,一切都應該依「可支付預算」,而不是「投保金額」為購買標準。
其次,在現今開放副本理賠之下,各保險公司會允許保戶購買的金額,甚至是答應承保的機率,恐怕也將有所限制。因為目前市場上,會接受「可副本理賠」實支實付型保單的公司,最多只會到第二或第三家。也就是說,保戶想要「四實支」,會有「買不到保單」的困難。
甚至,有的保險公司堅持做「老大」,也就是保戶日後買多少家公司的商品都沒關係,但自己必須是第一家,且未來實際申請理賠時,一定得要正本,完全不接受副本。所以,之前還聽說過有保險公司,要保戶先解掉其他公司的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才願意承保的案例,保戶不可不慎。
而且更重要的是:保額永遠沒有「買足」的標準,而只有「最適」的原則。因為,到底投保多少保額,才能叫「足夠」呢?如果保額設得太高,每次花費金額卻不高,那多買保額所花的保費,不就有「過高」之虞?
舉例來說,如果保戶投保的是「每次住院限額1萬元、每次住院醫療費用限額30萬元」,但99%的住院花費,每日只有2000元、每次住院最多3萬元,那麼,以上的投保金額,也許符合「足夠」,卻並不是「最適當」的標準。
所以,筆者建議有相關保險需求的民眾,首先,保險不是買越多越好,而是「預算與保額都要相符」。因此,保戶最好以「有限預算所對應的最高保額」,做為投保的依據。
舉例來說,保戶認為自己常去醫院的「每日病房差額」是2000元,而預料「每次住院醫療費用限額」可能會落在6萬元,就可以依照這樣的標準,去找尋「可列入考慮」的保單。
保戶可以選一張「每日住院限額2000元、每次住院醫療費用限額6萬元」的保單一張;或是各買一張「每日住院限額1000元、每次住院醫療費用限額3萬元」的保單,共兩張;亦或是各買一張「每日住院限額500元、每次住院醫療費用限額1.5萬元」的保單共4張…。
但不論是哪一種情形,且由於每一張保單在同一性別、年齡與保額上的年繳保費不盡相同,民眾在進行選擇時,都應注意「總繳保費」必須與「個人的保費預算」相符。
其次,如果可能的話,最好是「同一保額分別向兩家保險公司投保」(以上面「每日住院限額2000元、每次住院醫療費用限額6萬元」為例,可以拆開為「各買『每日住院限額限額1000元、每次住院醫療費用限額3萬元』」的兩張保單)。這樣做的理由是:每一家保險公司的理賠標準與寬嚴程度不一,分別向兩家公司購買,理論上比較具有分散風險的功用。
最後,已經買過其他家公司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的保戶,在填寫要保書時,一定要誠實地在上面勾選正確選項。否則,保戶未來理賠時,就不能享有「在投保限額之內『實支實付』」的優點。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延伸閱讀》《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https://www.facebook.com/wealthnotes(若讀者有相關投資理財問題,也歡迎在此專欄或以上粉絲團留言,個人將盡力、盡速回覆)
《免責聲明》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均已力求精確,惟不保證其正確性,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另外,本專欄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延伸閱讀》《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https://www.facebook.com/wealthnotes(若讀者有相關投資理財問題,也歡迎在此專欄或以上粉絲團留言,個人將盡力、盡速回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如果讀者有任何投資理財方面的問題,歡迎留言,個人將以最快的速度回覆。
但要提醒讀者的是:由於主管機關相關金融法規的限制,個人無法針對個股價格或指數進行買、賣點的預測與建議。在此向您致歉!